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地址发我」
  「已经发过你了」
  唐斯一愣,刚想回她‘你什么时候发我了?’,手指往上一滑,就看见了先前那个二手书店的定位。
  瞬间反应过来,脸上嘿嘿一笑。
  「可以啊,够朋友!」
  「那是!」
  快速冲了个澡,再出来的时候,唐斯就盯上了自己那件吊带裙,她特想穿那件吊带裙,她怕热,又爱出汗,要不是担心被晒黑,防晒衫她都不想套,手都摸到裙子边了,盛宁的话忽然从脑子冒出来——‘不要穿那么露’‘出门在外要有防范之心’
  这人怎么这么烦啊?
  唐斯皱了皱眉头。
  自己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碍她什么事?
  再说了,我只是对她有感觉,又不是要追她..管天管地还管我穿什么呢~
  唐斯不服气的想着。
  可下一秒,却又乖乖的把手收回来,拿了另外一件既不露胸也不露背的连衣裙套在身上。
  一边反手锁着后背拉链,一边在嘴里嘟囔——
  就这一次昂,往后我可不惯着你。
  ————
  到之前,唐斯以为这地方应该是挺大的,到了之后才知道,就是一家小小的门店,不仅位置偏,门也窄,要不仔细看还以为是谁家平房偏门没关呢。
  不过小归小,书屋的味倒是挺正。两边立着狂草对子——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棕红沉木搭的柜台里面坐着个老爷子,下巴颌儿一撮花白淡黄的山羊胡,正襟危坐的模样颇有点民国片里老冬烘意思,书从门口两边的架子一路往里铺进,只留出中间的一溜小道儿供人行走驻足,最高的一摞都快顶到天花板了。
  唐斯仰头看去,心里忍不住琢磨,这是怎么分类的?万一看中那本,怎么取下来啊?
  她眼睛转了一圈,没看见盛宁,唐斯来早了,人家还没到呢。但她也不急,趁着这会儿功夫反而兴致勃勃的看起书来。
  唐斯偏爱老物件,不光限于绝版的藏书,只要是有年代感的东西她都喜欢,你要让她安安分分的坐那儿老实呆着,她指定上蹿下跳的像个抓耳挠腮的猴子,可你要给她一个老物件,她却能一动不动的连饭都不吃的研究上一天。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她这么欢脱的性子,才会选报文物修复那么严肃而又枯燥的专业。
  但唐斯也纳闷,自己这个爱好是从哪来的呢?她妈唐柳颐张口闭口都是商业蓝图的雄心壮志,她爸方向军钻研人情世故的经营研究,她是谁也不像,谁也没跟。
  后来,唐斯知道了,她这是随了她外婆唐瑾。唐瑾是个生意人没错,但那是为了生活,可唐瑾骨子里却是个文化人。
  唐斯听她妈唐柳颐说过,她外婆祖上出过好几个状元,最大的官做过掌院学士,唐瑾小时候还上过私塾,是个实实在在的书香门第,私塾里学出来的功底比人家大学里的教授还要深厚,唐斯是被唐瑾带大的,从小跟在老太太后面耳濡目染,现在会的东西全是唐瑾手把手教出来的。
  唐斯随便挑了本书取下来,翻开黄旧的纸张,密密麻麻的繁体字小如绿豆,日久年深的书页散发出天遥地远的尘土风霜,字里行间的晦涩笔画都有故事流转绵延。
  换做一般人早被这种字体跟排版劝退了,但唐斯看着却丁点儿不费劲儿,她是个聪明的姑娘,唐瑾没能教会唐柳颐的那些东西,全被唐斯继承了去。
  唐斯有些庆幸,得亏是她能耐得住性子,喜欢这些密密麻麻笔画繁多的字体与眼花缭乱的排版,否则当初又怎么会发现外婆的秘密——
  那些藏在信件里的思念。
  那些不能为世俗容忍的情愫。
  她妈说的没错,自己的确是个坏小孩,小小年纪就敢偷看大人的东西。
  那会儿的唐斯才十二岁,还没有那么强大的内核,但又忍不住好奇总是偷偷摸摸的去看外婆藏在柜子里的信跟那张照片,有次她被唐柳颐抓了个正着,唐斯从来都没有那么害怕的时候,那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过分了。
  唐斯以为唐柳颐会骂自己,可她没想到的是,唐柳颐只是把东西放回了原处,只让自己不要再去看了,别说骂自己,就是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意义总是回溯性建构的。
  当时的唐斯只顾着害怕,害怕唐柳颐把这件事告诉外婆,害怕自己会挨骂,更害怕外婆因为这事儿就不再喜欢自己了。
  她才十二岁,还太小了,小到以为这个世界不是黑就是白,不是错就是对,她不知道在黑白之间有灰色的地带,也不知道对错之间还有无数种答案,更不知道人性的复杂与多变,感情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山石,而是流动摇摆的长河。
  唐柳颐从来没有跟自己挑明的说过这件事,也从来没有支持过自己去找人,可她却也没有强硬的阻拦过自己,更没有逼自己马上回来,怕钱不够还给自己打钱。
  唐斯心里觉得唐柳颐不是那么冷血无情的人,不正面说出口的爱,难道就不是爱了吗?可换句话讲,拐弯抹角的爱却又注定逃不过被误解的宿命。
  唐斯搓了搓眉心,是有点无奈,非得用这样的方法表达自己关心不可吗?
