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1章
  因着两国在此交易,此人就来投山门了。
  一边呢,自己是隋皇室,声名显赫,手握重兵;另一边呢,自己与始毕可汗结义,关系和睦。
  他的官要做的安生,那自然会来拜山门。
  桐桐听了名字,就问说:“谁来了?”“马邑太守王仁恭。”
  桐桐眼睛一亮,这不—目标有了。
  历史上这个时期出过一个真汉奸,叫刘武周。这个人是王仁恭的部下,因着跟王仁恭的小妾勾搭在一起,怕被顶头上司发现,干脆就把王仁恭杀了,而后在马邑起事!
  别人跟突厥往来,那仅限于相互之间客气着些,口头上哪怕跟你称臣呢。
  但是这位不一样,这位是偷着联络突厥,想引突厥进关!
  这不仅仅是一次拿住汉奸的几乎,还是再暴揍突厥一顿的时机!若是揍好了,边界可以先朝北再推一线!
  突厥嘛,李世民的评价是中肯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胜为求财,败无惭色。
  第1532章 隋唐风云(58)二更
  桐桐见了王仁恭,这人…···与李渊年岁相仿。
  而且,这个人跟李渊很有渊源,这也是为什么桐桐一直没打马邑主意的原因。
  马邑乃是边陲重镇,担着两国贸易的重任。
  而李渊曾在太原,太原速来都是军事重镇,天下精兵汇集此处。甚至于在隋朝之前的北齐时期,它还做过北齐的陪都。
  可以说,太原是北方军事的重要据点,就而今的北方而言,除了长安和洛阳,就属太原了。
  李渊能有雄霸天下的实力,太原这个地利优势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太原跟马邑都属于边塞,一样的形势复杂。在这种两国交界的地方,往往混杂着各种势力。但是最开始,他和王仁恭加起来也不过五干人马。要靠他们和这点人马防御突厥,这是什么开局?
  这就已经是很糟糕的形势了,可谁知道搭档的这个王仁恭。
  王仁恭也算是一员老将了,可是呢,这人属于悲观分子。整日把那种’我们兵力不足,我们的将士弱‘,’一旦打仗,我们必输无疑‘这样的话挂在嘴上。
  将军都是这般态度,士兵何来士气?
  但好在,他足够的谄媚权贵。李渊怎么说也是皇亲国戚吧,那他怎么敢不听李渊的呢?李渊说什么是什么,这才使得他们度过了难关。
  也正是因为此人足够的谄媚权贵,所以,他来这一趟,好似也就不奇怪了。
  此人这以来,带来的礼物可真不少。
  桐桐路过的时候,常青正指挥着人整理。整匣子的珍珠,一对对象牙犀角,金杯银盏,玉石玛瑙,好多都是异域风情的饰品,这该是从西域来的。
  可见,此人为马邑太守,到底捞了多少。
  有些小部族来做生意,不给这样的官员贿赂,只怕生意是做不了的。
  桐桐抓了一串金铃铛轻轻的摇了摇,常青看出来了,主公不喜欢。他忙叫人轻点,问说:“主公,是否留客?”按说,这般重的礼,是该留客的。
  但主公这不是不喜此人么?
  桐桐本想提醒这人被戴了绿帽子的事,但想想现在还没有赋予“绿帽子”别的含义,那。···。就算了吧!
  不义之财收的多了,啥事也没干好,随你去吧!你要是活着,李渊说不定真能给你个官继续当着,一直到你寿终正寝,你的子孙后代还会继续荣耀下去。
  反正李渊这人,对故交确实不算差,尤其是官职上,很大方。
  那么…你就继续你的命运吧。
  “留饭,请周公作陪。”吃完就送客!
  王仁恭走上了他既定的命运,压根就没有任何防备,就是稀里糊涂,然后被他的下属给做掉了。
  做掉之后,刘武周害怕呀!
  为何?因为王仁恭还是大隋的太守,对李渊很恭顺!同时呢,他去拜林公,林公留饭了。
  这消息别管叫谁知道,这势必都要来攻打马邑的。
  那怎么办呢?
  他学着人家,也开仓放粮,先把马邑的人心稳定住。
  而后再秘密联络突厥,愿意携马邑上下,跟突厥称臣归附。
  马邑是进出中原的又一处关隘,只要占据了马邑,那南下取中原岂非轻而易举?
