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白冰从古树干上跳下来,刚想往回跑,就看见树干上长着白花花一大坨蘑菇。
  调取资料,她发现这是一种可食用平菇,味道极其鲜美。
  “哈哈发财了,阿爹你快来。”
  说话间,白冰已经等不及将手伸向了那一大坨蘑菇。
  树木巨大,树干上长出的蘑菇也大得不像话,白冰量了一下,这一大坨蘑菇的体积,是她这个人的四五倍还多。
  她盘算着回家找几只大草筐来装蘑菇,一回头,就看见身后沿河的一排柳树上,几乎每棵树干上都长着这么一大坨蘑菇。
  我滴个天爷勒,这么多蘑菇,一家人整个冬天,就算天天吃也吃不完啊!
  但收获总是令人开心的!
  她上蹿下跳地掰下一大坨蘑菇,凑到鼻尖闻了闻,果然有一种浓厚的菌香。
  花石听到女儿的呼喊,生怕女儿遇到危险,此时也飞速跑到了女儿身边:“怎么了冰?”
  当他看到女儿手里捧着的一大坨蘑菇时,急忙伸手打落,“冰,你怎么傻掉了,这个蘑菇不能吃,有毒的!”
  白冰突然想起,原主的阿妈从小就提溜着耳朵告诉她,蘑菇这种东西是有毒的,吃不得,漫山遍野只有松茸一种能吃的菌子,然而,松茸哪里那么容易找到?
  因此每一个大人都直接告诫家里小孩,蘑菇有毒不能吃。
  看着信誓旦旦的阿爹,白冰一时间不知道该相信脑海里的资料,还是该相信原住民阿爹。
  其实,原住民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误会所有蘑菇都有毒,而且这种可能性更大。
  但……跟稗草籽一样,白冰还是不敢不把原住民的警告当回事,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况且她们不缺粮,完全没必要以身犯险。
  只是,那么多美味的野生平菇白白扔掉,实在可惜,况且那些蘑菇全都处于正好的时候,再过几天不采摘下来,恐怕就会变老,甚至下一场雨还有可能烂掉。
  不如就采一坨下来,拿回家晾干,万一日后证实是可以吃的蘑菇,冬日里岂不是又多一道菜?
  跟着阿爹把蚂蚱的身体送回洞屋,阿爹阿妈两个人开始剖开蚂蚱的硬壳取肉。
  白冰自己背着草篓子又跑回河边,仅仅只摘完一棵树上的蘑菇,她带来的大草篓子已经装满。
  好在河岸离家比较近,她急忙跑回院子里,在地中间铺上草席,倒出蘑菇又跑回河边。
  就这样来来回回倒腾了五六趟,白冰感觉自己采回来了将近两百斤新鲜平菇。
  阿妈不赞成道:“冰啊,那个蘑菇不能吃的,你弄回那么多做什么?”
  白冰掰开一块蘑菇,从里面挑出来一只比手指还长的夹板虫,她指着虫子对阿妈说:“阿妈你看,这个虫子吃了这蘑菇都没有事,我们吃也一定不会中毒。”
  “不可以,不可以,我的阿妈,我阿妈的阿妈全都告诉我,这个蘑菇不可以吃的,吃完了会死。”
  白冰心累,“阿妈,那这只夹板虫能不能吃啊,如果能吃的话,河边的蘑菇里面还能找到好多。”
  这种虫子住在蘑菇里,吃得肥胖滚圆,呆呆傻傻都不知道跑,拿一根尖木棍就能轻易杀死,如果能吃的话。
  她一天就能捉个几十只,也是很不错的肉食来源。
  谁料阿妈笑着说:“不能吃的,那种虫子的肉很臭,吃完嘴巴都不想要了,会臭好几天。”
  白冰:“……”
  果然是她想太多。
  管不得许多,先把这些蘑菇晾干再说。
  只要不把蘑菇煮来吃,阿爹阿妈对于她晒毒蘑菇这件事,倒也懒得多管。
  忙完两百多斤蘑菇,白冰累得直接仰躺在草席上,天为被,地为床,看着淡淡的白云飘过碧蓝色的天空。
  漫天五颜六色的叶子如同彩蝶飘落,好美啊。
  此时,阿爹阿妈已经把蚂蚱身上所有能吃的肉都剔了出来,装在大笸箩里,足有十好几斤,肉质雪白,晶莹剔透,看着就十分诱人。
  石花捡起一小块肉对小锦鲤道:“鲤,今天晚上咱们吃肉肉,好不好呀?”
