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中原君托了托魏尔伦的屁股,背着他准备找个干燥的地方先吃个饭再说。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中原君虽然已经决定,走向单亲爸爸带着智障少年,砸锅卖铁去治病的不归路,但首先要解决摆在面前的问题:
  如何钻木取火。
  拿着小树枝,在木板上不知道搓了多少遍的中原君,开始逐渐怀疑起人生:
  传说中的钻木取火果然是骗人的吧,根本搓不出来火花啊!我们父子俩只想生火吃个鸟蛋而已,连这一小小的要求都实现不了吗?
  跟着中原混,三天饿九顿,这句话成为了魏尔伦跟着中原君的真实写照,手无寸铁,双双饿到头晕眼花的父子俩,再次蹲在大树底下,一同对着天空里的鸟儿吸溜起了口水。
  中原君垂头丧气的和魏尔伦一起蹲着,什么砸锅卖铁去治病,如今是开局天崩,一没武器,二没工具,连衣服都只有一个白大褂,还天天背着魏尔伦这个超大号拖油瓶,生怕一放下来,魏尔伦就被野兽叼走了。
  现在好了,追山羊是跑不快的,打鸟儿是打不中的,捉鱼是捉不到的,采蘑菇是认不出来,这蘑菇到底能不能吃的,只好每天撅着屁股爬树,摘摘树上的水果,偷偷树上的鸟蛋生吞,还看着椰子干瞪眼,到底是谁能随便打开椰子的啊,怎么中原君和魏尔伦两个人一起,都徒手打不开一个椰子啊!
  吃了三天野果子、鸟蛋和各种贝壳的父子俩,马上要一起被饿死了,原来自己到原身身上,只多了三天的寿命,还是饥肠辘辘整天背人的三天。中原君饿的头晕眼花,魏尔伦更是饿的气息奄奄。
  路人甲单亲爸爸带着傻儿子,在荒岛求生的日子,难度系数实在是太高了!还要全程背着魏尔伦,这孩子野兽来了都不知道跑的,果然,还是让魏尔伦被野兽直接叼走算了。
  但让中原君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只是和魏尔伦看着鸟儿流口水,都会迎来这样的局面,他双手举高就地蹲下,还斜着眼睛示意魏尔伦不要反抗。
  魏尔伦的模仿能力还是很强的,他倚靠在中原君背后,模仿中原君也将双手举高,睁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懵懂的看着这位突然出现的野人,满脸都写着好奇。
  父子俩在荒岛求生开局天崩后,没有被野兽吃掉,但被一位“野人”发现了。
  谁懂啊,才想让狗子把良心叼走,汪汪队就出现了,还带了一位野人!
  野人很可怕,拿着枪的野人也很可怕,拿着枪还指着自己脑袋的野人就更可怕了,这位野人不但腰上还挂了一把小锯和一把斧头,穿着也很有特色:
  他头戴一顶山羊皮做的便帽,上身穿一件山羊皮做的短外套,下身穿一条齐膝短裤,背上背着筐子,肩上扛着枪,头上撑着一顶羊皮做的大阳伞。
  野人举着枪,用英语大声的朝他们说着什么,中原君吃惊的看这位野人,野人居然会说话!野人他还说的英语!但让中原君悲从中来的是:
  英语?英语是什么?我只是一个70年代出生,年龄100多岁,但学历初中的路人甲而已,根本听不懂英语啊!早知道在荒岛上还要用英语,我读书的时候就应该好好学习,说不定还能考上大学呢。
  以及,说好的全世界都说日语呢?这个野人说的为什么是英语不是日语啊?难道以后我去法国要学法语,去俄国要学俄语吗?不要啊,这种学习地狱我才不想要呢!
  中原君背后的好大儿,魏尔伦就更听不懂鲁滨逊的话了,在野人说的一长串单词中,中原君只听懂了野人再三重复的名字:
  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
  诶?鲁滨逊·克鲁索?
  这位野人的名字,居然跟英国大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主人公名字一模一样诶!
  第3章
  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得救了!
