第11章
  他比程灵高很多,肩薄而宽阔,低下头,瑰色天空在他身后,像碾碎的玫瑰。
  沈弈突然在风声中轻轻开口。
  “打工,累吗?”
  第9章 第九场雨看看你的。
  程灵愕然,没想到沈弈竟然问她这个。
  她说:“其实还好,习惯之后就好了。”
  沈弈听完她的话,没应,只是抿唇瞧着她,眼神形容不出。
  程灵不知为何不敢对上这样的眼神,她错开脸,换了个语气。
  “也算给自己攒工作经验了,我实习时别的实习生都觉得累,我工作经验多一点,所以最后就留下来了,也不算白累。”
  沈弈盯着她的脸,忽然想起高中时班级打扫卫生,老师要求学生把板凳叩在桌面上,程灵力气小,连凳子都抬不动。
  抬不动,也不求助,最后是他注意到了,才帮她抬起来。
  她比那时变了太多。
  气氛太沉默,程灵又换了个话题:“不说我了,你呢?你大学应该过得很开心吧?”
  沈弈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反问回去。
  “那你呢,大学过得开心吗?”
  程灵说:“开心。”
  沈弈点了下头,伸手拦车:“不早了,回去吧。”
  -
  休假总是过得很快,周一程灵到公司,开了个上午会。
  程灵那篇稿子将会作为周刊的封面大标,也是翻开周刊的第一个稿子,这一期的重点推荐。
  主编在会上表扬了程灵,顺带也表扬了小曹,其他记者看向程灵,有羡慕也有嫉妒。
  程灵大概率会在这次裁员中留下来了,大家心照不宣,能够竞争的名额又少了一个,不过的确是稿子和选题比不过别人,只好认输。
  事后,小曹请程灵吃了午饭,满脸崇拜:“姐,还是跟着你有饭吃。”
  程灵笑笑:“运气好找到了好选题而已,我也有写普通稿子的时候。”
  她没有停止寻找新选题,同时也向主编打听:【主编,下期周刊有主题吗?】
  主编回复:【不急,先等等,你有好选题先留着。】
  又说:【最近这阵子不用太忙,你也歇歇。你从到公司第一天就没怎么歇过。】
  程灵知道,这是要停刊的气息,当记者这么多年,她从来没这么闲过。
  她回复:【好的,谢谢主编。】
  程灵写的那期稿子很快上市了,她下班回家之前,从公司顺了一本杂志回
  去。
  同事看到了,十分惊讶:“怎么回事,你不是从来不拿样刊的吗?”
  程灵轻晃杂志,封面上醒目的标题晃来晃去:“难得上大标(本期重点),当然得收藏一下。”
  同事揶揄:“这么高兴,该不会是另有喜事吧?”
  程灵说:“嗯,房东提醒我该交租了。”
  同事气得拍了程灵一下。
  程灵下班回家,在地铁上把周刊翻了一遍,重点阅读自己的那篇稿子。
  不得不说,主编就是主编,提的意见十分通透,根据主编的意见修改,这篇稿子更整齐了,不像一开始那么散。
  程灵合上周刊,抬头,地铁玻璃窗反射的自己,嘴角是上翘的。
  她伸手去摸,自己竟是在笑。
  享受工作成果没什么不对,程灵不以为耻,只是,她发现自己好像挺想找人分享这份喜悦的。
  程灵点开微信,向下翻了翻,同事不行,他们社本来就有点勾心斗角的,再往下翻,姚晚月,她俩的聊天框还停留在上次的对话,她的问题还没有回答。
  继续向下翻,指尖停留在沈弈的名字上,没有再动。
  他是当事人的外孙,采访他外公的稿子发了,说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他们应该也想看到稿子。
  程灵拿出手机,拍了一下杂志封面,发给沈弈,说:【周刊已经上市了,全国都可以买。】
  沈弈:【标题还挺大。】
  程灵打字回:【嗯,重点推荐的稿子都排这么大。】
  沈弈:【所以,接受采访没有样刊赠送吗?】
  程灵被这个问题问得一愣,打字回复:【呃,也有,你要吗?我寄到匡爷爷家?】
  沈弈:【不用,我可以过去拿。】
  程灵把这行字看了又看,打字:【一本杂志而已,没必要从榕华飞过来吧。】
  沈弈:【?】
  沈弈:【位置】
  程灵点开他发过来的位置,他就在北樟,并没有回榕华。
  离她有些距离,不过还好。
  沈弈:【现在你已经知道我三个地址了,作为交换,看看你的。】
