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沈弈呼吸一滞,下意识往后仰,她却勾住他的脖子不让他走。
她今晚喝的都是小甜酒,嘴巴里也是甜甜的,味道渡进他的嘴里,他的眸色深了深,手掌掐住她的细腰,反拉近自己,加深了这个吻。
“程灵……”喘息间他勉强找回理智,却感觉到她的手指已经解开了他三颗衬衫纽扣。微凉的指尖探进来时,他浑身肌肉瞬间绷紧,几乎是咬着牙把她从身上撕下来,“你不想活了?”
程灵直勾勾地盯着他,摇摇头,唇上还泛着水光:“你不敢吗?”
沈弈下颌绷紧,不说话。
程灵又贴上去,在他喉结上舔了一下,他猛地倒吸一口气,捏住程灵的脸把她推开,却被她借力一起带倒在床上。她像只固执的树袋熊紧紧缠上来,力道大得惊人。
沈弈咬牙切齿去掰她的手:“早怎么不知道你喝多了是这样!?你这辈子再也别沾酒!”
“别动。”
趴在他胸口的女孩突然出声,任他如何掰她手指,她也不放松一分。
她的呼吸透过衬衫布料熨烫着他的皮肤,方才还挣扎的人突然就僵住了。
“程灵?”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让我抱抱你吧,沈弈。”
她的声音又轻又柔,乖巧得不行,仿佛刚才那个发了疯般要吻他的另有其人。
沈弈忽然就卸了力。他松开钳制她的手,任由她把自己缠得更紧,像是要把这些年的距离都挤压殆尽。
“为什么突然这样?”他的声音闷在她的发丝里,“发什么酒疯?”
“不是发酒疯。”她摇头时,头发擦过他的锁骨,“吻你是认真的,抱你是认真的,想要你也是。”
沈弈的呼吸骤然粗重起来。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疯狂生长,几乎要顶破肋骨:“……为什么?”
“因为我想离你更近一些。”
还不够。
衣服是多余的阻隔,唇齿是浅尝辄止的欺骗。皮肤相贴的温度填不满这些年蚀骨的空洞。她想拆解他的骨骼,钻进他的血脉,让两颗心脏在最近的距离共振。
说不出来为什么,大概是从花店老板口中听到有一个很傻很傻的少年,为了实现一个随口说出的诺言,每年寒冬都千里迢迢来到北樟,买下一箱的玫瑰花,只为喜欢的女生能收到一束玫瑰花的时候,仿佛万千束玫瑰从她胸腔开始盛放,那是少年最虔诚的爱浇灌出的花朵。
他那样好,那样爱她,她几乎不敢想在分开的这些年里,他是带着怎样的心情来到北樟,又是怎样的心情买下这些玫瑰,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期待过结果吗,乞求过回报吗?没有,他只是爱她,所以就去爱她了而已。
那么她也想不顾一切去爱他,拥抱他,亲吻他,他的爱太干净太纯洁,她只怕玷污了他。
所以还有什么好犹豫害怕的呢,恐怕这辈子,她都没法不爱这个人了。
沈弈突然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照见他发红的眼尾。吻再次落下时,程灵的胸腔里像有电流经过,细细密密,令她生出几分隐痛。
那痛是万千玫瑰缠绕在她心间绞紧她的肋骨,是含羞草被反复触碰后蜷缩又张开的痉挛,是榕华连绵的冷雨在心脏皱褶处,连同溃烂的青春一齐破茧。
第69章 第六十九场雨“摸我也有这么勤就好了……
程灵是在沈弈怀里醒来的,她睁眼时,他还在睡着,浓长的睫毛覆盖下来,投下一片阴影。
说实话,睡醒就看到这样一张帅脸,让人一整天的心情都变得美妙起来。
程灵想摸手机看时间,这一动,发现自己整个人被圈在沈弈怀里,他的手臂横在她腰间,掌心贴着她裸露的皮肤。
记忆碎片在脑中闪回,她突然忆起昨夜,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压在她枕边,他们边做边接吻,到最后嘴巴都红肿起来,仍旧不舍得分开。
程灵脸上一烫,连忙将那些画面逐出脑海,她小心翼翼地想挪开自己的手,才刚抽出来,面前的人按紧她的手臂,重新圈住她。
“醒了?”带着睡意的声音擦过她耳畔,温热的呼吸让她颈后的绒毛都立了起来。
“嗯,我是不是弄醒你了?”
