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蜂鸟:迷案1985(出书版) 第43节
  他说得唾沫横飞,累得给自己灌了一大碗水。
  最后他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
  20岁,如花的年龄,也十分幼稚。我信了我爸的话,或许也是为了说服自己认命。我没想要张奇对我“百依百顺”,但如果嫁给张奇之后,真能劝他远离了赌博和酗酒,那两个人的日子也能过得安安稳稳。至少,我妈的病也不用总拖着。
  至于爱情,我哪有资格谈爱情呢?
  事实证明,结婚和我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
  张奇是被宠坏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他父母安排这场婚事,无非是因为知道我规矩、勤快、任劳任怨,想让我拉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把,收收心。可父母都管教不了的孩子,一个外人又怎么可能说上话呢。新婚之夜,我本来想和他好好谈谈,他却不耐烦地嚷道,老子花了那么多的彩礼钱,不是来听你说这些废话的!
  他粗鲁地强暴了我,我拼死反抗都没有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个牲口。
  他的好赌和酗酒不仅没有因为结婚有一丝收敛,甚至变本加厉。
  我就像他的奴才,我生活的全部就是为他洗衣做饭,充当他赌输后的“出气筒”、醉酒后泄欲的工具。稍有不从,就是一顿毒打。公公婆婆知道这一切,但都选择了沉默。
  第一次被打,我就跑回了家。可是推开门,我爸却向我投来了奇怪的眼神。似乎我突然回娘家,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我妈急着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哭哭啼啼地说了。我爸只在一旁默不作声。后来张奇和他爸爸来了,态度很是谦恭。我爸这下开口说话了,说哪家夫妻不吵架,我也忒不懂事,张奇要是做得不对,自有亲家管教,哪有让娘家主事的道理。他骂了我一顿,让我回去了。
  等到第二次我再被张奇打,我爸甚至都不给我开门了,我是被张奇硬生生拖回家的。
  原来,我的娘家,早已不是我的家了。
  张奇的父母要我帮张奇管钱,可一个赌徒的钱是最难管的。他要是心情好,就甜言蜜语地缠着我要钱;要是心情不好,一个巴掌就扇过来,说跟我过不到一起去,要我连本带利吐出彩礼来,说这些钱用来赌博比娶媳妇强。
  我不知道我的彩礼有多少用在了给我妈治病这件事上。但我结婚还没满两个月,卧床多年的母亲便走完了她的一生。如果说我对哪位家庭成员还有所依恋的话,就一定是我的母亲了。虽然她没有劝阻父亲对我的出卖,虽然她在我爸关门不让我进屋的时候不敢吱声,但好歹,她也为我哭过,也听我说过我的心里话。
  如今,连听我说心里话的母亲也没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到万念俱灰。
  在为母亲守灵的时候,张奇来了,他不是来吊唁我妈妈的,而是拖我回去为他做饭的。他说,我不应该在死人身上浪费时间,我应该去照顾他这个活人。为了不再被毒打,我很平静地跟他回去,帮他做了饭,静静地看着他自斟自饮到烂醉如泥,然后就悄无声息地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
  活人、死人我都不想管了,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过我自己的生活。
  3
  其实我并没有想好去哪里。
  我只想去火车站,随便买一张火车票,远远地离开这里就行了,越远越好。
  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去广州的,很远,我的钱也够买票。
  火车站的人很多,而且不怕你们笑话,那次是我第一次坐火车。买好了票,我却不知道在哪里候车,好在有一个热心的女孩帮忙。
  那个女孩就是林倩倩,她的目的地也是广州。
  林倩倩是龙东县人,因为龙东县没有火车站,所以要去广州,只能来龙番坐火车。林倩倩对我很热情,我们就这样“自来熟”了。我很喜欢她的性格,在那时候的我看来,她是那么阳光开朗、爱笑爱闹,她的洒脱影响着我,让我渐渐从内心的阴霾里走了出来。
  但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居然也是从家逃出来的。
  在火车上的两天,林倩倩和我越来越亲。火车过山洞的时候,漆黑一片,她悄悄抱住了我的胳膊,跟我说,姐姐,你知道吗,我以前可怕黑了。
  她的故事,确实一片漆黑。
