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她拍完之后又到消防栓前面拍。
  餐厅里人手不够,没有人注意她。
  墙上贴着卷边的福字,空调挂机上挂着很旧的红灯笼。
  厨房门口,蔬菜等食物原料就直接堆在桌上,有两人在摘菜。
  谢昭又绕到桌前和正在摘菜,不会讲英文的老爷爷聊天。
  江慈意识到这里又是谢昭的战场,她不是来吃饭,是在等她的敌人。
  谢昭收集完信息转过身,餐厅不大,她几步跨到了收银台前,墙上写了几个大字,只收现金。
  她先拍照留证据,然后打算先付了饭钱。
  收银的人告诉她江慈已经付过了。
  这个人机票钱都是硬凑出来的,这种时候了还非要讲不能让女士买单的绅士风度。
  有点傻,谢昭心想。
  她回头看,江慈也许是疑心碗筷不干净,正反复用热茶洗餐具。
  餐厅里没有禁烟,烟雾缭绕。
  服务员大婶正用带着闽南口音的英语与客人们辩驳着什么。
  外面淅淅沥沥的飘起了细雨,雨丝飘荡的玻璃门帘上,水珠凝固在上面,反射着街对面霓虹灯的光影。
  江慈穿一件宽松的黑色薄衫,一阵风涌进来,宽松的袖口被风吹得鼓起,衣袂翩翩。
  在这乱七八糟的背景中,他修长冷白的手指捏着廉价的餐具,举止竟像春水煎茶。
  他手中塑料感的白色茶杯好像变成了白色骨瓷,无端得贵了起来。
  餐厅里喧嚣嘈杂,夹杂着闽南语,英语,还有电视里放着老套的歌。
  可就因为他坐在那里,所以这背景音突然变得像比尔埃文斯的爵士钢琴曲。
  蓬荜生辉,谢昭头一回见到夸张的词语有现实的用法。
  江慈从这乱糟糟的小餐馆中,向她望了一眼。
  他的睫毛在光下偏向金色,眼睛揉进了更多的碎光。
  他就要走了,就在这顿饭结束之后。
  他们还会再见吗?
  她又不是傻子,她清楚地知道江慈想要离开可不只是什么因为母亲生病,而是碍于身份,想和她划清界限。
  他体面地找个借口给彼此告别,他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他会回美国来,会回到检方那里去,但不会回到她身边。
  因为他早已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她的表白,坚定地止步于友谊。
  他恐怕并不想再见到她。
  谢昭有些惘然。
  她一直是一个自信的,坚定的,不管瓜甜不甜都要强扭的人。
  但有些事情是无法强求的。
  谢昭从前在一个雨夜抱回家一只小小的流浪猫,那个时候她已经很有钱了,她很喜欢它,给它用很贵的东西。
  可是猫不喜欢。
  它一直想要出去,想要到外面去玩儿,想要永远地到外面去继续流浪。
  谢昭很生气,怎么会有猫不愿意当家猫呢?当家猫多舒服呢。
  不管它愿不愿意,她就要养。
  但是猫坚决得反抗她,又是整夜地叫,又是看到她就挠她。
  后来它最终逮到机会逃走了,毫不留恋的。
  谢昭看着它的空碗心想,你既然不识抬举,就到外面去过苦日子吧。
  可是有一天她又在街上看见了它,它的脸上有些脏兮兮的刚和其他的猫打过架,但是神采奕奕。
  它也看见了谢昭,它认出了谢昭,它对她轻轻的喵了一声算是打招呼,然后猫走到她旁边绕了她一圈最后迅速地跳进了灌木丛里,无论谢昭怎么呼唤,它也再也不肯出来。
  它并不后悔,它仍然不想跟她回家。
  就算她再有钱,她愿意给它再豪华的环境,它仍然想要在野外。
  菜已经上了几道。
  谢昭走过去,缓慢地坐下来。
  江慈正垂着眼帘,专注地拿筷子把盘子里她不吃的花椒挑出来,他记得所有关于她吃东西喜恶的细节。
  她该强留他吗?