  进而可取娄烦郡,想突袭雁门,未尝没有机会。
  程咬金看着斥候传来的消息,林公说对了,突厥与刘武周联合,意图用兵。
  桐桐传讯于李世民:干一票大的!回头你占娄烦、马邑两郡,关外之地,我得向北再吃三百里。
  于是,双方联军迅速成型,以讨伐刘武周为名,除了能正式发动战场对突厥用兵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名正言顺的招兵买马。
  自来,中央限制地方势力,下面的官员是不许私自招募人马为兵的,一旦违反一律按照谋反罪论。
  两方都没有打出谋反的旗号,咱这不是维护的是大隋和中原百姓的利益吗?
  出汉奸了,讨伐刘武周。
  刘武周······有多大势力呢?把马邑的人马都算上,便是把伙夫和杂役都算在内,能有一万人马就不错了。
  可只两月不到的时间,满天下都知道,刘武周乃一方豪强,此人卑劣,需得全力讨伐。为了能征伐此人,唐国公和林公都在招揽人手。
  此时,有两人站在招募令前。
  那年长者,花白了头发,戴着兜里,状如老农,此人正是差点被害死的来护儿。
  而救走来护儿的,正是他的属下,此人英姿勃发,正值壮年。
  来护儿从人群中挤出来,这属下紧跟着走了出去,“大帅,何往?”
  “我儿来整在林公麾下!我与林公素有渊源,她曾为我部将,又救过我性命此番,为戍边招募勇士,我自当前去助其一臂之力。”这属下似有犹疑,一时未曾接话。
  “叔宝可有顾虑?”
  此人姓秦,名琼,字叔宝。
  “大帅,秦琼听闻唐公仁义,行军秋毫无犯,且…”来护儿点头:是啊!大隋已亡!而今不过是将尸体利用了一把而已。
  比起林公,那自然是李唐更有气象!世人皆知王世充气量狭窄,可李渊却无恶名。更何况其次子李世民声名显赫,为人豪爽义气,能令英雄折服。
  秦琼叹了一声:“大帅,某钦佩林公,然林公到底是大隋宗室!其究竟如何抉择,某不敢揣测。只是,路只能往前,不可回头!大隋亡,天下兴,此乃天道。”不是林公不好,而是林公乃杨氏血脉,此亦是不争之事实。
  来护儿摘了取了一块玉佩递了过去:“典当此物,赎回你的马匹,寻你的前程去吧。为了给我诊伤,卖了马…大恩何敢言谢。只是某若舍林公而就他人,不仅父子难处,更是难见故人。”
  人各有志,不可强求。那便奔你的前程去吧!
  秦琼看着递过来的玉佩,到底是接了过来。他赎回了马匹,但转脸却追上了来护儿:“大帅,秦琼送您一程。”来护儿笑道:“某虽老矣,上马尚能战!”
  “若不将大帅送至少帅面前,秦琼便是走,亦是不能安心。”来护儿推辞不了,只能生受了。
  风餐露宿,赶至雁门郡。
  雁门郡内,与别处不同。城中行走者,一半为男,一半为女。女子出门营生与男子无异,往来生人好奇打量,但经营日久者,且忙,已不甚在意。
  大隋不禁女子外出,但多数还是会以幕笠遮挡。而在雁门郡,女子着装与男子大同小异,脚上多是马靴。
  各族胡人混杂其中,衣着各异,言语不同,比划着做着买卖。
  赶至雁门城,雁门城外三个月一次大集,以大集持续十天。各个部族早早的带着他们的货物前来,搭起帐篷,等待开市!
  市一开,马牛羊骆驼,狼、狗、狐狸各种野物,更有西域来的香料、葡萄酒等等。
  桐桐换了便装,只带看常青出门转转。
  西域来的头纱格外的漂亮,桐桐花钱想买下来。但是呢,所有钱币又是个问题。她只能花钱先去买了羊皮,再用羊皮去交易头纱。
  她叫常青记下来:“货币统一…”“是!”
  再往前,看见了沽酒的胡姬,她们跳着胡炫舞,招徕着生意。
  桐桐坐到了帐子里的毡毯上,要了酒,歇歇脚。
  这个位置偏一些,并不惹人注意。
  桐桐招手叫了店家,想问问葡萄干的事!要是有好的葡萄干,下次多带些。
  正说话,就有一富贵打扮的突厥人,三十来岁的样子,围着跳舞的胡姬上下的打量,一会子上手抓腰,一会子又往人家屁股上拍。
  桐桐手里的筷子都要扔出去了,就见一坨干了的牛粪飞了过来,啪的一下打在这突厥汉子的脸上。
  桐桐的手一顿,看向牛粪飞来的方向。然后她眼前一亮:此人叫人眼前一亮。
  什么叫做鼻正口方,什么叫做明目长眉,什么叫做身长体壮,这人就是啊!往那里一站,什么话都不用说,什么事都不用做,就一副英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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