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碧玺、石榴石这些,你可以随便看看,价值肯定比不上红蓝宝石贵。”
他们来得很早,但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已经有很多了,大部分都是外国人。
国内对水晶之类的产品依旧是抢手,但要怎么以超越其价值的价格卖出去却是一个问题,她仔仔细细的在那些摊贩面前挑来挑去,每挑出来的一颗宝石,都是她跟李珺两人一起‘验过’,觉得还不错的。
李珺不愧是在这边做珠宝生意的大老板,眼很尖。
他说好,那基本就是好货。
在他的帮忙下,确确实实捞了不少的好东西。
等淘完货,天都黑了。
两人就在附近吃了点东西,再回九点睡觉。
第二天再重复昨天的事。
在缅甸待了一周,宋清杳就离开了。
离开前,李珺还帮她找了菲律宾跟斯里兰卡的朋友当地陪。
此后半个月,宋清杳就在菲律宾跟斯里兰卡两地淘了不少的货。
回国时,都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她也没休息,立刻开始去考察场地,京市的望洋区是市中心,往东侧延伸下去就是非常有名的宝石一条街,地标建筑蓝红大厦就建在这里,大厦里汇集了国内外大大小小的珠宝品牌,每天来这里购物的人络绎不绝,蓝红大厦周围的店面她租不起,可往四周辐射,还是能找出不少的地方。
首先,她不要求店面大,四五平米足够。
也不要求流量好,因为背靠着蓝红大厦,来这里买珠宝的人多半是有钱人,只要是在蓝红大厦且东侧线不超过望洋区就行。
算她运气好,还真就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个巴掌大的店面。
因为在巷子深处,且地方小,一个月只需要五百的租金,跟捡到宝没区别,宋清杳当即就签订了合同,下午就去二手市场淘了个小柜子回来,正正好好放的下去,再将她淘回来珠宝玉石一一摆好。
忙活了一整天,终于把她的小店收拾得整齐。
此时天色渐晚,她关了店门准备回家。
在经过南环路时,隐约的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心里莫名‘咯噔’一下,紧随着那身影而去。
街上人多,那身影跑得飞快。
等她跟了一段路时,才渐渐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之前的家——怡和新苑。
她几乎魔怔一般的走了进去。
走到住了十几年的别墅前,就看见灯火明亮的院子,院子里有很多盛装出席的人,旁边还有乐队在拉奏着古典乐曲。
而大厅里穿着酒红色晚礼服的人,正是阚静仪。
沈明衿牵着阚静仪的手跟旁边的人说话,谈笑风生间,牵手变成了搂着她的腰。
看起来亲密极了。
“欢迎大家来参加我嫂子的生日宴会。”
院子里的沈明雅穿着白色的晚礼服,模样与沈明衿有八分相似,多了份俏皮可爱,记忆中她留着齐肩短发,这会儿已经蓄起长发,她挽着旁边的友人,笑着说:“我哥真是的,我嫂子就说这边风景不错,他就买了这套房子送给她,不过这里确实不错,旁边就是长海。”
“看得出来,你有福气了,明雅,有个这么好的嫂子。”
“听说这边房源紧,沈总还能找出这样的别墅,用心了。”
听着他们的对话,黑暗处的人影不自觉的抓紧了栏杆。
只觉得寒风从脸上呼啸刮过,冰冷刺骨。
这栋位于怡和新苑29号的别墅,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家,去年十月家里破产,法院便将其父名下所有的不动产进行了拍卖,这栋别墅一直没有被拍卖出去,今年年初才在网上被人以三百万的价格买走。
她想过回来看看,但一直没什么勇气。
如今回来却不想买主竟是沈明衿。他再清楚不过这栋别墅原主人是谁,还特意送给阚静仪,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而此时,敞开的大门突然闯进来了一个黑乎乎的身影,那个身影直挺挺的朝着里面走去,看见了阚静仪后,大步流星走上前,抬手就是给她一巴掌,‘啪’的一声,彻响了整个大厅。
这一巴掌不算轻,可谓是下足了狠手,打得她半张脸都红了起来。
沈明衿立刻将她抱在怀中,旁边的保安冲上来将那人扣押在地上。
热闹的大厅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目目相觑,眼观鼻鼻观心,没人敢说一句话,只觉得周围弥漫着一股肃杀的寒意。
被扣押在的人呼哧呼哧的乱叫着,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
他浑身脏乱,头发长得遮住面部,被反压在地上后,脸贴着地面,看起来好不狼狈。
沈明雅从院子里冲进来后,见到这幅场景,气不打一处来,抬脚就给了那人一脚,骂道:“哪里来的疯子,你们眼睛全都瞎了!这种人都敢放进来,都不想在沈家做事了!?”