  林倩倩10来岁的时候,她全家人就进了一个什么组织,一群人没事总是在拜一个什么神。这个组织听起来很可怕,每次聚会都在一个漆黑的房间,所有人都念念有词地吟诵着什么经。那时候的林倩倩岁数小,不懂事,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父母带着去拜神,稀里糊涂地跟着念经。到她16岁的时候,有一天,大家都吟诵完经离开了,林倩倩的父母却要她独自留在那个漆黑的房间里。接下来发生的,是更令人恐惧的事情,她被好几个男人轮奸了,而这一切,竟然就是林倩倩的父母安排的。
  他们听从了“教主”的主意,要把林倩倩当成这个邪恶组织里的性奴隶,从而换取金钱和在组织里的地位。他们说,林倩倩长得好看,天生就是做这个的,给她服侍的机会,她应该感到荣幸。
  说到这里,林倩倩“呸”了一声。她说,还好她不傻,就算是做这个,哪有不给钱的。
  她笑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很是心酸。
  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林倩倩苦熬了3年,终于找到了一次机会,逃了出来。走的时候,她甚至还拿走了“教主”放在抽屉里的一笔钱,给自己当作路费。她说,她就要看他们气急败坏,她一点都不觉得抱歉,这是她应得的。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有泪光。原来世界上有比我更惨的可怜人。相比于她,我觉得自己的遭遇都不算什么了。在隧道的黑暗中,我也回抱着林倩倩的胳膊,感觉她像是我从未有过的姐妹。她说现在她不害怕黑暗了,可我还能感觉到她微微的颤抖。这么私密而痛苦的故事,林倩倩毫无保留地全部说给我听,这让我也有种想要诉说的冲动。
  于是,我也说了张奇的事,我告诉她,我恨张奇,恨到看到任何一个赌徒都会发抖。林倩倩靠着我的肩膀,拍拍我的手说,那咱们以后找男人,就绝对不找赌徒。
  她真的是比我要开朗太多了。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还能坦荡地说出“找男人”这样的字眼。而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还有这样的可能。
  就这样,我们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林倩倩的身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友谊的力量。在那一刻,我似乎不再孤单,我的内心有了陪伴和依靠。我甚至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友谊,永远不和她分开。
  到达广州后,我才知道,大城市真的是好棒啊,我们龙番和人家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到了火车站,甚至还有人愿意开车拉着我们去介绍工作。我和林倩倩找了一辆小面包车,他问我们愿意选择什么工作。我选了鞋厂,而林倩倩和那个司机说了几句悄悄话后,只和我说,她要去赚更多的钱。其实我的心里知道,她是要去做什么,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
  去了鞋厂,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工作单位。整个厂子里整洁明亮,员工和老板都很温和和善。通过了面试,我也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鞋厂的工人。
  虽说刚去的时候当学徒,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对我们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最关键的是鞋厂包吃包住,我的工资都可以省下来作为积蓄。
  至于未来,我没有想过太多,在这个陌生的他乡,我了无牵挂,每天都能吃饱喝足睡得香,真的没什么不好的。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在这期间,林倩倩经常来找我。
  她入那个行当后第一次来找我,我就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衣服一看也都不是便宜货。再对比一下我身上的粗布衣衫,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如果说我心里一点嫉妒的感受都没有,那就是假话了。
  林倩倩依旧是那样口无遮拦,她几句话就点破了我的心思,说姐姐,你比我漂亮,你的皮肤天生就好,嫩得能挤出水来,为什么要在这里干粗活,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呢?
