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因为机器的诞生夺走了她们本该拥有的工作机会。”温米尔太太说,“……工作就意味着金钱,而金钱就意味着生存,更多的金钱就意味着更高的生存机会。失去工作……失去工作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都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莎莎还是不理解。
不过,机器的产生使得手工纺织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以至于成为一种几乎无人问津的纺织方式这件事她还是听得懂的。她曾经在报纸上见过一些大型——以人类的角度来说的小型玩具——手工纺织机,据说有些裁缝会使用这种纺织机将自己设计的布料制作出来,作为自己的特色之一。她看到那篇报道之后一直都想要一个,但听说很贵,所以和温米尔太太一样,一直停留在想的阶段,并没有办法付诸行动。
“现在自行车也有了。”自行车,机器,还有纺织工人的组合让莎莎兴奋起来,“那以后肯定会有我们能用的自动纺织机吧?要是有就好啦!我们干活会更加轻松的——最好什么样的活儿都能用自动机器来做!这样我就不用每天下班肩膀酸痛了!”
温米尔太太笑了笑。
“说不定真的会有呢。”她说,“拇指小人里也有工匠,对吧?希望他们能赶在人类之前把这些机器研究出来。”
“人类也会研究这些吗?”莎莎愣了一下,问道,“他们要这么小的机器做什么呢?”
“谁知道呢。”温米尔太太心情又变得低落起来了,“人类总是会做很多小玩意儿,即使他们根本用不到。可能是因为这样好玩吧。”
莎莎看了看温米尔太太的表情,注意到她似乎很不喜欢人类。她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一直以来,人类都被视为一种迟钝的大型危险生物,总是很难注意到拇指小人这样的小型生物,所以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就对拇指小人们造成伤害。同时他们也很缺乏怜悯心和同情心,而强烈的好奇心则会使他们在发现拇指小人后做出许多可怕的事情。那些事情即便是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进行描述也会让人觉得心惊胆战。在他们拥有了巨大的机器之后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了,靠近农场生活的拇指小人们便开始担心自己出行或者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被冰冷的钢铁压成肉饼。莎莎想温米尔太太的家人或者朋友肯定被人类伤害过,所以她并不喜欢这个话题。想到这里,她又有些为温米尔太太难过。因为拇指小人的生活很难离开人类。除非和莎莎之前一样和一大家子人生活在森林里,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否则就得想办法去其他的地方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这个其他的地方当然就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对于这一家裁缝店来说,无论是布料,丝线还是纽扣都是要通过人类才能得到的。和一个一提到就会让人不高兴的种族待在一起生活,无论站在哪个角度想都很难高兴起来。莎莎又看了温米尔太太一眼,默默地走到一边,继续用钩针编皮草去了。
过了一会,她听到温米尔太太放下报纸,问她行李准备好了没。莎莎当然准备好了。她现在每天晚上做梦都想着出门,想象自己走在大街上,观赏从来没有见过的风景,也品尝从来没有吃到过的美食。所以当温米尔太太告诉她出发的确切日期时,她高兴地差点把钩针插到自己的手指里。
“你可以带点解闷的东西,这样路上就不会无聊了。比如做点手工活。”温米尔太太建议道,“当然啦,你想带别的也可以。就这样吧,到了那天你别迟到。”
我才不会迟到呢。莎莎想。我就算不睡觉,也一定不会让自己睡过头的。
第11章 三改
自莎莎有记忆以来,出远门是一个有点困难,但又不那么困难的事情。有点困难指的是对他们这样的小生命来说,人类迈出去的一大步都需要他们花上好几秒钟才能赶上,更别说赶往其他城镇了,要是真的靠走路过去,那不知道要走上几年才能到达目的地,而不那么困难则是因为要是有了其他动物的帮忙,那旅途就会变得轻松,愉快许多。
莎莎从森林里来到农场就是拜托了一只身体强壮的鹰,报酬是一块非常不错的五花肉。出发的那天鹰将一个小袋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而莎莎就爬进小袋子里,看着地面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云朵聚集在自己周围,而刚升起的橘红色的太阳就躺在棉花般的云层上。她现在还记得高空的风很冷,冷得她的手脚都红肿发痒了很长时间。
不过这次的出行会舒服一些。温米尔太太找到了专门做这件事的猫咪长途,她们差不多可以在当晚到达目的地,要是有事耽搁了,还能在猫儿柔软的肚皮睡一觉,不用担心被冻僵。那只灰棕色的大猫趴在地上,让莎莎和温米尔太太顺着它的爪子爬到背上。随后随着一阵摇晃,莎莎感到自己被托举了起来,顿时感到非常惊奇和兴奋。
缅因猫小跑起来,开始朝着目的地前进。它顺着有着明显车辙的泥地走,熟练地躲过各种车辆,进入市区,开始沿着墙壁行走。每次它跳上屋顶,或者攀爬水管的时候莎莎都忍不住想要发出惊叫声,但往往在她张开嘴之前,长辈的嘱托(“不要让人类发现你的存在!”大人们总是会这么说)和临出发前猫咪们的警告(“要是发出奇怪的声音,我们就很难走好路。”它们很严肃地说道)就让她自觉地把声音咽了回去,继续打量周围的景色。人类的房子可真好看呀,有的窗户外面围绕着一圈波浪形的黑色铁栅栏,而这种窗户上往往都放着漂亮的鲜花。应莎莎的请求,缅因猫在一家花店外面停下来,好让她们能隔着一小段距离看到花店内部。
“这些花儿可真漂亮啊。”莎莎感叹道,随后她又问,“这些都是什么花儿呀?”