“没,早就醒了,看你还没醒,没舍得起。”
他靠过来,埋在她的颈窝,深深嗅了一口。
“你身上的味道好香。”
“嗯?”程灵疑惑地闻了闻手臂,“没有啊,我没有喷香水。”
“不是香水。”他又闻了闻,“是很
特别的味道,闻起来很安心。”
“……很安心是什么形容?”
沈弈把玩着她的头发:“不知道,可能就是,如果我现在很烦,闻到你的味道就不会烦了。”
有蜜糖般的热流从心口涌向四肢百骸。程灵拼命压下上扬的嘴角,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气问:“真的假的?那要是哪天你烦我了,闻到这味道说不定更烦呢?”
沈弈突然半撑起身子俯视她。
晨光从他背后漫过来,在他轮廓边缘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他眼里含着程灵从未见过的认真:“那就先试试看吧。”
“嗯?”
“一直在一起,试试看我会不会厌烦。”
-
因为是傍晚的飞机,时间绰绰有余,他们退房后又带着行李吃了一顿饭。
这么冷的天,大家想吃点热的,于是打车去了一家评分比较高的潮汕砂锅粥。
沈弈点了鲜虾膏蟹粥,其他人没意见,小曹又点了些炸粿肉和蚝仔烙之类的小吃。
点完菜,服务员给他们上茶水烫碗筷,沈弈先烫好了一份,放到程灵面前,又把她的那份碗筷拿过来烫好,动作自然得不行。
小曹看得牙酸,把盆和茶壶拿过来,酸溜溜道:“唉,我们没有男朋友的只能自己烫碗筷了。”
康以侧身,把自己的碗筷推过去,殷勤地说:“虽然你没有男朋友烫碗筷,但你可以当别人的男朋友——帮我烫了,我今天一天都喊你老公。”
小曹才不理他,匆匆给碗筷过了遍水,随后把盆放到康以面前:“没有伞的孩子要学会自己用力奔跑哈。”
程灵看他们两个斗嘴觉得好笑,趴在沈弈肩膀笑个不停。
不多时,服务员送来泡好的凤凰单枞茶,一一给他们倒好,程灵闻着茶味不错,端起来吹了又吹,不想一不小心茶水溢出来一些,烫得她“嘶”地一声松了手,茶杯“咣当”砸在地上,不知道摔坏没有。
程灵吓了一跳,顾不上手上疼痛,连忙去捡杯子,却被沈弈拉住手臂,连忙叫来服务员,问他们有没有冰块,随后抓起她的手吹了又吹。
服务员小跑着送来冰块,沈弈立刻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地贴在她烫红的部位。
“忍一忍。”他的声音比裹着冰块的棉布还要柔软,“马上就不疼了。”
冰凉的触感渐渐中和了火辣辣的痛觉。程灵低头看着沈弈微拧的眉,嘴角担忧地抿起,仿佛再没有什么事比眼前更值得专注。
心头突然泛起一阵酸涩的暖意。
茶水氤氲的热气中,她恍惚看见另一个画面——小时候的她在家打翻了水杯,徐成凤的责骂声当即刺破耳膜:“蠢得要死,连个杯子都端不稳!”
然后迎着地上破碎的水杯捡起来,心疼得不行。
毫不在意她受伤的手。
而那时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一直到沈弈出现。
他让她明白,原来一点点无关紧要的小事都很值得重视,因为在意你,所以会在意有关你的一切。
就像现在,手背上那一小块泛红的皮肤远比什么茶杯重要。
他让她觉得,自己是一块无价之宝。
……
回到榕华,把工作室的东西往家里搬了搬,两个人就算是正式住在了一起。
不过,东西本来两个卧室分开放的,因为北樟的醉酒事件,两个人相处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隔着一层,互相触碰对方身体也不会再忸怩,不好意思,而是会天然地想要和对方有更多亲近。
是以,沈弈一看到本来给程灵准备的那个房间,就问她:“要不把东西搬过来?”
程灵:“啊?”
她本有点不好意思,然而沈弈却会错了她的意,他挑了下眉:“你不喜欢那个卧室?那我搬过来也行。”
“……”
倒不是卧室的事。
程灵转过身,不敢看他的脸:“没,搬过去吧,没事。”
原本还预想他们要熟悉一阵才会发生,哪想到去一趟北樟就……等他们再回来,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同居”……
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没想到。
程灵手捧着沈弈送她的生日礼物,一枚装着她奇思妙想的水晶球,里面有金色沙滩,粉色月亮,摇晃变蓝的培育海水,小心翼翼把她放在了床边的柜子上,翘起食指轻轻抚了抚。
她今晚喝的都是小甜酒,嘴巴里也是甜甜的,味道渡进他的嘴里,他的眸色深了深,手掌掐住她的细腰,反拉近自己,加深了这个吻。
“程灵……”喘息间他勉强找回理智,却感觉到她的手指已经解开了他三颗衬衫纽扣。微凉的指尖探进来时,他浑身肌肉瞬间绷紧,几乎是咬着牙把她从身上撕下来,“你不想活了?”