  我知道,她是在劝我入行。
  也许是我的思想并没有这般开放吧,反正,她的这个行当,我是不会干的。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在自欺欺人?我最后还是走了这条路?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入过这一行。那时候,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劝林倩倩离开,不过,看到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听她描述纸醉金迷的生活时陶醉的模样,我知道说出来也是没用的。
  林倩倩告诉我,她现在的收入很高,比我高出十倍都不止,而且工作很轻松、很快乐。在我拒绝入行后,她还笑话我,说干这事儿,又不会掉一根毫毛,说我不爱张奇,不也一起睡了,那睡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睡其他男人还能有钱挣,至少比睡那个赌鬼要好受多了。她说话总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有觉得被冒犯,我挠她痒痒,一顿嬉笑打闹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我没跟她一起下海,但她还是会习惯性来找我玩,也经常会给我带一些礼物。
  随着林倩倩的收入越来越高,她出手也越来越阔绰。甚至在那一年我的生日,她居然拿了一个金镯子来送给我当礼物。那时候的我,感动到号啕大哭。并不是因为金镯子很贵重,而是我活到20多岁,是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拥有生日礼物。
  但我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金镯子,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一天下午,林倩倩带着一个40多岁、穿着西装的男人来到我的鞋厂门口。
  我见林倩倩一脸紧张,欲言又止的样子,深感奇怪。那男人看她一眼,她才嗫嚅着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金镯子,是一天晚上“事后”从这个西装男人的包里偷来的。没想到后来被发现了,如果不还给人家,就会挨打。
  可能在林倩倩看来,这件事很羞耻、很尴尬,可我听到这件事后,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反而觉得很感动。林倩倩为我偷了一个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她是真心把我当成姐妹的。
  我二话不说,取下了金镯子还给了西装男人,希望他能就此放过林倩倩。
  可是那个男人温和一笑,没有接过镯子,而是用听不太懂的方言提议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搞什么花样,难道还要林倩倩赔偿利息吗?我当时想好了,如果他要讹诈我们,我哪怕倾尽我的积蓄,也要帮林倩倩还清这笔债。
  可是我想错了,西装男人并不是要讹诈我们。他是香港人,很有钱,在当地很有名,别人都叫他“东哥”。东哥不仅看起来很体面,而且很健谈。最重要的是,他的彬彬有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要回金镯子,而是很大方地送给了我。他说,原来是误会一场,有钱难买真情意,为了我和林倩倩之间的那份友谊,我应该收下这份属于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明明有钱有势,却不像张奇那么粗俗蛮横,他看向我的眼神,并没有一丝冒犯,反而带着一种克制。回宿舍后,我的脑海里都是东哥的模样。被这样一个体面的男人尊重,我的心里莫名激起了涟漪。关键是,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4
  我也考虑过自己今后的日子,虽然1000块钱能生活很长时间,但是我总不能无所事事、坐吃山空啊。重新回到鞋厂呢?我不愿意去想。那种吃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日子,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在悲伤的季节里,还是林倩倩陪着我。她陪我骂东哥,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陪我去逛街,给我买最新款的口红。她陪我半夜不睡觉,喝光了大排档的廉价啤酒。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热腾腾的女孩子,虽然总是没心没肺,对我却也总是掏心掏肺。她又一次问我,要不和她一起去做她的工作?我还是拒绝了。
  好在,失恋的日子不算太久。
  因为我很快有了第二个“男朋友”。和东哥相比,他可能没有那么体面、那么尊重我,但他至少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对待的。他说他是跑运输的,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东哥的“下线”吧。他也给了我不算太奢靡,但足够富裕的生活。我们发展得很快,他也会和我讲他工作上的事情,也会陪我吃饭、逛街。几个月以后,他也给了几百块钱,说是“和平分手”。
  我的生活,似乎按下了重播键。
  但这一次,我并不悲伤,我甚至开始主动寻找下一个“男朋友”了。
  后来我有过很多“男朋友”,做什么行当的都有,在一起的时间有长有短,有时能处几个月,有时就是短短几周。有的对我很是尊重,有的也会和张奇一样对我打骂蹂躏。有的抛弃了我,有的也被我抛弃。不过我都见惯不怪了,也没有什么负担。因为我也有了选择权,我也有了说“不”的权力。
  这些人的相同点是,“买断”我们关系的时候,总会给我或多或少的金钱。这些钱,都被我存进了存单。看着存折上越来越大的数字,我的内心开始满足,我也越来越有安全感了。我甚至开始计划未来的人生:等我攒够了一大笔钱,我就去开个小店。那时候,即便没有“男朋友”,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人在顺境的时候,总是容易忽略一件事:眼前的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
  大城市永远有那么多的新面孔。更年轻的,更漂亮的,更天真的,更大胆的。
  林倩倩做的这个行当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她的空闲期也越来越多。我的情况也差不多,“男朋友”也不那么好找了,空档期也越来越长。我们不能一直住在漂亮的旅馆里了。有时候林倩倩接活回来,身上多了瘀青,我也没敢说什么,以前不接的烂活,她现在也不挑了。我心里也很害怕,再这样下去,恐怕不仅开店的梦想泡汤,之前好不容易存的钱,也不得不拿出来做开销了。我们俩兜兜转转,又要回到原点吗?
