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gl百合] 《退潮作者:一口十个好喝椰【完结+番外】
  文案
  我问她:“跟我走吧?”
  她说:“去哪儿?”
  我不是为了结束才站在这里的,我是为了开始。
  所以你还愿意跟我去海边吗。
  沙汀,是模糊的回忆里最为清晰的一部分。
  脚趾在湿漉漉的沙子里划着圈,一圈一圈,最后又被海风吹平。
  “重新认识一下,z小姐,我叫余翎。”我向周汀伸出了手。
  周汀一愣,筦尔一笑道:“那请多指教y老师,我叫周汀。”
  _
  这是一个生命拥抱另一个生命的故事
  我用了点时间才想明白
  昨日世界与今日交织,会有海鸥飞过我们的夏天
  且祝前方路自由
  [新人导演x制作人]
  1.年龄差两岁半
  2.前期部分有学生时期
  3.1v1 he 酸甜口 有分有合
  4. 互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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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雷]
  *主角后期事故有残疾,左手缺失小指和无名指,不影响生活
  *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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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已经写完了,不用担心断更烂尾
  内容标签:年下破镜重圆 现代架空 治愈
  主角:余翎,周汀;配角:舒里,张飞戈;其它:南方的雨,也可以读懂北方的雪
  立意: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1章 不送潮
  这是一个生命拥抱另一个生命的故事。
  海鸥栖息在退潮后的沙滩,短暂停留在彼此的世界,却始终等不来潮水再一次回涌。
  海鸥大声对潮水吼着,说我不送你啦,我也要走啦。
  对于其他的城市来说,高纬度的雨城像一座孤岛,这座靠近太平洋的城市。温带海洋性气候,多雨,天是濛濛,云也蒙蒙。
  所以它的冬天相较于曼城来说湿得多,低弱的潮气缠绕着风。当然,同样也很冷。我对此感受良好,我是一个怕热的人,冷一点的气候很适合我。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沉浸在温暖中的体感是很好,但抽离的那一刻,所席卷而来的是莫大的痛苦,这让我在美好与痛苦的夹缝中反复挣扎,比冷空气更加凛冽。
  我大概是冬日里的一场霜冻,不声不响地凝结在了记忆的玻璃窗上,直到有人轻轻一碰,就泛起水雾。
  我是个南方人,在申城长大。
  我讨厌故乡的梅雨季。高温也好,湿气也罢,那些天花板都带着水滴的日子,任谁都不会多忍受。我从小就觉得,人是会被环境“泡坏”的。
  那时候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道每到夏天,整个人就容易烦躁,连脾气都像空气一样,沉甸甸的,像是刚洗完的被子里的湿棉絮,让人抓狂尖叫。夏天曾是我最讨厌的季节,所以我对它的记忆都是模糊的。
  北方的干燥对比起南方的潮湿来说,舒服得多。
  所以我是很喜欢北方城市的,干干净净。
  冬令时起床是很困难,我的习惯是把窗户打开,冷空气被吸入时的温度可要比咖啡因有效的多。对于我来说,冬天更像是一个开始的季节。与之相反的,那漫漫无尽的夏日,才更像是故事的尾声。
  我很难形容z小姐,或者说周汀,但若将我的回忆比作那一个袅袅的季节,也就不是很难比拟了。
  z小姐是这样的,她是模糊的回忆里最为清晰的一部分。
  其实想来也很久很久了,久到手臂上增生的的疤痕都已经快看不出痕迹了。年少时对于时间的流逝与感触像是一个漫长的暑季,像那些天花板上的水珠,擦是擦不干净的,它不一会儿就又生出来了。
  与其说是时间,不如说是有着更久的记忆。它粘稠且富有湿度,弥漫着附着在了我的手臂上,时不时从记忆的缝隙中爬出来。
  后来z小姐曾在某一天拉住我的手臂问过我是什么时候受的伤,或许她真的不记得了。我当时有点生气,走路变得很快很快。但最终还是把步子放缓了,因为z小姐又一次像我17岁那年一样跳着贴上了我的背,此时彼那时,就像我们相知的那晚一样,起风,夜很深,也就没有多记较了。
  如果我们都能放缓步子就好了。
  雨城的夏天其实在室外阴影处或是海港附近,也算是凉爽宜人的。这是我对于城市的第一印象。其实一个环境是否适合你,看它的地理条件便知道了,而后再是你与这片土地的联系了,那是一种深层次的联系,诸如你遇见的人与事。
  其实我常常对于此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倘若我与这片土地会有一段故事,在来此之前,我就会感觉我会在这建立一种莫名的联系,事实上,相当准确。
  很准确,也很特别。
  城市的温度是抽象的,唯有那些擦肩的、停留的、重逢的身影,才让它有了具象的轮廓。
  这就是往后与这片土地的故事了。
  我向上朝天空抬头,痛骂狗日的老天给海安排的汛期。我都眼睛也涨潮了,但是我眼睛说到底不是一片海,无法挽回已经退潮了的这个事实。
  脚趾在湿漉漉的沙子里划着圈,一圈一圈,最后又被海风吹平。
  海水退潮了啊,只有沙子没过我的脚踝,粘在脚踝的细缝间,有些无关紧要的刺痒。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一个人可以这么轻巧地落进另一个人的生活,不动声色,像潮水一样,只是你发现的时候,已然漫过了脚踝。
  我能飞到你的故事里吗?
