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一时间,心情有些复杂,也难免会反省自己,玩笑是不是过了?
  枣花婶从田埂上经过,看到许清欢的任务快完成了,吃了好大一惊,“哎呀,许知青,你中午瞅着我们都不在跑来干活了?”
  许清欢笑得极不自然,“是啊,枣花婶,我家里还缺一个晒垫,两领炕席和三个草帽,回头去找您换?”
  有生意上门,谢枣花哪里还顾得上开许清欢的玩笑呢,“你来,保证把最好的换给你。”
  “行,一会儿下了工,我就去您家里。”
  “不用你来,我让我家小华把东西给你送家里去。”谢枣花道。
  许清欢也不客气,“行,那就麻烦婶子了。”
  剩下的活不多,许清欢干完,喊了小队长来核对工分,一天四个工分,她也不想多干了,搬着锄头去大队部还工具,然后回家。
  中午她回去得晚,是于晓敏做的饭菜,应该是她家里带来的咸菜,用没有晒干的蘑菇熬了一锅汤,锅沿子上糊了一圈饼。
  玉米面加黑面,这本来是这个年代日常食物,许清欢吃得想吐,勉强吃了一个饼,喝了一碗没有油水的汤。
  这会儿,她饿得前胸贴后背,摸了一颗空间里储藏的进口巧克力塞进嘴里,头晕目眩的感觉好多了。
  快到了家门的时候,许清欢看到有个骑着大金鹿的青年正在江行野家门,隔着一道篱笆墙在说话。
  “你这菜长这么多,你不卖,留着你一个人吃得完?”罗金浩口水都说干了,江行野依旧是咬牙不卖。
  寻常,他不卖就算了。
  关键是他昨天的菜卖出去,反响特别好,菜的口感比在别处收的要强多了。
  人家招待所那边,过几天有省里的人过来,县里指定要采买这家的菜,人家国营饭店求到他跟前,他能怎么办?
  看到江行野话也不说,看向东边的方向,眼睛都直了,罗金浩扭过头去一看,也是震惊极了。
  这天底下还有生得这么好看的人!
  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
  罗金浩不好意思拿屁股对着人家,忙下了自行车,转了个方向,就看到那姑娘走过来,站在篱笆边上,一根白嫩嫩,俏生生的手指头指着西红柿。
  “江同志,我和你换几个西红柿好不好?”
  息壤种出来的西红柿肯定很好吃。
  一夜功夫,江行野园子里的西红柿收成差不多增加了三成。
  “你摘吧!”江行野说完,转身就进了屋,如果细看,就能看到,他耳根都红了。
  罗金浩看出端倪,一弯腰摘了一个西红柿递给许清欢,“你好,我是罗金浩,是野哥的朋友,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你好,我是下乡的知青许清欢。”
  许清欢看到罗金浩后座椅上挂着两个大箩筐,不由得问道,“你是来找江同志换菜的吗?”
  第76章 我第一次给女同志干活
  “是啊!”罗金浩也是个心机狗,哭丧着脸,“先前都好好的,昨天突然就不换菜了,你说他这么一大园子菜留着干啥,他孤家寡人一个,吃得完?”
  屋里头传来江行野压抑着怒气的喊声,“耗子,你找死?滚进来!”
  罗金浩突然就耸了耸肩,做出一个害怕的样子。
  许清欢想了想也跟了进去,她经过水缸边的时候,舀水洗了洗西红柿就咬了一口,酸甜爽口,嗯,太好吃了。
  又咬了一大口,吃得有些凶,突然就呛起来。
  一手扶着墙,一手拿着西红柿,许清欢有些狼狈,也有些尴尬。
  江行野从屋里赶紧出来,递给她一个干净的毛巾,手抬起来准备给她拍后背,最后还是克制地垂了下来。
  许清欢用毛巾擦了把脸,递给他的时候,没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
  她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像是蕴着一泓秋泉,眼珠子亮到了人的心里去,像是一盏明灯,照向了迷途之人回家的路。
  江行野别过脸,不看许清欢。
  他眼眸低垂,许清欢也看不清他眼底的神色。
  “江同志,我能不能也向你换点菜?”许清欢算了一笔账,这年头的蔬菜基本上是三分到五分钱一斤,当然,农村没有人买菜吃。
  但许清欢不是特殊情况吗?