沈大小姐发脾气,那可不是什么小事。
寒气一降再降。
偏偏躺在地上的人还在呼哧呼哧的乱叫,沈明雅怒冲心中起,抬脚又是一脚。
但就在那一脚快要落下时,宋清杳冲了进来,半跪在地上托举住她的脚,哽咽道:“别踢她,她是我妈。”
宋清杳突然出现,让沈明雅错愕不已。
她几乎下意识的望向了身后的沈明衿。
身后的沈明衿,眼神淡薄,并未有什么情绪起伏。
她微微松了口气,想着过去那么多年了,哥哥果真忘了她,悬着的石头落地后,扭头看着宋清杳,便露出凶相:“你来干什么?搅局吗?”
然后看着倒在地上的‘疯子’,“现在为了挽回我哥,是不惜说这种谎是吗?说自己妈妈疯了?”
宋清杳没有看她,透过她看向沈明衿。
他眼神淡淡的,事不关己的模样。
沈明雅最烦的就是宋清杳这个样子,永远一副清高模样,私底下都烂透了!
当初跟她哥在一起的时候,天天就知道缠着他,哥哥也是,见到她就走不动道,她承认,宋清杳是长得漂亮,身材也好,但那怎么了?这样的女人很少见吗?
想到当年发生的事,沈明雅的脸色愈发难看,“把我电话拿过来,报警!有人私闯民宅,寻衅滋事。”
“别!”听到沈明雅要报警,宋清杳终于开口了,她越过她,看向沈明衿,说道,“沈老板,别报警,我妈真不是故意的,她真疯了,我爸跳楼自杀后,她就疯了。”
宋清杳并不愿意把母亲疯了的这件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来。
这件事很不风光。
她艰难地说:“一个疯子,就算报警也不会被处罚的,何必打这个电话,我代她跟你们说了一句对不起,或者赔钱——”
“钱,我们有的是。”沈明雅看着她,“你要拿钱消灾,是觉得你比我们有钱吗?”
宋清杳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只能带着央求的目光看着沈明衿,希望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目光投来时,他很快就避开了。
搂着阚静仪上楼,“明雅,你处理吧。”
阚静仪的半张脸都肿了起来,再精致的妆容都遮挡不住。
沈明衿搂着她去二楼后,取来了药膏替她涂抹,本是好好坐在沙发上涂抹,可看着他的眼眸,心中不自觉的泛出柔情来,双臂软绵绵的搂着他的脖颈,自然而然的坐到了他的大腿上。
距离近了,涂抹药膏也更顺手些,清凉的药膏均匀的涂抹在脸上,只觉得心都快化了,低声呢喃:“明衿,你真的忘记她了吗?”
这说的是谁,两人心知肚明。
沈明衿收回手,目光灼灼的望着她,“嗯?想要什么答案?”
知道他不是那种脚踏两条船的人,沈家的家风很严,无论是沈明雅也好,沈明衿也罢,书香世家走出来的公子哥,跟富二代是有极大区别的,可她心里还是不安,“我想要什么答案你不知道吗?她那么漂亮……”
宋清杳一出现,感觉周围的女人都暗淡下来。
同为女人,她怎会不担心?
“她是很漂亮,但你也不差,更何况我心里没她。”
“你就爱说一些讨我欢心的话……”低头看着他戴上的戒指,心里又是一软,“明衿,是不是我说什么,你都会答应我?”
沈明衿淡淡的‘嗯’了一声。
阚静仪撒娇似的蹭着他的肩膀,“我记得你们之前养了一条狗,那条狗走丢了你还跟司秦发脾气。”
“是有这事,主要是有福我养了很久,有感情。”
“那你把狗给我,我想做它的主人——”她的手扯着他的领带,“不知道行不行?”
“养狗是精细活,它有思想有喜怒哀乐,照顾它跟照顾孩子一样,我怕你吃不消。”
“我吃得消,你就说给不给?”