程灵直勾勾地盯着他,摇摇头,唇上还泛着水光:“你不敢吗?”
沈弈下颌绷紧,不说话。
程灵又贴上去,在他喉结上舔了一下,他猛地倒吸一口气,捏住程灵的脸把她推开,却被她借力一起带倒在床上。她像只固执的树袋熊紧紧缠上来,力道大得惊人。
沈弈咬牙切齿去掰她的手:“早怎么不知道你喝多了是这样!?你这辈子再也别沾酒!”
“别动。”
趴在他胸口的女孩突然出声,任他如何掰她手指,她也不放松一分。
她的呼吸透过衬衫布料熨烫着他的皮肤,方才还挣扎的人突然就僵住了。
“程灵?”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让我抱抱你吧,沈弈。”
她的声音又轻又柔,乖巧得不行,仿佛刚才那个发了疯般要吻他的另有其人。
沈弈忽然就卸了力。他松开钳制她的手,任由她把自己缠得更紧,像是要把这些年的距离都挤压殆尽。
“为什么突然这样?”他的声音闷在她的发丝里,“发什么酒疯?”
“不是发酒疯。”她摇头时,头发擦过他的锁骨,“吻你是认真的,抱你是认真的,想要你也是。”
沈弈的呼吸骤然粗重起来。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疯狂生长,几乎要顶破肋骨:“……为什么?”
“因为我想离你更近一些。”
还不够。
衣服是多余的阻隔,唇齿是浅尝辄止的欺骗。皮肤相贴的温度填不满这些年蚀骨的空洞。她想拆解他的骨骼,钻进他的血脉,让两颗心脏在最近的距离共振。
说不出来为什么,大概是从花店老板口中听到有一个很傻很傻的少年,为了实现一个随口说出的诺言,每年寒冬都千里迢迢来到北樟,买下一箱的玫瑰花,只为喜欢的女生能收到一束玫瑰花的时候,仿佛万千束玫瑰从她胸腔开始盛放,那是少年最虔诚的爱浇灌出的花朵。
他那样好,那样爱她,她几乎不敢想在分开的这些年里,他是带着怎样的心情来到北樟,又是怎样的心情买下这些玫瑰,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期待过结果吗,乞求过回报吗?没有,他只是爱她,所以就去爱她了而已。
那么她也想不顾一切去爱他,拥抱他,亲吻他,他的爱太干净太纯洁,她只怕玷污了他。
所以还有什么好犹豫害怕的呢,恐怕这辈子,她都没法不爱这个人了。
沈弈突然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照见他发红的眼尾。吻再次落下时,程灵的胸腔里像有电流经过,细细密密,令她生出几分隐痛。
那痛是万千玫瑰缠绕在她心间绞紧她的肋骨,是含羞草被反复触碰后蜷缩又张开的痉挛,是榕华连绵的冷雨在心脏皱褶处,连同溃烂的青春一齐破茧。
第69章 第六十九场雨“摸我也有这么勤就好了……
程灵是在沈弈怀里醒来的,她睁眼时,他还在睡着,浓长的睫毛覆盖下来,投下一片阴影。
说实话,睡醒就看到这样一张帅脸,让人一整天的心情都变得美妙起来。
程灵想摸手机看时间,这一动,发现自己整个人被圈在沈弈怀里,他的手臂横在她腰间,掌心贴着她裸露的皮肤。
记忆碎片在脑中闪回,她突然忆起昨夜,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压在她枕边,他们边做边接吻,到最后嘴巴都红肿起来,仍旧不舍得分开。
程灵脸上一烫,连忙将那些画面逐出脑海,她小心翼翼地想挪开自己的手,才刚抽出来,面前的人按紧她的手臂,重新圈住她。
“醒了?”带着睡意的声音擦过她耳畔,温热的呼吸让她颈后的绒毛都立了起来。
“嗯,我是不是弄醒你了?”
