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6节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但既然姑娘先把话说开了。
小红桃索性便乘机劝道:
“姑娘还是顾惜些身子吧,姑娘您不知道,老太君身边的宋妈妈,才刚出来的时候,可还说了我呢,怪我平日里伺候姑娘不尽心,还说再有下次,就要让账房扣我的月钱呢。天理良心,我可是大大的冤枉呢,我待姑娘可是再尽心尽力不过的了,还反倒被人拿了说嘴,可找谁说理去好呢!”
“要我说,姑娘往后可改了吧。那墨瑾公子的书,难道就那么了不得,引的姑娘都等不到天明,非得大晚上这么熬着身子看了,若是把姑娘身子熬坏了可怎么好。姑娘若是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去给姑娘买那害人的朱雀门小报了。”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但既然姑娘先把话说开了。
小红桃索性便乘机劝道:
“姑娘还是顾惜些身子吧,姑娘您不知道,老太君身边的宋妈妈,才刚出来的时候,可还说了我呢,怪我平日里伺候姑娘不尽心,还说再有下次,就要让账房扣我的月钱呢。天理良心,我可是大大的冤枉呢,我待姑娘可是再尽心尽力不过的了,还反倒被人拿了说嘴,可找谁说理去好呢!”
“要我说,姑娘往后可改了吧。那墨瑾公子的书,难道就那么了不得,引的姑娘都等不到天明,非得大晚上这么熬着身子看了,若是把姑娘身子熬坏了可怎么好。姑娘若是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去给姑娘买那害人的朱雀门小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