“那些是玫瑰和百合。”温米尔太太说,“那些是蝴蝶兰和满天星,还有漂亮的风铃。”
“哇。”莎莎再次发出了感叹声。她现在开始想自己一定要住在一个庞大的花园里了,每天出门都能面对许许多多的鲜花,要是天气好,还能拿着衣服对着鲜花现场画刺绣图样呢!房间里也肯定香香的,睡觉也睡得安稳。
在她的想象里,那个花园应该像现在这个花店一样漂亮。不过她很快又想到一个永远都在提醒着她的事实——那就是她还是个小小的裁缝学徒,这个事实很快就让想象所带来的激动消失了。缅因猫继续朝着目的地出发,越过高墙,进入一处有着黑色的铁门,带着雕像的喷泉和许多绿色的景观植物的地方,莎莎听到有小鸟正在唱歌,也听到轮胎碾过砂土,还有鞋跟敲击在石头上的笃笃声。接下来,随着缅因猫继续前进,她看到了一个像是城堡一样的建筑。
“到了。”缅因猫这样说着,找了个角落趴下来,好让她们能安稳地从它的背上爬下来,“这就是你们的酒店。”
“哇!”莎莎再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超级大的感叹声。好在有着冬青的掩护,地处偏僻,这声感叹并没有被人察觉,“这是人类住的地方吗?我还以为我们要去找拇指小人呢?”
虽然在她出生之前就有拇指小人和人类一起同居了,但那严格来说只是拇指小人生活在人类的地盘而已,那些大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莎莎在来之前以为自己会住在某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大家都是这样的嘛!住在不容易被人察觉的角落,门也小小的,很容易被遮挡住。就算有调皮的小孩子经过,也不会觉得那里面有什么好玩的,更不会拿着树枝戳来戳去。
但现在?一个大城堡诶!此时太阳刚好往下落,因此莎莎能看到城堡是如何变得璀璨夺目的。人类亮起水晶灯,那灯光穿过仿佛不存在的落地窗,将庭院里的一切都镀上一层金边。温米尔太太抓着她的手腕向前走,来到昏暗的角落,在那里,有一个一看就知道是供拇指小人进出的小门。
来开门的是一个和莎莎年龄差不多大的拇指小人,名字叫丽芙。她用轻快的语气说这家旅馆的主人——也就是她的父母——正在为客人们准备晚餐。她熟练地接过莎莎的行李,带她去了她的房间。那是一个被有着民族特色的毯子包裹的房间,一株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玫瑰倚靠在角落,被人用胶带和铁丝用力固定住,免得它倒下来。
“我们都做好了防范措施,鲜花不会突然掉下来伤到住客的。”丽芙用她那鸟儿般轻快的声音说道,她将莎莎的箱子放在专门为此准备的长柜子上,又主动走向窗户,跟她介绍窗外的风景,“这里正好对着花丛呢!您每天早上醒来都能看到鲜花,马上就会有一个好心情啦!”
