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生古代霓虹的我才不要当妃子 第66节
  夕雾赏了她两个暴栗,指着她的胸,教训道:“你还想吃肉,看看你胸前的这两坨没用的肥肉,再吃,长成奶牛怎么办?”
  “奶牛是什么?”千春捂着脑袋。
  “别问,说了你也不懂。”
  “可是,小姐不是很喜欢奴婢的胸吗,每天晚上都靠在上面睡觉~”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脸颊爬上红晕,“而且,等小姐的孩子出生了,奴婢还可以替小姐喂小少爷。”
  波!
  夕雾忍不住给了她两个暴栗:“污千春,你的脑瓜里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千春更委屈了,自己明明在为小姐着想,小姐不仅不领情,反而责怪她:“可是~”
  “没有可是。”夕雾打断她,并且谆谆教导道,“还有,从今以后,不许跟我顶嘴!明白吗?”
  “明白了。”千春屈服在夕雾的母威之下。
  “好了,现在去收拾一下行李,等一会儿我们就离开这里。”
  “千春听小姐的。”
  “先给我找一套男装。”她身上原本的小妾穿着,已经彻底报废,袖子、下身的裹装,全部被撕裂,只剩下一条一条的些许残留。
  片刻后。
  夕雾在千春的帮助下,换上了男装。
  她发现男装和女装最大的不同,是袖子终于没有长长的留袖了,下身终于有类似现代带裆裤子的野袴了。
  有了带档的裤子,行动起来会方便许多,即使做激烈的运动,诸如跑步、骑马······也不会感到丝毫的束缚。
  要知道夕雾之前穿的那一身小妾的漂亮和服,从腰带以下开始,就是活动半径很小的直通裹装,没有充分的裙摆供展开,最适合的步距只有小碎步。
  如果要强行迈大步子,要么被和服突然约束住,跌个踉跄;要么像夕雾一样,直接将整个下身的直通裹装绷断成碎布。
  而且,这件漂亮和服里面只有一件乳白色的内衬,下身更是完全真空,完全脱离了劳作,就是传来好看的。
  当然,它也是有优点的,比如下跪很方便,以及不用脱下来就能那个。
  “千春,我这样看着像男人嘛?”夕雾看着镜子身着男装扎着单马尾的绝色少女,自欺欺人地问道。
  千春张了张嘴,她很想告诉夕雾‘女扮男装不是换一身衣服,扎个单马尾’就可以的。
  但又担心脑瓜子挨暴栗,于是道:“千春觉得小姐这样挺好的。”
  “是吗,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夕雾很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你也女扮男装吧,方便活动。”
  千春脸色一变,一脸为难:“小姐,奴婢的胸~”
  夕雾盯着千春胸前的那两颗球,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前,道:“那算了吧,你就当侍女吧。”
  “千春本来就是侍女啊~”
  “不许顶嘴!”
  ……
  一日后。
  一片蜿蜒无尽的苍莽山林里,这里的树木普遍又高又粗,种类繁多杂乱,有点像原始森林,密密麻麻的树叶,重重叠叠的枝丫,只漏下斑斑点点细碎的日影。
  地面上植被茂密,杂草遍地,千奇百怪的附生着蕨、地衣、苔藓等,令人应接不暇,藤蔓附着在纵横交错如蛟龙盘绕的地面根上,一路缠绕树干盘旋而上。
  空气非常清新,夹杂着淡淡泥土的腥味、落叶腐木厚重的怪异气味、如果还有混合的花香等等,吸一口就让人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鸟雀很少,但昆虫很多,在幽静中蕴藏着浓浓的生机。
  此时,在密林中间的黄土路上,正缓缓行驶着一行商队。
  商队的末尾,男装打扮的夕雾和侍女穿着的千春,骑在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上。
  这匹骏马就是夕雾刚穿越来时,鹰司幸二骑的那一匹。
  “小姐,奴婢不行了,屁股好痛,奴婢还是下去走路吧。”千春苦着脸对前面的夕雾说道。
  她已经在坚硬冰冷坚硬的马鞍上坐了一个上午,屁股已经渐渐疼得麻痹了,稍微一动都让她倒吸一口凉气。
  “叫少爷。”夕雾握着缰绳淡淡道。
  “少爷~”
  “嗯。下马的时候小心点。”
  昨天她们收拾好行李,整个府邸已经到处都是滔天大火。
  夕雾带着千春离开,随便带走了这匹骏马,正要行走天涯时,猛然发现,两个人都是没出过门的死宅女。
  夕雾在酒馆打听了一番,才得知时代各城之间的安全交通要道,都掌握在走南闯北的商队手里。
  普通人可以给商队一些钱,搭个顺风车。