  说句在乎的话,就这么难吗?
  国人含蓄,三辞不就勉为其难。
  她外婆唐瑾含蓄,几十年的情感压抑封锁在柜子里,夜深人静都还要偷偷摸摸。
  她妈唐柳颐也含蓄,关心两个字像是锋利的刀刃,说出口就要面临被割舌的惨运,所以才总要在里面安插一把刺刀,鞭子抽打出来的爱与关心,也不知道舒服了谁?
  含蓄就像膀胱里的一泡尿,不撒出来就憋死,但人不可能被尿憋死,所以始终是要发一次疯的,不管是谁。
  唐斯把书阖上,放回原处。耳朵听见门外有车停下的声音,扭头看去,心脏霎时紧缩了一下。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那辆停稳的车,盛宁从车上下来,修身圆领的打底衫,黑色阔腿西装裤,一改往日古板老派的灰色基调穿搭,日光的投影下,她仿佛一道射穿阴影的金光,通身散发着书韵气质,像春风夹道底下摇曳生姿的垂柳。
  唐斯眼睛霎时一亮,这人美的抽条了!抽到自己的护心肉上了!
  真不能怪自己总是对她胡思乱想,就这个长相、这个身材、这个气质...不胡思乱想那还是人嘛?!
  又想到自己做的那些梦了,别说是被她在梦里拎着棍子打,哪怕不是梦,自己也是心甘情愿了。
  盛宁就这么一点爱好,她是个喜欢安静的人,酒吧那种闹哄哄的地方实在不合适她,勉强去了那么几次之后,彻底失去兴趣,她是个年轻人,但就是钟意老态龙钟的行为活动,收集藏书好,不仅能让她追远历史,还能让她免了那些无聊的社交,毕竟应该也不会有谁喜欢在书店攒局。
  下了车,盛宁跟况厘就往门口走,刚走了两步,她便看见了里面的人,脚下步子顿时一滞。
  外面亮里面黑,可那又怎么样?有这么一个热闹欢脱的家伙在,再黑的地方也给她折腾亮了。
  唐斯是真不含蓄,一双眼睛把脑子里的那点念想展露的淋漓尽致,心里长着个放肆的小人儿,跳着蹦着敲锣打鼓,好家伙!分明是一个人,却有种千军万马跑过的错觉。
  这会儿见人家站在门口不进来,唐斯也不拿别扭,主动过去跟人搭话——
  “好巧啊,又遇见了~”
  一句好巧,就把这场有意而为之的邂逅变成了偶遇。
  盛宁才不信这个‘巧’呢。扭头就朝况厘看去,况厘比唐斯还来劲儿,学着唐斯的腔调,明知故问地调侃道——
  “那可不!这缘分真是太巧了!”
  况厘这人性格好,跟谁都能聊得来,拢共也没和唐斯见过几面,可混的却比盛宁跟唐斯还要熟络。
  盛宁不知道况厘想干什么,但毕竟唐斯都主动打招呼了,她也不好冷着,于是冲人点了点头,“这地方挺偏的,不好找。”
  她不说‘巧’。
  揣着明白装糊涂,不仅没意思,还容易弄巧成拙。
  盛宁不想去猜况厘的心思,只是觉得她今天的表情反常,好像是摆足了阵仗要看热闹,随即转头又丢给她一句——
  “你不是要去接你妈妈吗?还不去?”
  “那也不耽误打个招呼啊~”
  况厘是真的有心撮合两人,一个跟团火似的燃烧不尽,一个跟块冰似的千年不化,都说只有两个性子不一样的人才能磨合..才有的磨合,现在看来这话真是一点没错儿,除了唐斯以外,还没谁能让盛宁有这样不情不愿的神情。
  “行,那你们聊。”
  盛宁说完,就往店门里走去,把况厘跟唐斯扔在门口。
  唐斯见状立马就要跟上去,却被况厘一胳膊拉回来——
  “你急什么?人又跑不了。”
  “说话就说话,别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