  小锦鲤欢呼:“七又又,七又又,小挤你要七又又……”
  第12章 蚂蚱肉
  休息片刻,白冰又弹跳起来,去帮着阿爹将剩余的蚂蚱肉拴绳晾晒起来,留作过冬的肉食。
  尽管有了一点肉,但对于漫长的寒冬来说,这十来斤肉根本不顶什么用。
  然而,白冰此时心里惦记的,却是她辛辛苦苦采回来的两百斤平菇。
  如果有一只小狗就好了,哈哈,可以让它给自己试个毒,毕竟都是哺乳动物,身体各种器官构成比较相近。
  像虫子这种东西……它们的身体构造跟人类的差别,简直堪比人类跟外星人的差别,用它们试毒神马的,似乎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
  想到狗狗,她突然意识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似乎没有其它哺乳动物!
  猫啊、狗啊、野猪啊、甚至就连老鼠、豺狼虎豹,这些动物统统都没有在原主的记忆中出现过。
  白冰忍不住问道:“阿爹,你有没有见过四条腿的动物,它们身上长着毛,用四条腿在地上跑,它们的妈妈生它们,就像人类生孩子一样,不会生出一堆蛋,而是直接生出一个小崽?”
  花石想了半天,最后摇摇头,斩钉截铁地道:“没有看到过,从来没有,不过我在集市上倒是遇到过一个山外人,他身上穿着一种带毛的皮子,那种皮子的衣服很暖和,穿着那个,冬天也可以在外面走。”
  毛皮大衣!
  白冰坚信,阿爹所描述的那种衣服就来源于某种哺乳动物,有机会她一定要到集市上去看看,那个所谓的外乡人,穿的衣服到底是不是哺乳动物的皮毛。
  集市就设在初雪的时候,原因无他,就因为这个时候,山中的昆虫都死得差不多了,蛇类也全都进洞冬眠。
  天气也还没有到数九寒冬的程度,这片荒野此时才真正属于人类。
  “阿爹,过段时间赶集,我要跟你一起去。”
  对于赶集这件事,花石是有心理阴影的,三年前,他带着女儿去赶集,结果把人带出去却没能带回来,遭老太太埋怨了好几年。
  现在,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了,他是真的害怕这野丫头又在集市上看上了什么人,不肯跟自己回部落。
  白冰见阿爹迟迟不吭声,十分反常,以老两口对自己的宠爱程度,但凡她有要求,两个人向来都是立即答应的,现而今阿爹竟然犹豫起来。
  只稍稍一想,她也就明白了其中缘故,急忙安慰道:“阿爹,你放心,我现在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毛丫头,见到个好看的男人就要跟人家走,我现在也是做阿妈的人了,我还要回来把小锦鲤养大的呀。”
  花石见女儿变得如此懂事,自然十分高兴,立即答应了冰跟自己一起去赶集的要求。
  秋日里风大且干燥,那些蘑菇和蚂蚱肉晾了大半天,就已经干得差不多了。
  父女两人将所有东西收回山洞,此时晚饭也已经做好。
  黄澄澄的一盆小米粥,外加一大块煮熟的蚂蚱肉,阿妈把肉撕成小条,几乎全都堆在了白冰和小锦鲤身边,两个老人一口都舍不得吃。
  白冰早已经过了少不更事的年纪,上有老下有小,说什么也不可能做出自己吃着,爹妈看着的那种事。
  她把肉夹给阿爹阿娘,一家人全都吃得喜笑颜开。
  上辈子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疼爱,这辈子好不容易有了如此疼爱自己的爹娘,她发誓,一定要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今天阿妈煮的是蚂蚱腿肉,很嫩,还有一点咸咸苦苦的味道,难得吃珍贵的肉食,阿妈一定是把家里压箱底的盐巴拿出来调味了。
  每年赶集的时候,阿爸都会换一小块盐巴回来,这些盐巴是咸水部落的人背过来的,听说他们那边有一口井,井水是咸的。
  这个世界的人,多少年来已经习惯了用各种物资,跟他们交换盐巴。
  用现代的眼光看,那个盐水部落一定是拥有一口盐井。
  家里有矿可真令人羡慕啊,就算什么都不用做,咸水部落的人冬天应该也有很多肉可以吃吧。
  距离集市还有一个月的时间,白冰开始思考拿些什么东西去跟人交换。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她跟阿爸两个人只能用人力背,路上一来一回要走二十天之久,除去口粮,他们能背动的东西实在有限。
  其他人往往都是拿肉干出去交换,毕竟肉干价值高,能够换回来的东西更有价值。
  而自己家只有这么十来斤肉,是要留着冬天吃的,黄米拿到集市上,只要做熟了宣传一下,肯定会有人喜欢,只不过,一旦人们知道了黄米来自稗草,就一定不会有人愿意交换,毕竟稗草在哪里都不缺。
  松茸也很受欢迎,但上次阿爹找回来的那一朵早已经吃完了,看来,挖洞的工作需要先放一放,要先出去找点能够用于交换的东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