  过年前,南方的天气也转凉了。
  我们俩“厮守”在寒冷的廉租房里,一个多月没有收入了。林倩倩有天回来,突然说转运了,要给我介绍新的“男朋友”。于是,她就带着那位姓黄的老板和我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黄老板夸夸其谈,和我们说了一大堆他做生意的事情。这个时候的我,早已不是啥都不懂的乡下妹了。他一说,我就知道,他就是一个销赃的。虽然没啥稀奇的,但是关于销赃工作的故事,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而且说不定会帮助我以后经营小店,所以我也假装出捧场的样子,听得蛮认真的。
  饭后,黄老板提出让我和林倩倩一起陪他去旅馆。其实,这么“猴急”的“男朋友”我是见过的,但是提出“一拖二”的,还是第一次遇见。毕竟,我从来没有打心里认可我和林倩倩是做一样工作的人。所以,我正准备拒绝,却看见林倩倩使劲朝我使眼色,似乎有什么重要的隐情。
  我居然,就点头了。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对黄老板的生意经感兴趣的时候,林倩倩的兴趣是黄老板包里的现金。她悄悄估算了一下,老板包里的现金数量是5000元,而林倩倩的一晚上,只值20元。
  要完成250单生意,才能赚到这么多啊!林倩倩这么给我算的时候,眼睛都发直了。
  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让我套牢这条大鱼。没想到,完事之后,黄老板呼呼大睡,而林倩倩穿着完毕、摇晃着手中的一沓人民币,暗示我赶紧开溜,我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钱哪有那么好偷?
  我们刚刚拉开房门,黄老板就醒了。他暴跳如雷,把林倩倩按在了茶几上。我看着林倩倩越来越紫的面颊,一股热血就冲上了脑袋。她可是我唯一的姐妹,我不去救她,她就死定了。所以,我抡起烟灰缸,打了老板的头。其实那一下,应该不重,因为老板很快转过身来,捂着头要来掐我。烟灰缸在地毯上弹了几下,落在了林倩倩的脚边。林倩倩此时已经回过神来,拾起烟灰缸也向老板的头上砸去。
  不是一下,而是好多下,一下,一下,直到血迹溅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5
  我们从旅馆逃了出来。
  一路上,我们面无表情,假装闻不到鼻腔里满溢的血腥味。直到找到一个僻静角落躲起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害怕。林倩倩往我的怀里缩,像个孩子一样搂住我。我也搂住她,嗅着彼此身上新鲜而刺激的死亡气味。我们冷静下来,试图用瓜分那5000元来稳定自己的情绪,可是颤抖的手暴露了我们彼此的心情。我们商量着该如何是好,杀了人,广州肯定待不下去了。这么多年听故事得来的阅历让我知道,如果我们去其他城市,因为我们的外地口音,人生地不熟,更容易被公安注意到。所以,逃回老家,在熟悉的环境里隐姓埋名,才是最稳妥的。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了龙番市。回来了,才知道家乡的好。这里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口音和空气中熟悉的味道。广州的一切都宛如隔世。我感觉像是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因为这里没有人会知道我的过去。
  我们在城里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房间,旅途劳累,林倩倩很快睡熟了,而我则始终睁着眼睛。我们窝在房间里,低调地过了几天,没听到什么风声。林倩倩开始放松下来,庆幸龙番离广州那么远,庆幸自己又一次逃离了是非之地,又可以开始了。她大胆地出门去,说要看看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则没有那么乐观,每天静静地躺在房间里思考下一步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捋顺了思路。
  如今我已经有1万多块钱的存款,足够开一个小卖部了。不过回到龙番,难免会遇到熟人。为了避免以后被张奇骚扰、拖累,在开小卖部之前,我得撇清和他的关系。我先要说服我爸同意我离婚,然后和张奇谈判,给他一笔钱,让他也同意离婚。他们都同意了,我准备资料、办手续也就会快很多。等这一切办妥了,我就去开店。不过,我也不能在我们村开店,否则以张奇的性格,即便离婚了他也会纠缠不休。毕竟,赌博成瘾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隔壁几个村都是不错的选择,生活习惯、口音都一样,且村与村之间人员流动很小。这就是那些老板经常说的“灯下黑”吧。
  我正沉浸在筹谋打算中的时候,林倩倩却苦着脸来找我要钱了。
  我几乎惊掉了下巴。当初黄老板身上那5000元,我们一人分了一半,再加上她以前存的私房钱,这可是天文数字啊,一个月的时间,不至于全给花光吧?在我的再三追问之下,林倩倩特别不好意思地承认说,自己是去赌博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