  海鸥能飞到沙汀吗?
  于是我花了好多好多时间,终于学会了你身上的洒脱。
  人对人来说就一块块马塞克砖,你在我身上留下了许多属于你的砖。那不是枷锁,更不是烙印,也不是我需要去释怀的地方。
  那些你留下的,不是枷锁,也不是桎梏,而是你对我的赠与。带着你的颜色,却依旧是我自己的图案。
  时间却让它在不知不觉中,逐渐成了我们彼此生活的底色。
  所以我想通了,当一只海鸥,从明天起自由。
  我看着那潮水静默许久,说,z小姐,我不送你啦,我也要走啦。
  “再见,y老师。”她的声音依旧是那样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调子,但只有我知道,那是她最温柔的时候。
  “你好啊,余翎。”她顿了顿,又说了一句。
  “从明天起,我们都自由,周汀。”
  再见,z小姐。
  你好,周汀。
  海风轻轻吹过,掠起她的发丝,也带着点咸咸的味道。
  我清楚那不是z小姐的味道。
  那是自由。
  我也清楚手臂上的的疤痕都已经看不出痕迹了。
  那是别离。
  我至此再没去过那片土地,那片属于我和z小姐的枯草滩。
  我把过去的我自己和z小姐葬在了那片记忆的枯草滩。
  但也不必哽咽,因为我始终记得见你的第一面。
  我很喜欢一本书的名字,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昨日世界与今日交织,会有海鸥飞过我们的夏天。
  且祝前方路自由。
  第2章 举手之劳(修)
  十七岁那年我去了雨城研学,家里安排我去就去了,反正只有一个夏天,我有过太多夏天了,贡献一个十七岁无聊的夏天也是无关紧要的。况且虽说不是自己的意愿,但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还是挺有新鲜感的。
  我住的宿舍楼是没装空调的,单是开窗让海风吹进来就足够了。
  宿舍是二人间,我住进来也不过三天,但也熟悉的差不多了。
  宿舍楼年纪不小了,但胜在条件不错。门锁也是老式的,要把钥匙用力先推进去再旋转。
  我的法国室友人也还错,虽然不是同一个项目,但我们是同一班早课,所以就由她设闹钟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手机闹铃是大炮,听久了心脏有一点受不了,我本以为苹果的雷达闹铃就已经是极限,没想到更有甚者。
  每天叫醒我都不是闹钟。
  是闹钟闹不醒 ,且用大炮铃声的舍友。
  生活中的小插曲很是平常,但我在这个夏天遇见了我人生的第一部叙曲。
  那算是我认识z小姐的第一天吧,算不上很好的初识。
  夏天天黑的晚,我回宿舍时其实也差不多七点多了,天依久亮得很。廊道两侧堆了行李,不同批次的航班使成员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差了不少。宿舍三层是女生宿舍,二层就是男生。
  所以当我在二层楼梯口上楼时看到有个女生裹着浴巾在门口摆弄着什么时,我不禁吓了一跳。在这个角度,她其实很容易被上楼梯的人看见。
  尽管现在才七点,正常人还在外头浪,但会有我这种每天七点就跑回房间的懒蛋。
  我停下脚步目光落在不远处的那人身上,她看起来有点狼狈。但对比起我这种每天被大炮铃声摧残的模样,毫不夸张的说,我比她更像狼狈的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