  “一个月一块钱,我每天摘一篮子菜,你看怎么样?”许清欢指了指脚边的圆肚子篮子,大约可以摘个三五斤菜。
  她们仨一天的菜就够了。
  “好,你摘吧!”江行野说完,又拿着毛巾进去了。
  许清欢也没有多停留,转身离开,走之前,还借用了江行野的篮子,摘了半篮子菜回去。
  江行野看到她走远了,才对罗金浩道,“不是要菜吗,去摘吧,两筐,不许摘多了。”
  罗金浩恍然大悟,指着东边,“你,不是吧,你就是因为她要菜,你才不肯把菜卖给我?不是,她能吃得了多少菜?”
  江行野狠厉地瞪了他一眼,“不要胡说八道!”
  他原先是怕许清欢每天要的菜很多,毕竟知青点那么多人。
  她既然每天只要一篮子菜,多的菜他留着就没有意义了。
  但这些,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告诉别人的。
  许清欢听到外头有动静,连忙跑出来趴在墙头看,果然看到罗金浩踩着大金鹿,后面是水灵灵的青菜,她略有所思。
  连着三天,许清欢上午去干活,到了中午,就有人帮她把活干了,下午,她只在地头不紧不慢地干上一个多小时,一天四五个工分基本上就到手了。
  她没指望靠工分吃饭,所以一天四五个工分能够堵住人的嘴,对她来说就够了。
  中午,许清欢吃完饭,先去房间里歇了一会儿,等于晓敏和乔新语都睡熟了,她就戴上新买的草帽,提着锄头往地里去。
  路上,遇到枣花婶,她震惊极了,“许知青,你果然中午不休息去地里干活啊!”
  “是啊,我得留点时间出来去山上采点草药。”许清欢信口胡掐。
  枣花婶鸡啄米一样点头,“对的,对的,是要去采点草药,眼看就要秋收了,要是有个头疼脑热,耽误了上工咋好!”
  寒暄完,许清欢就走了。
  枣花婶回去的路上遇到了人,逢人就夸许知青思想进步,劳动积极。
  今天干活的地在北边,走到村头,许清欢右拐,就看到了那一垄高粱地。
  没有风,但高粱杆子在动。
  许清欢走近了,果然看到了江行野。
  他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本来就小了,汗湿之后紧贴在身上,肌肉鼓鼓的,力量感爆棚。
  他戴了一顶草帽,拿着锄头正在帮她干她今天下午的任务。
  许清欢索性在田埂上坐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江行野猛地回头,看到许清欢,整个人像是被点了定穴,他浑身的气血翻涌,脸通红,幸好皮肤有些偏黑,看得倒也不是很明显。
  沉默着,一颗心提起来,紧张得都无法呼吸了。
  许清欢走了过来,“怎么办,这几天我都不知道是谁在帮我干活,我以为是有人下错了地呢,要是真的错了,这几天的工分都记到了我的头上,我可以去跟小队长说,还给你。”
  也有这样的事,把任务地点记错,活就相当于是帮别人干了,两人去找记分员说清楚就行了。
  江行野窘迫得不行,他不敢看许清欢,唇瓣嗫嚅,想说不是,却不敢说出来。
  那点龌龊的,阴暗的,不自量力的心思哪怕被当事人窥探,也想隐瞒。
  此时此刻,他好似被公开处刑的囚徒,只求一死,不敢面对青天白日。
  许清欢的心底也难得地柔
  软下来,生出不忍。
  她的本意原本是抱大佬的金大腿,谁知,用力过猛了。
  这几天她也想过了,如果江行野误会了她,那也是她的问题,这时候的人本来思想就保守,她天天缠着想和人套近乎,行迹本来就很可疑。
  如果江行野想与她处对象,她也不是不能答应。
  毕竟这件事挑头的人是自己。
  而最重要的是,别人看江行野是个乡里的糙汉,但她太了解江行野这个人了,他的未来不可限量。
  颜值每一点都长在她的审美上,本来就挺撩人的,身材不用说,简直是黄金比例,每一处都张力十足,让人浮想联翩。
  未来全球首富,他征服世界,她征服他,何等简单。
  比自己创造财富不要容易多了!
  这辈子,她只想躺着,但又不想降低生活质量,可以说,抱大佬金大腿简直是一条捷径。
  至于当小弟还是当老婆,就单看江行野性格如何了,但这种只有相处时间长了才能够体会。
  虽然闺蜜对江行野的设定非常完美,但彼之蜜糖汝之砒霜,再完美的人也不是适合每一个人。
  所以说,还是需要自己亲自体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