“给。”他点头,“等会就给你牵来。”
两人下楼时,沈明雅还在不依不饶的跟宋清杳拉扯。
他们来得很早,但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已经有很多了,大部分都是外国人。
国内对水晶之类的产品依旧是抢手,但要怎么以超越其价值的价格卖出去却是一个问题,她仔仔细细的在那些摊贩面前挑来挑去,每挑出来的一颗宝石,都是她跟李珺两人一起‘验过’,觉得还不错的。
李珺不愧是在这边做珠宝生意的大老板,眼很尖。
他说好,那基本就是好货。
在他的帮忙下,确确实实捞了不少的好东西。
等淘完货,天都黑了。
两人就在附近吃了点东西,再回九点睡觉。
第二天再重复昨天的事。
在缅甸待了一周,宋清杳就离开了。
离开前,李珺还帮她找了菲律宾跟斯里兰卡的朋友当地陪。
此后半个月,宋清杳就在菲律宾跟斯里兰卡两地淘了不少的货。
回国时,都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她也没休息,立刻开始去考察场地,京市的望洋区是市中心,往东侧延伸下去就是非常有名的宝石一条街,地标建筑蓝红大厦就建在这里,大厦里汇集了国内外大大小小的珠宝品牌,每天来这里购物的人络绎不绝,蓝红大厦周围的店面她租不起,可往四周辐射,还是能找出不少的地方。
首先,她不要求店面大,四五平米足够。
也不要求流量好,因为背靠着蓝红大厦,来这里买珠宝的人多半是有钱人,只要是在蓝红大厦且东侧线不超过望洋区就行。
算她运气好,还真就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个巴掌大的店面。
因为在巷子深处,且地方小,一个月只需要五百的租金,跟捡到宝没区别,宋清杳当即就签订了合同,下午就去二手市场淘了个小柜子回来,正正好好放的下去,再将她淘回来珠宝玉石一一摆好。
忙活了一整天,终于把她的小店收拾得整齐。
此时天色渐晚,她关了店门准备回家。
在经过南环路时,隐约的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心里莫名‘咯噔’一下,紧随着那身影而去。
街上人多,那身影跑得飞快。
等她跟了一段路时,才渐渐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之前的家——怡和新苑。
她几乎魔怔一般的走了进去。
走到住了十几年的别墅前,就看见灯火明亮的院子,院子里有很多盛装出席的人,旁边还有乐队在拉奏着古典乐曲。
而大厅里穿着酒红色晚礼服的人,正是阚静仪。
沈明衿牵着阚静仪的手跟旁边的人说话,谈笑风生间,牵手变成了搂着她的腰。
看起来亲密极了。
“欢迎大家来参加我嫂子的生日宴会。”
院子里的沈明雅穿着白色的晚礼服,模样与沈明衿有八分相似,多了份俏皮可爱,记忆中她留着齐肩短发,这会儿已经蓄起长发,她挽着旁边的友人,笑着说:“我哥真是的,我嫂子就说这边风景不错,他就买了这套房子送给她,不过这里确实不错,旁边就是长海。”
“看得出来,你有福气了,明雅,有个这么好的嫂子。”
“听说这边房源紧,沈总还能找出这样的别墅,用心了。”
听着他们的对话,黑暗处的人影不自觉的抓紧了栏杆。
只觉得寒风从脸上呼啸刮过,冰冷刺骨。
这栋位于怡和新苑29号的别墅,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家,去年十月家里破产,法院便将其父名下所有的不动产进行了拍卖,这栋别墅一直没有被拍卖出去,今年年初才在网上被人以三百万的价格买走。
她想过回来看看,但一直没什么勇气。
如今回来却不想买主竟是沈明衿。他再清楚不过这栋别墅原主人是谁,还特意送给阚静仪,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而此时,敞开的大门突然闯进来了一个黑乎乎的身影,那个身影直挺挺的朝着里面走去,看见了阚静仪后,大步流星走上前,抬手就是给她一巴掌,‘啪’的一声,彻响了整个大厅。
这一巴掌不算轻,可谓是下足了狠手,打得她半张脸都红了起来。
沈明衿立刻将她抱在怀中,旁边的保安冲上来将那人扣押在地上。
热闹的大厅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目目相觑,眼观鼻鼻观心,没人敢说一句话,只觉得周围弥漫着一股肃杀的寒意。
被扣押在的人呼哧呼哧的乱叫着,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
他浑身脏乱,头发长得遮住面部,被反压在地上后,脸贴着地面,看起来好不狼狈。
沈明雅从院子里冲进来后,见到这幅场景,气不打一处来,抬脚就给了那人一脚,骂道:“哪里来的疯子,你们眼睛全都瞎了!这种人都敢放进来,都不想在沈家做事了!?”