  谢昭其实也有些迷茫。
  那一天江慈拒绝她时说的那些话,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道理吧。
  江慈认为她并不爱他,只是征服欲。
  好吧,她承认他们相处的时间这么短,她的确没到爱的地步,也的确夹杂了那么点算计。
  可是谢昭非常确定自己是真的很喜欢他。
  她很喜欢他,可是江慈并不知道,或者并不相信。
  男性在谢昭的眼里就是劣等y染色体,非常低等的生物,就算长得再帅,再漂亮的男人,在她眼里也不过是玩意而已,她从来都看不起他们,从来都没法尊重他们。
  所以她自然不可能真的喜欢他们中的一个。
  但是江慈在她心中是不一样的。
  她没有把他看作劣等生物,她把他看作与自己一样平等的人。
  谢昭对于他是有尊重的。
  一开始她的确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又聪明有趣,与人斗其乐无穷,对于喜欢斗争的谢昭来讲,他是一个很好的猎物。
  但是后来他们困在巴拿马,当他们被□□包围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把逃生的机会留给她,保护她,毫不犹豫地拿枪指着自己,救下她和其他人质,还有在雨林里面他们的共患难,回到这里,他替她作伪证,帮她把父母关到牢里去。
  他们共同经历了这么多,她早就不把他看成猎物了。
  所以她是真的喜欢他,不是上位者看待金丝雀的喜欢,而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喜欢。
  谢昭其实从未体会过真正的,健康的,正常的喜欢是什么样的。
  恶心的父亲和弟弟,还有姐姐所遭受的一切,职场中无时无刻不得经受的性别歧视,谢昭极端的成长经历让她自然地对男性有一种天然的厌恶和蔑视。
  别的女孩子在青春期时体会到的那种怦然心动,那种小心翼翼喜欢一个男生的感觉,于她而言,这种体验迟到了十几年。
  坐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某一个瞬间,她并不是叱咤风云的金融巨鳄,而只是一个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
  其实她也并不知道怎么和江慈正常的相处,因为她并未体验过正常的健康的恋爱是怎样的。
  江慈坐在顶灯下,一点也不柔和的白光直直的打在他脸上,可是他高度立体的轮廓扛住了这死亡光线。
  他的领口松松垮垮的,家常的衣服,家常的菜。
  他们这样面对面坐着,简直就像一次普通的约会。
  谢昭拿着手机,假装自己在看文件,实际上偷偷地打开相机拍了一张对面江慈的照片,然后她赶紧切到其他界面。
  她的心怦怦乱跳,比窃取商业机密还要紧张。
  谢昭的眼睛描摹着他高挺的眉骨鼻梁,一遍又一遍。
  她喜欢的人就要走了,他已经明确地说过并不喜欢她,至少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谢昭心里突然生起一阵细细密密的失落。
  而对面正专注布菜的江慈看都没看她一眼。
  强留没有意义,人心是强留不住的。
  见谢昭一动都不动,江慈总算抬起眼睛看了她。
  “这个排骨还挺好吃的,你快试试吧。”他很开心地对她笑。
  还真笑得出来,谢昭生气。
  马上要走了,你就这么高兴吗?
  可以逃离我了,你吃饭都香了。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饭桶!
  这傻子对于她的心事一无所知。
  好像为了离别而不舍的从来只有她一个人。
  谢昭皮笑肉不笑:“这粤菜,你吃得惯啊。”
  “吃得惯,吃得惯。我小时候经常吃。”江慈笑着说,“我出生在香港。”
  “那你会说粤语吗?”
  “只能说一点点吧,毕竟5岁之后就回英国了。”他说。
  “那你说一句我听听。”谢昭低眼看着他。
  “你要听什么呢?”江慈问。
  “我好想你怎么说?”她的目光缠住他的。
  “不会讲。”江慈避开她的目光,耳朵有些发红。
  “那我好喜欢你呢?这句这么简单,你总会说吧。”谢昭笑道,仍然是直勾勾地盯着他。
  “不会。”江慈脸上波澜不惊,筷子一直在夹排骨,可惜夹的都是空气。
  “是不会讲还是不敢讲?”她笑问。
  “真的不会,我妈是英国人在家里大多是讲英语。”江慈战术性喝水。
  “对了,你妈妈既然生了重病,经济紧张的话,为什么你爸爸不付医药费呢?”
  谢昭好奇道:“据我所知,你和以撒的父亲还是挺有钱的吧。虽然说离婚了,毕竟是孩子的母亲,他不去探望一下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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