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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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清杳走了,删除他以后就跟着父母出国了。
  沈明衿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在医院,那晚过后,他莫名其妙发起高烧,被赶回来的司秦看见送进医院,这会儿已经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
  他们这群兄弟的心情不比他差,所以瞒着他去找宋清杳,要个说法,就这么一找才发现人已经走了。
  这样的消息,犹如雷劈般,震得每个人都说不出话。
  她要出国,可以。
  但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不是给沈明衿雪上加霜么?
  没人敢把这件事跟他说。
  可纸盖不住火,消息还是被他知道了。
  他什么话都没说,强行办理出院手续后,立刻买了机票飞往美国。
  他还有很多话想跟她说,还有很多事想跟她做,还有很多个十年想跟她一起过。
  她不能就这么绝情、这么残忍、这么毫无顾忌的抛下他离开,就算是养条狗也是有感情的,凭什么他连狗都比不上?
  意外的是,第一次去,吃了闭门羹。
  回国时,下了场雨。
  从机场回家的高速路上,他默默的望着车窗外的景色出神。
  途径南桥街三合路时,他突然喊司机停下。
  当时下着绵绵细雨,街上仿佛陇上了一层轻纱薄雾,路人很少,大概在修路的缘故,几盏路灯忽明忽灭,照得他的侧脸格外深邃。走进店里,店家一眼就认出他来了,笑着问:“哎,是你呀,你女朋友呢?”
  他愣了一下,笑着说:“出国玩了,过几天回来。”
  “哦,行,那你看看要吃点什么。”
  “来一碗我之前挑战过的馄饨,小碗就行。”
  “好嘞。”
  因为下雨的缘故,店里没什么人,他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很凑巧,这个位置就是当初他挑战大碗馄饨的位置。一样的地方,他还在,她却已经走了。
  她不要他了。
  很快,热腾腾的馄饨端了上来。
  他不是很能吃辣,但还是加了一勺的辣椒放到碗里。油亮亮的辣椒顺着汤水散开,在汤面上糊上了一层油光。
  拿起勺子舀了一个馄饨,装作是宋清杳在喂,嘴里呢喃道:“第一个喂我吗?”
  喉结滚动,“谢谢,杳杳。”
  馄饨入口,酸涩感溢满整个口腔,抬头望去街上的景色,过往的一切犹如电影般在眼前闪现而过——他们牵手逛街、一起来店里吃馄饨、一起买日用品、同居生活……
  霎那间,铺天盖地的悲伤涌入心头。
  他强忍着,一个一个将那些馄饨都吃入腹中。
  人最难以接受的不是从未一起,而是拥有过,失去了。
  他特别特别后悔,如果知道那天是他跟宋清杳最后一天的相处时光,他会坚定的告诉她,无所谓爱不爱他,只要留在他身边就好。
  可是没有后悔药可以吃,现在她连见都不愿意见他。
  那一夜,沈明衿抽了一晚上的烟,脑海里就在想一件事——要不要直接强娶她得了,反正她也不愿意嫁给他,反正她也不爱他,这样委曲求全什么也得不到,不如强硬一点。
  凌晨破晓时分,阳光透过云雾穿进屋内,照亮了他的黑眸,璀璨深邃的眼眸底部留着晦暗不明的复杂。
  他摁灭了烟头,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驱车往山上赶,当时还很早,抵达时寺庙并没有多少人。
  他直接往寺庙里走。
  脑子混沌、就像是陷入了迷雾一般,往前走是悬崖,往后走亦是悬崖,他必须得找个平衡点——寺庙里可以求谶纬,只要现在有人告诉他,强娶她这件事是对的,他会毫不犹豫去美国把她抓回来,然后强制性的将她困在自己身边,可理智告诉他,这件事并不对。
  他把一切希望放在了谶纬上。
  求了一支签去解签。
  解签人看了签文后,就对他说了一句话:“前路苦,破晓云雾皆明朗,回路难,荆棘丛林皆平坦。”
  意思就是告诉他,心中所求之事,顺其自然便好,强求无果。
  沈明衿脸色沉重,拿着那支解签文去了后面的姻缘树。
  树枝繁茂,密密麻麻的挂着来自五湖四海的路人的牌子,他很快找到他挂上的那块牌子。
  他写的是:[快点爱上我,或者,不爱我也可以,一辈子待在我身边。]
  手指轻轻摩挲着上面的字迹,眼眶逐渐泛红。
  金乌逐渐布满了山林,他站在那里眺望远处的景色,右手紧紧握着签文。
  顺其自然。
  去他妈的顺其自然。
  他就要她。
  第100章
  那一年里不止宋清杳离开他这么一件事, 沈氏集团内部大改动,作为被家族赋予希望的继承人,他没理由再这么放肆下去,压在他肩膀上的重任就像是一块巨石, 谁都可以踩在这块巨石上, 谁都可以爬到他的头上跟他说:你必须这么做。
  同年九月, 正式进入沈氏集团,被派遣到了分支的珠宝行业。
  工作很忙,即便这么忙,却也还记得给宋清杳过生日,虽然发出去的祝福都变成了红色的感叹号, 他还是会一如往常的发送。
  第二年春天, 他又去了趟美国,这一次比第一次好,至少, 黄怡跟宋薇招待了他。
  对于他的出现, 两人似乎并不意外, 尤其是宋薇,似乎早知道他会来, 端来了杯他爱喝的龙井茶。那会儿她还没对他厌恶到恨的地步,望着他时,满眼的娇羞。
  沈明衿当做看不见, 表明了来意, 想见一见宋清杳。
  有些事要跟她说清楚。
  宋薇笑笑着说:“明衿,你不要找我姐姐, 我都说了,她不想见你, 而且,她跟陈奚舟的关系很好,他们很恩爱,你何必自寻烦恼,做小三呢?”