  本来以为自己和儿子要被野人吃掉,没想到这位野人这么好,不但不吃我们,还帮我们找食物,带我们回家,请我们吃烤羊腿!果然,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
  中原君背着魏尔伦,和鲁滨逊连手带脚一阵友好比划后,饿的前胸贴后背,怎么看都手无缚鸡之力的的父子俩,终于打消了鲁滨逊的防备之心,不但放下了枪支,还带着背魏尔伦的中原君,找上了一群岛上的软柿子:
  挖海龟蛋。
  父子俩在海滩上一起撅着屁股,到处挖洞找蛋,卖力的不行。事实证明,不是中原君的生存能力太差,而是在这片海滩上,就算是种田文始祖的男主角鲁滨逊,也同样只能撅着屁股在沙滩里挖海龟蛋,海滩上别的什么都找不到,找到了也捉不住。
  就像现在,鲁滨逊眼尖的看见了一只海龟,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只野生大海龟就似乎预感到了危险,飞快的潜进了海里不见踪影。
  鲁滨逊和中原君同时叹了一口气,为海龟的逃跑感到惋惜不已,鲁滨逊挎着枪驮着挖好的海龟蛋,朝着父子俩始终不敢去的岛屿深处走去,中原君将海龟蛋宝贝似得塞进白大褂口袋里,背着魏尔伦一起前行,主打一个蹭吃蹭喝抱大腿,一直走到了鲁滨逊建好的海边堡垒:
  海边堡垒是鲁滨逊在平地上划了一个半圆形建设而成的,沿线插了两排结实的木桩,木桩之间填满缆索,顶上搭了一个双层的大帐篷以防雨。为了进入住所,他选择了一个短梯子,从篱笆顶上翻进来,进入里面后再收好梯子。
  中原君和魏尔伦跟着鲁滨逊爬上爬下,笨拙的进入了海边堡垒,不但成功的蹭上了鲁滨逊的火堆烤上了海龟蛋,还蹭起了鲁滨逊的羊肉。
  中原君表面波澜不惊,实则啃着羊排满嘴流油,吃的十分忘我,太不容易了,来到这个身体都三天了,终于吃上了一口热乎的!
  天知道这几天背着魏尔伦,吃着生鸟蛋,啃着野果子,还用石头锤贝壳,连睡觉都是让魏尔伦大力出奇迹推到树杈上,自己再将魏尔伦拉上树睡觉的日子是怎么过过来的!
  中原君一个羊排都快啃完了,还贴心的帮魏尔伦剥好了海龟蛋,结果回头一看,嘴里的羊肉差点被呛出来,他一向看起来憨厚老实和蔼可亲的小黑脸都忍不住扭曲起来,毕竟,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魏尔伦他:
  不!会!咀!嚼!
  中原君一块肉卡在嗓子里,对着吃饭都吃不到嘴里去的魏尔伦欲哭无泪:
  我就说把他丢了嘛,这便宜儿子一点用都没有,饭都不会吃!他真的15岁吗?简直就是刚出生的小婴儿。
  太过分了,就算是传说中的养崽文学,也应该是养三岁就会黑客技术的崽啊,而不是连吃饭都不会的15岁青少年。
  怎么就我这么倒霉,遇到了身体虽然变大,但头脑依然笨拙,啥都不懂的魏尔伦!
  中原君深吸一口气,将举着羊腿吃的十分认真,但就是没能撕扯下来一块肉的魏尔伦,勉强露出一个温柔的笑:
  孩子还小,就当他是刚出生的小婴儿吧!丢也不能丢,打也不能打,说不定以后看了医生就治好了呢,没关系,咱会自己安慰自己,至少现在解决了吃饭危机,魏尔伦不用再生吞鸟蛋,和吃小的可怜能一口吞下的水果了。
  中原君将剥好的海龟蛋喂给魏尔伦,还细致的让他一点点的抿着蛋黄,生怕他噎住了,头脑里仔细回忆着很多年前的育儿知识。
  魏尔伦的海龟蛋都吃完了两个,中原君才从几十年前的遥远记忆里想起来:
  吸吮是婴儿的本能,但嚼碎后吞咽下去,是需要父母帮忙进行后天的训练和培养,一般都是在婴儿4个月大的时候开始学,但问题是,你要是小婴儿不会咀嚼就算了,可你都15岁了啊!
  中原君深吸一口气,熟练的安慰起自己,没关系,孩子治好了就好了,他任劳任怨的拿过沾满魏尔伦口水的羊排,打算采用传统方式喂魏尔伦,那就是:
  自己咀嚼后吐出来喂进他嘴里。
  中原君看着魏尔伦被自己的爸爸牌滤镜,过滤了一道的可爱小脸蛋,再看看被魏尔伦啃的坑坑洼洼的羊腿,实在是嚼不进去,连原本嘴里的羊排都不香了。
  火堆上烤着的羊肉呢?鲁滨逊吃饭速度可真快,只剩下一堆骨头渣在地上,仅剩的食物就是手里的羊腿,算了,中原君看着全都是魏尔伦口水的羊腿,放弃了用这种方式喂孩子,还自我安慰道:
  说不定我的嘴里有传染性疾病呢,孩子本来就笨,再得了病也太惨了吧,城市孩子得了传染病都很难治,在这荒岛要是得了病,直接完蛋。
  中原君对着鲁滨逊一阵比划,顺利的向鲁滨逊借了一个木碗,在哼哧哼哧的一顿锤后,将好不容易碾碎的羊肉末,慢慢喂给魏尔伦,让他直接吞咽进去,在第二天大清早,还拎着魏尔伦的专用木碗,追着母羊一阵狂追:
  诶,那只羊,你别跑啊,我挤羊奶的手法有这么稀烂吗!我就要一碗羊奶,来一碗羊奶给我家魏尔伦补补脑子,你别跑啊羊羊,就一碗,一碗就行,等他会嚼东西自己吃饭了,我就不挤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