  第10章 第十场雨沈弈:“我不会再找你。”……
  程灵:【?】
  她消息发过去,沈弈回得很快,程灵看到手机屏幕上,沈弈的消息一句一句往外蹦。
  沈弈:【我这人呢,疑心病还挺重的。】
  沈弈:【你手里有我三个地址。】
  沈弈:【万一有一天。】
  沈弈:【你趁我不备找上门来。】
  沈弈:【我很没安全感。】
  程灵:“……”
  看到他这几句消息,程灵几乎能想象到他说这话的样子。
  他这人懒,一定是倚着哪里,能不好好站,绝不好好站,一点力都不肯使,大少爷作派。
  撩着眼皮,看着她,瞳仁漆黑,用着一本正经的口吻,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程灵的指尖莫名颤了下,她收敛心神。话说到这个份上,程灵再无话可说,刚好地铁到站,程灵把地址发了过去,匆匆出了车厢。
  地铁站出来就是个大型商超,程灵想着冰箱空了,也没急着回家,去超市买了些蔬菜水果和牛奶,好把冰箱填满。
  从超市出来天色已经晚了,正值夏季,白昼也比其他季节更长,天色见晚,说明已经快到八点钟。
  程灵拎着一大袋东西回家,东西太重,勒得她手指疼。
  她租的房子离地铁站走路还要十分钟,在北樟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十分钟的距离都能让房租高出两千块,她宁愿多走这十分钟。
  租的房子也不是多好,都是二十年前的老小区,好在周边生活便捷,买菜方便。
  路边种了许多高大的银杏树,几个六七岁的小孩绕着银杏树追逐,偶尔路过两个穿运动鞋跑步的中年人,老大爷穿着白背心打着蒲扇,和老奶奶在路边闲坐,携手散步的年轻夫妻,一边走一边闲话家常。
  程灵拎得累了,停下来,把塑料袋换手拎,再甩一甩酸痛的右手。
  几个中学模样的少男少女从她身旁路过。
  一个扎马尾的女孩伸出胳膊,问:“你们说我刚才买的手链好看吗?”
  旁边的女孩看着她,说:“当然好看啊,适合你的风格。”
  女孩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真的吗?我也很喜欢,不过上学就不能戴了,老师会发现。”
  说完,想了想,又对走在最边上的男孩晃了晃:“你觉得呢?”
  男孩:“不好看,丑死了。”
  几个女孩子马上同仇敌忾,追着男孩痛打。
  “去死啦,扫兴。”
  “扁你哦!”
  “哪里不好看,你再说一遍?”
  男孩边跑边回头:“就是不好看,丑还不让人说啊!”
  男孩女孩跑着,从她身边经过,带起一阵风。
  程灵回到家,把东西一一摆进冰箱里,又把买的很多蔬菜清洗,然后,提前切好。
  工作太累时,再回家洗菜切菜是很麻烦的事情,所以程灵都是在不忙的时候,提前把菜切好焯水冷冻,用时直接拿出来炒两下就可以吃,能节省很多时间。
  程灵洗干净杏鲍菇,切片,莫名想到方才那几个男孩女孩。
  总能看到别人提起“青春”两个字,程灵一直不懂那到底是什么感觉,但却在这几个小孩子身上感受到了。
  ——他们还在无忧无虑的年纪,而自己已经是为生活奔波的成年人,没了不顾一切的冲劲儿。
  刀从杏鲍菇上一滑,程灵手上一痛,反应过来时,食指已经开始流血了。
  程灵搁下菜刀,用纸巾吸干血,走到书桌下面的抽屉翻了翻,找到一盒创可贴。
  伤口是斜的,一个不够,她就横着贴了两个。
  伤口不断发热,程灵握着手指,坐在沙发上缓缓吸气。
  手机响动,程灵起身去拿手机,一看备注,是沈弈。
  她按下接听。
  沈弈:“我在你小区门口。”
  程灵说好:“你等我两分钟,我现在下去。”
  她拿起杂志,穿上运动鞋,下楼。
  程灵走到小区门口,就看到沈弈穿了一身牛仔服,里面搭了一件白色t恤,正和门卫大爷闲聊。
  也不知在聊什么,大爷说得眉飞色舞,沈弈听着,偶尔点头,也回了什么。
  程灵步伐停了一下。
  她在这里住得也有大半年,但从来没跟门卫说过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