  于是,她们用一个下午找到了这支前往羽前国府中城的商队,付了定金后,在一个小客栈里住了一宿,才在今天一大早随着商队出发。
  忽然。
  商队停了下来。
  “小姐,他们在干嘛?”千春疑惑道。
  她是第一次出远门,没有一点远行的经验,一切以夕雾为主。
  “不知道,看看吧。”夕雾道。
  第80章 袭击
  夕雾并不着急。
  她在选择商队的时候,就选择了实力最强的这支。
  毕竟是要价五两银子的昂贵车费,自然要物超所值。
  整个队伍只有六十多人,约三十米长,其中三分之一是负责安全的劲装护卫。
  这些护卫的实力不值一提,没有内炁的痕迹,也不知道是锻体境界,还是没有练过呼吸法只是单纯锻炼身体的普通人。
  但是,这支队伍最前面的那辆带蓬马车旁边,却有两个内气境界高手的护卫。
  要知道鹰司家在鹰司雄没有突破归一境界的时候,整个家族也就只有两个内气境。
  而现在,那辆马车里的主人竟然让两个内气境的剑士当护卫。
  由此可见商队实力。
  在这个体实力足以突破人数碾压的世界,一个高手的作用可不是一群低手可以比的。
  同时夕雾也对呼吸法的珍贵和稀少程度,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她之前在鹰司家后宅里,还以为外面人均一部呼吸法,气感满地走,内气不如狗。
  毕竟她第一次杀死的流浪剑士老田大成,那么邋遢的一个酒鬼都是气感境界。
  之后遇到的石水矢隆,以及柳生宗严,都是一个比一个夸张的高手,也难怪她会那么想。
  但实际上,她能见到的人,都是至少能突破鹰司府邸外面普通士兵组成的防线,和里层鹰爪剑士组成的防线,被筛选了两次的高手。
  外面数量广大的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去内苑见到她。
  而且,出了府邸她才知道,原来外面的人把每一个境界细分为初、中、上、圆满,如此可见一斑。
  整个商队基本分为前中后三个区域,在前方是那辆商队主人的带蓬马车,几乎所有的护卫都聚集在那里。
  中间则是奴仆驾着的堆满货物的马车,最后面就是和夕雾一样花钱搭便车去往府中城的外人。
  现在,整个商队最前面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以至于整个队伍突然停止。
  “yu~yu~,小飞,停下。”夕雾拉了拉缰绳,拍了拍身下骏马的长颈。
  “小飞”是她给身下这匹马取的名字。
  小飞似乎很有灵性,非常乖巧地停了下来。
  夕雾嘴角荡漾着笑意,美眸流转闪着小星星,她人生第一次骑马,结果竟然如此顺利。
  ‘果然自己也是有优点的。’
  “小姐,不会是遇到强盗了吧?奴婢听说山里经常有强盗出没。”千春也顾不得屁股疼,紧紧抱着夕雾的腰。
  “你怕什么,天塌下来高个子顶着。再不济,不是还有我吗?”夕雾纤纤玉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信心十足,最后还不忘补充道,“还有,要叫我少爷。”
  “是,少爷。”千春想起自己小姐大杀特杀的样子,又安心起来,“小、少爷,你戴着斗笠不难受吗,要不要取下来。”
  “不要。”
  夕雾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她记起昨天没有戴斗笠,出现在骏府城大街上,顿时引得周围无数人来围观。
  那一瞬间,她就知道自己的女扮男装失败了。
  无奈之下,她买了一个带纱的斗笠遮面。
  纱布是半透明的黑色,从帽檐垂到脖颈。
  “小娘子,吓坏了吧,不用担心,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突然,一个粗犷轻佻地声音从两人旁边传来,“至于报酬吗,只需要摘下斗笠让我看看你的样子就可以了。”
  只见一个年轻男子骑着一头黝黑骏马,靠近夕雾。
  夕雾透过黑纱看见来人,眉头蹙起。
  这个男人叫登涼介,棱角分明透着冷峻,乌黑深邃的眼眸,有股难测的味道。
  他身着一身华丽的武士服,自称是什么天真正传香取神道流有史以来最强的天才,正在行走天下,增长阅历。
  夕雾今天一大清早跟随商队出发后,就被这个人注意到,然后隔十几分钟就来搭讪一次,让她摘下斗笠给他看看容貌。
  自己拒绝后,也不离开,反而开始吹嘘自己多么多么厉害,多么多么天才,打败了多少高手巴拉巴拉的。
  夕雾自然是不信的,身为归一境的高手,她能感知到归一境之下剑士的实力境界。
  在她的感知看来,这个人就是个普通人,身上毫无内炁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