  “薇薇。”黄怡瞪了宋薇一样,然后扭头看他,笑着解释,“明衿,你别误会,薇薇不是那个意思,我们家清杳跟奚舟关系确实很不错,你也知道,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所以——”
  沈明衿坐得板正,一只手靠在椅子上紧握成拳,抿着唇说:“我就见她一面,只要她亲口跟我说她想跟陈奚舟在一起,我就走。”
  “都已经这样了,亲口说不说有那么重要吗?”宋薇的笑意略有些收敛,眉头皱起,“我姐有什么好的,发生这样的事,你还愿意来找她,你是不是喜欢戴绿帽子啊?”
  宋薇就是这般性格,从小娇惯长大,养成了这幅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即便面对沈明衿也口无遮拦。
  “我姐跟陈奚舟不止开过一次房,开过很多次。”她咬着牙说,“你以为她为什么跟你在一起啊?还不图你长得好看,家里有钱有权,你换个人试试,她照样愿意跟他上床。”
  听到这话,沈明衿黑眸的气压低了许多,紧握的手也用力几分,呈现出泛白,直到最后那句话跃入耳里时,他再也忍不住,直接拿起桌面上的水杯狠狠砸向宋薇,怒吼:“闭嘴!”
  水杯直面砸来,正对着她的脑门,并且下了死手,力气大得厉害,吓得黄怡立刻站起身来用后背挡住了那杯滚烫的热水。热水砸在她的后背上,滚烫的热水顺着皮肤一路往下蔓延,很快就烫出了血泡,连带着腰部都受了伤。
  黄怡的惨叫声席卷了整个大厅。
  宋薇看到黄怡受伤,怒不可遏的吼道:“沈明衿,你干什么!?”
  话音刚落下,沈明衿就上前捏住了她的咽喉,一字一句,“我不许你侮辱她,她不是那样的女孩。”
  他双目猩红,捏着咽喉的手也在逐步用力,像是真的想掐死她一样。
  宋薇就像是一条扣在砧板上的鱼,被他逐渐提了起来,双脚不自觉的垫着,眼睛也开始翻白,就在快要失去呼吸的最后一秒,他猛地松开了手。
  她猛地跌坐在地上,剧烈咳嗽着,刚才的欣喜与娇羞荡然无存,毫无形象的破口大骂:“你掐死我,我也要说,她就不爱你,她就讨厌你,她恨死你了,要不是你,她早就可以跟陈奚舟在一起!你以为她多愿意跟你在一起吗?”
  沈明衿没说话,他就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被那些不敢捅破的真相而感到心寒。
  他听着宋薇骂那些难听的词、说那些恶心他的话,按照以往的脾气,宋薇这辈子都不会过得太顺心,他有的是办法让她过得生不如死,可是那些手段涌上心头时,却又一次消弭在心中——他始终无法对宋清杳的亲人下手。
  他第一次领会到,原来自己是有懦弱的一面的。
  于是他逃了。
  狼狈不堪的逃出了宋家。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走后,宋薇像发疯似的跑到二楼,砸碎了宋清杳的所有东西,等宋清杳回家时,满地的狼藉,只有那条她跟沈明衿的项链还未被打碎,她为了保护那条项链,因此手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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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明衿回国时,阚静仪一直在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