沈大小姐发脾气,那可不是什么小事。
寒气一降再降。
偏偏躺在地上的人还在呼哧呼哧的乱叫,沈明雅怒冲心中起,抬脚又是一脚。
但就在那一脚快要落下时,宋清杳冲了进来,半跪在地上托举住她的脚,哽咽道:“别踢她,她是我妈。”
宋清杳突然出现,让沈明雅错愕不已。
她几乎下意识的望向了身后的沈明衿。
身后的沈明衿,眼神淡薄,并未有什么情绪起伏。
她微微松了口气,想着过去那么多年了,哥哥果真忘了她,悬着的石头落地后,扭头看着宋清杳,便露出凶相:“你来干什么?搅局吗?”
然后看着倒在地上的‘疯子’,“现在为了挽回我哥,是不惜说这种谎是吗?说自己妈妈疯了?”
宋清杳没有看她,透过她看向沈明衿。
他眼神淡淡的,事不关己的模样。
沈明雅最烦的就是宋清杳这个样子,永远一副清高模样,私底下都烂透了!
当初跟她哥在一起的时候,天天就知道缠着他,哥哥也是,见到她就走不动道,她承认,宋清杳是长得漂亮,身材也好,但那怎么了?这样的女人很少见吗?
想到当年发生的事,沈明雅的脸色愈发难看,“把我电话拿过来,报警!有人私闯民宅,寻衅滋事。”
“别!”听到沈明雅要报警,宋清杳终于开口了,她越过她,看向沈明衿,说道,“沈老板,别报警,我妈真不是故意的,她真疯了,我爸跳楼自杀后,她就疯了。”
宋清杳并不愿意把母亲疯了的这件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来。
这件事很不风光。
她艰难地说:“一个疯子,就算报警也不会被处罚的,何必打这个电话,我代她跟你们说了一句对不起,或者赔钱——”
“钱,我们有的是。”沈明雅看着她,“你要拿钱消灾,是觉得你比我们有钱吗?”
宋清杳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只能带着央求的目光看着沈明衿,希望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目光投来时,他很快就避开了。
搂着阚静仪上楼,“明雅,你处理吧。”
阚静仪的半张脸都肿了起来,再精致的妆容都遮挡不住。
沈明衿搂着她去二楼后,取来了药膏替她涂抹,本是好好坐在沙发上涂抹,可看着他的眼眸,心中不自觉的泛出柔情来,双臂软绵绵的搂着他的脖颈,自然而然的坐到了他的大腿上。
距离近了,涂抹药膏也更顺手些,清凉的药膏均匀的涂抹在脸上,只觉得心都快化了,低声呢喃:“明衿,你真的忘记她了吗?”
这说的是谁,两人心知肚明。
沈明衿收回手,目光灼灼的望着她,“嗯?想要什么答案?”
知道他不是那种脚踏两条船的人,沈家的家风很严,无论是沈明雅也好,沈明衿也罢,书香世家走出来的公子哥,跟富二代是有极大区别的,可她心里还是不安,“我想要什么答案你不知道吗?她那么漂亮……”
宋清杳一出现,感觉周围的女人都暗淡下来。
同为女人,她怎会不担心?
“她是很漂亮,但你也不差,更何况我心里没她。”
“你就爱说一些讨我欢心的话……”低头看着他戴上的戒指,心里又是一软,“明衿,是不是我说什么,你都会答应我?”
沈明衿淡淡的‘嗯’了一声。
阚静仪撒娇似的蹭着他的肩膀,“我记得你们之前养了一条狗,那条狗走丢了你还跟司秦发脾气。”
“是有这事,主要是有福我养了很久,有感情。”
“那你把狗给我,我想做它的主人——”她的手扯着他的领带,“不知道行不行?”
“养狗是精细活,它有思想有喜怒哀乐,照顾它跟照顾孩子一样,我怕你吃不消。”
“我吃得消,你就说给不给?”
“给。”他点头,“等会就给你牵来。”
两人下楼时,沈明雅还在不依不饶的跟宋清杳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