她的声音可真好听呀!莎莎一下子就喜欢上她了,所以当对方热切地和她闲聊起来,表示自己要努力工作,好接手旅馆,让它成为一个十分出名的大旅馆时,她也表示自己要成为一个有名的裁缝,虽然她现在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学徒,但她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
“我学了好多东西呢。”莎莎扳着手指头开始数,“我会用线把衣服上的破洞补好,就跟原来一模一样,要是破得有点厉害,我还能在上面加上漂亮的装饰,把它变成另一件衣服,我还会刺绣,编织,做各种各样的饰品。等我真正学会怎么设计出让人一眼就想要得到的衣服,我就能成为世界上最棒的裁缝了。”
莎莎还是不理解。
不过,机器的产生使得手工纺织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以至于成为一种几乎无人问津的纺织方式这件事她还是听得懂的。她曾经在报纸上见过一些大型——以人类的角度来说的小型玩具——手工纺织机,据说有些裁缝会使用这种纺织机将自己设计的布料制作出来,作为自己的特色之一。她看到那篇报道之后一直都想要一个,但听说很贵,所以和温米尔太太一样,一直停留在想的阶段,并没有办法付诸行动。
“现在自行车也有了。”自行车,机器,还有纺织工人的组合让莎莎兴奋起来,“那以后肯定会有我们能用的自动纺织机吧?要是有就好啦!我们干活会更加轻松的——最好什么样的活儿都能用自动机器来做!这样我就不用每天下班肩膀酸痛了!”
温米尔太太笑了笑。
“说不定真的会有呢。”她说,“拇指小人里也有工匠,对吧?希望他们能赶在人类之前把这些机器研究出来。”
“人类也会研究这些吗?”莎莎愣了一下,问道,“他们要这么小的机器做什么呢?”
“谁知道呢。”温米尔太太心情又变得低落起来了,“人类总是会做很多小玩意儿,即使他们根本用不到。可能是因为这样好玩吧。”
莎莎看了看温米尔太太的表情,注意到她似乎很不喜欢人类。她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一直以来,人类都被视为一种迟钝的大型危险生物,总是很难注意到拇指小人这样的小型生物,所以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就对拇指小人们造成伤害。同时他们也很缺乏怜悯心和同情心,而强烈的好奇心则会使他们在发现拇指小人后做出许多可怕的事情。那些事情即便是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进行描述也会让人觉得心惊胆战。在他们拥有了巨大的机器之后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了,靠近农场生活的拇指小人们便开始担心自己出行或者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被冰冷的钢铁压成肉饼。莎莎想温米尔太太的家人或者朋友肯定被人类伤害过,所以她并不喜欢这个话题。想到这里,她又有些为温米尔太太难过。因为拇指小人的生活很难离开人类。除非和莎莎之前一样和一大家子人生活在森林里,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否则就得想办法去其他的地方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这个其他的地方当然就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对于这一家裁缝店来说,无论是布料,丝线还是纽扣都是要通过人类才能得到的。和一个一提到就会让人不高兴的种族待在一起生活,无论站在哪个角度想都很难高兴起来。莎莎又看了温米尔太太一眼,默默地走到一边,继续用钩针编皮草去了。
过了一会,她听到温米尔太太放下报纸,问她行李准备好了没。莎莎当然准备好了。她现在每天晚上做梦都想着出门,想象自己走在大街上,观赏从来没有见过的风景,也品尝从来没有吃到过的美食。所以当温米尔太太告诉她出发的确切日期时,她高兴地差点把钩针插到自己的手指里。
“你可以带点解闷的东西,这样路上就不会无聊了。比如做点手工活。”温米尔太太建议道,“当然啦,你想带别的也可以。就这样吧,到了那天你别迟到。”
我才不会迟到呢。莎莎想。我就算不睡觉,也一定不会让自己睡过头的。
第11章 三改
自莎莎有记忆以来,出远门是一个有点困难,但又不那么困难的事情。有点困难指的是对他们这样的小生命来说,人类迈出去的一大步都需要他们花上好几秒钟才能赶上,更别说赶往其他城镇了,要是真的靠走路过去,那不知道要走上几年才能到达目的地,而不那么困难则是因为要是有了其他动物的帮忙,那旅途就会变得轻松,愉快许多。
莎莎从森林里来到农场就是拜托了一只身体强壮的鹰,报酬是一块非常不错的五花肉。出发的那天鹰将一个小袋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而莎莎就爬进小袋子里,看着地面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云朵聚集在自己周围,而刚升起的橘红色的太阳就躺在棉花般的云层上。她现在还记得高空的风很冷,冷得她的手脚都红肿发痒了很长时间。
不过这次的出行会舒服一些。温米尔太太找到了专门做这件事的猫咪长途,她们差不多可以在当晚到达目的地,要是有事耽搁了,还能在猫儿柔软的肚皮睡一觉,不用担心被冻僵。那只灰棕色的大猫趴在地上,让莎莎和温米尔太太顺着它的爪子爬到背上。随后随着一阵摇晃,莎莎感到自己被托举了起来,顿时感到非常惊奇和兴奋。
缅因猫小跑起来,开始朝着目的地前进。它顺着有着明显车辙的泥地走,熟练地躲过各种车辆,进入市区,开始沿着墙壁行走。每次它跳上屋顶,或者攀爬水管的时候莎莎都忍不住想要发出惊叫声,但往往在她张开嘴之前,长辈的嘱托(“不要让人类发现你的存在!”大人们总是会这么说)和临出发前猫咪们的警告(“要是发出奇怪的声音,我们就很难走好路。”它们很严肃地说道)就让她自觉地把声音咽了回去,继续打量周围的景色。人类的房子可真好看呀,有的窗户外面围绕着一圈波浪形的黑色铁栅栏,而这种窗户上往往都放着漂亮的鲜花。应莎莎的请求,缅因猫在一家花店外面停下来,好让她们能隔着一小段距离看到花店内部。
“这些花儿可真漂亮啊。”莎莎感叹道,随后她又问,“这些都是什么花儿呀?”