“没,早就醒了,看你还没醒,没舍得起。”
他靠过来,埋在她的颈窝,深深嗅了一口。
“你身上的味道好香。”
“嗯?”程灵疑惑地闻了闻手臂,“没有啊,我没有喷香水。”
“不是香水。”他又闻了闻,“是很
特别的味道,闻起来很安心。”
“……很安心是什么形容?”
沈弈把玩着她的头发:“不知道,可能就是,如果我现在很烦,闻到你的味道就不会烦了。”
有蜜糖般的热流从心口涌向四肢百骸。程灵拼命压下上扬的嘴角,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气问:“真的假的?那要是哪天你烦我了,闻到这味道说不定更烦呢?”
沈弈突然半撑起身子俯视她。
晨光从他背后漫过来,在他轮廓边缘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他眼里含着程灵从未见过的认真:“那就先试试看吧。”
“嗯?”
“一直在一起,试试看我会不会厌烦。”
-
因为是傍晚的飞机,时间绰绰有余,他们退房后又带着行李吃了一顿饭。
这么冷的天,大家想吃点热的,于是打车去了一家评分比较高的潮汕砂锅粥。
沈弈点了鲜虾膏蟹粥,其他人没意见,小曹又点了些炸粿肉和蚝仔烙之类的小吃。
点完菜,服务员给他们上茶水烫碗筷,沈弈先烫好了一份,放到程灵面前,又把她的那份碗筷拿过来烫好,动作自然得不行。
小曹看得牙酸,把盆和茶壶拿过来,酸溜溜道:“唉,我们没有男朋友的只能自己烫碗筷了。”
康以侧身,把自己的碗筷推过去,殷勤地说:“虽然你没有男朋友烫碗筷,但你可以当别人的男朋友——帮我烫了,我今天一天都喊你老公。”
小曹才不理他,匆匆给碗筷过了遍水,随后把盆放到康以面前:“没有伞的孩子要学会自己用力奔跑哈。”
程灵看他们两个斗嘴觉得好笑,趴在沈弈肩膀笑个不停。
不多时,服务员送来泡好的凤凰单枞茶,一一给他们倒好,程灵闻着茶味不错,端起来吹了又吹,不想一不小心茶水溢出来一些,烫得她“嘶”地一声松了手,茶杯“咣当”砸在地上,不知道摔坏没有。
程灵吓了一跳,顾不上手上疼痛,连忙去捡杯子,却被沈弈拉住手臂,连忙叫来服务员,问他们有没有冰块,随后抓起她的手吹了又吹。
服务员小跑着送来冰块,沈弈立刻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地贴在她烫红的部位。
“忍一忍。”他的声音比裹着冰块的棉布还要柔软,“马上就不疼了。”
冰凉的触感渐渐中和了火辣辣的痛觉。程灵低头看着沈弈微拧的眉,嘴角担忧地抿起,仿佛再没有什么事比眼前更值得专注。
心头突然泛起一阵酸涩的暖意。
茶水氤氲的热气中,她恍惚看见另一个画面——小时候的她在家打翻了水杯,徐成凤的责骂声当即刺破耳膜:“蠢得要死,连个杯子都端不稳!”
然后迎着地上破碎的水杯捡起来,心疼得不行。
毫不在意她受伤的手。
而那时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一直到沈弈出现。
他让她明白,原来一点点无关紧要的小事都很值得重视,因为在意你,所以会在意有关你的一切。
就像现在,手背上那一小块泛红的皮肤远比什么茶杯重要。
他让她觉得,自己是一块无价之宝。
……
回到榕华,把工作室的东西往家里搬了搬,两个人就算是正式住在了一起。
不过,东西本来两个卧室分开放的,因为北樟的醉酒事件,两个人相处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隔着一层,互相触碰对方身体也不会再忸怩,不好意思,而是会天然地想要和对方有更多亲近。
是以,沈弈一看到本来给程灵准备的那个房间,就问她:“要不把东西搬过来?”
程灵:“啊?”
她本有点不好意思,然而沈弈却会错了她的意,他挑了下眉:“你不喜欢那个卧室?那我搬过来也行。”
“……”
倒不是卧室的事。
程灵转过身,不敢看他的脸:“没,搬过去吧,没事。”
原本还预想他们要熟悉一阵才会发生,哪想到去一趟北樟就……等他们再回来,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同居”……
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没想到。
程灵手捧着沈弈送她的生日礼物,一枚装着她奇思妙想的水晶球,里面有金色沙滩,粉色月亮,摇晃变蓝的培育海水,小心翼翼把她放在了床边的柜子上,翘起食指轻轻抚了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