“那些是玫瑰和百合。”温米尔太太说,“那些是蝴蝶兰和满天星,还有漂亮的风铃。”
“哇。”莎莎再次发出了感叹声。她现在开始想自己一定要住在一个庞大的花园里了,每天出门都能面对许许多多的鲜花,要是天气好,还能拿着衣服对着鲜花现场画刺绣图样呢!房间里也肯定香香的,睡觉也睡得安稳。
在她的想象里,那个花园应该像现在这个花店一样漂亮。不过她很快又想到一个永远都在提醒着她的事实——那就是她还是个小小的裁缝学徒,这个事实很快就让想象所带来的激动消失了。缅因猫继续朝着目的地出发,越过高墙,进入一处有着黑色的铁门,带着雕像的喷泉和许多绿色的景观植物的地方,莎莎听到有小鸟正在唱歌,也听到轮胎碾过砂土,还有鞋跟敲击在石头上的笃笃声。接下来,随着缅因猫继续前进,她看到了一个像是城堡一样的建筑。
“到了。”缅因猫这样说着,找了个角落趴下来,好让她们能安稳地从它的背上爬下来,“这就是你们的酒店。”
“哇!”莎莎再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超级大的感叹声。好在有着冬青的掩护,地处偏僻,这声感叹并没有被人察觉,“这是人类住的地方吗?我还以为我们要去找拇指小人呢?”
虽然在她出生之前就有拇指小人和人类一起同居了,但那严格来说只是拇指小人生活在人类的地盘而已,那些大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莎莎在来之前以为自己会住在某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大家都是这样的嘛!住在不容易被人察觉的角落,门也小小的,很容易被遮挡住。就算有调皮的小孩子经过,也不会觉得那里面有什么好玩的,更不会拿着树枝戳来戳去。
但现在?一个大城堡诶!此时太阳刚好往下落,因此莎莎能看到城堡是如何变得璀璨夺目的。人类亮起水晶灯,那灯光穿过仿佛不存在的落地窗,将庭院里的一切都镀上一层金边。温米尔太太抓着她的手腕向前走,来到昏暗的角落,在那里,有一个一看就知道是供拇指小人进出的小门。
来开门的是一个和莎莎年龄差不多大的拇指小人,名字叫丽芙。她用轻快的语气说这家旅馆的主人——也就是她的父母——正在为客人们准备晚餐。她熟练地接过莎莎的行李,带她去了她的房间。那是一个被有着民族特色的毯子包裹的房间,一株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玫瑰倚靠在角落,被人用胶带和铁丝用力固定住,免得它倒下来。
“我们都做好了防范措施,鲜花不会突然掉下来伤到住客的。”丽芙用她那鸟儿般轻快的声音说道,她将莎莎的箱子放在专门为此准备的长柜子上,又主动走向窗户,跟她介绍窗外的风景,“这里正好对着花丛呢!您每天早上醒来都能看到鲜花,马上就会有一个好心情啦!”
她的声音可真好听呀!莎莎一下子就喜欢上她了,所以当对方热切地和她闲聊起来,表示自己要努力工作,好接手旅馆,让它成为一个十分出名的大旅馆时,她也表示自己要成为一个有名的裁缝,虽然她现在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学徒,但她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
“我学了好多东西呢。”莎莎扳着手指头开始数,“我会用线把衣服上的破洞补好,就跟原来一模一样,要是破得有点厉害,我还能在上面加上漂亮的装饰,把它变成另一件衣服,我还会刺绣,编织,做各种各样的饰品。等我真正学会怎么设计出让人一眼就想要得到的衣服,我就能成为世界上最棒的裁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