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哪怕那个人是万梅山庄,在外表上看,他也是个人!
  第37章
  白云都在万梅山庄那里学到了些什么?
  叶孤城从未如此后悔过, 没有在白云化形的第一时间找到他。
  沈稚:“白云是白云城,白云城的一切都是他,你怎么能赶他走?”
  叶孤城:“闭嘴。”
  沈稚:“好的。”
  白云坐到床边, 打量着叶孤城的卧室。
  他怀疑这间卧室也是叶孤城的祖宗修建的, 装修的极其华美,有些摆设又很低调简朴。
  他的审美还可以, 两者颜色相配,并不会突兀,反而相得益彰,突出了重点,层次分明。
  白云:“这座寝殿很大, 比西门吹雪的卧房足足大两倍。”
  卧室是养气的地方,宜小不宜大,太大的话, 气会散掉。
  叶孤城:“那又如何?”
  白云:“你可以再摆一张床。”
  叶孤城:“你想陪在我的身边?”
  白云没有说话。
  他真的太善良了。
  朱厚照明知小白不知道真相,还要送药过来捉弄他,他被朱厚照玩弄,还是得接近叶孤城,从他这里寻找南王谋反的证据。
  沈稚, 你真是个厚道的东西。
  沈稚在心里夸了夸自己。
  叶孤城则想到了更多。
  剑道的巅峰是空茫寂寥,他已独自度过了许多年, 周身的孤寂感如同缭绕的云烟, 一眼便能看出。
  因此许多人都觉得他和西门吹雪一样,是个冰雪般冷酷的人。
  但实际上, 叶孤城并不是生来如此。
  他只是太寂寞了。
  白云是白云城的化身,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白云的外貌与自己极其相似,气质也非常相似。
  他同样寂寞。
  两个寂寞的人既然已经在顶峰相遇, 又都渴望着排解孤独,为何不能试着接近,反而因为终将分别,将对方推开?
  叶孤城看得出来,白云嘴上说着不想跟他再有牵扯,实则根本无法拒绝他。
  向他靠近,是白云刻在身体里的本能。
  没有一座山庄会拒绝自己的庄主。
  也没有一个城镇会拒绝自己的城主。
  既然这是白云所愿,又有何不可?
  叶孤城道:“我答应了。”
  白云:“我想要一张很大的床。”
  沈稚蓄谋已久,几乎在他话音落下时,和叶孤城同时开口。
  “我也要住在这里。”
  “可以。”
  沈稚立刻:“你答应了!不可以反悔!”
  叶孤城:“……”
  你的话真的越来越密了。
  沈稚:“我也要一张很大的床,我目测过了,这里能摆开。”
  叶孤城:“不行。”
  白云:“你可以住我的床,我的也很大。”
  沈稚:“好的。”
  叶孤城:“……”
  他麻木地离开不再属于自己的卧室,去了前面的书房。
  沈稚和白云对视。
  在船上已经观察彼此很久了,现在一点新鲜感都没有。
  不如练剑吧。
  两人拿着剑去了外面。
  -
  西门吹雪和万梅返程的速度很快。
  这次外出,是万梅练习轻功的好时机。
  万梅的体力充沛,使用轻功和剑法时似乎不需要内力,不存在后继无力的情况,只是他的速度始终提不上去。
  生死决战时,速度至关重要。
  除了拔剑的速度,还有轻功的速度。
  若只有剑快,轻功不利,怎能追上对方?
  万梅进步非凡,两人赶路的速度一再提高,最后以西门吹雪感到疲惫而结束。
  他们来到了一间客栈,西门吹雪要了两间上房,又买了白面馒头,和白水煮蛋,还有白水。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去隔壁喊万梅过来吃饭,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他推门而入,发现窗户大开,桌上留下一封信。
  万梅的字迹与他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分别。
  【我出去散步,就不吃饭了,不要等我,我午后回来。】
  西门吹雪将纸张合上,心中有些无奈。
  他一直都知道,万梅不想吃馒头和水煮蛋。
  可是万梅的江湖经验实在太少,又失去了记忆,西门吹雪总会担心,这世上会有什么东西对他不利,而他自己却不知。
  他原想让万梅吃上几日就放过他,算是对他在合芳斋偷吃糕点的惩戒,之后另想办法,传授他江湖经验,没想到万梅竟然躲起来了。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独自用饭。
  离开万梅山庄后,这些食物只是用来维持体力的,而非享受。
  他外出杀人时,纯粹地就像个苦行僧,除了自己的道,别无他求。
  万梅翻窗从客栈出来,去了一间酒楼。
  他拿出一粒碎银,放到柜台上,“来几个招牌菜,不要馒头不要蛋,你看着上吧。”
  店小二:“好嘞,您先请坐,过会儿就好。”
  正是饭点,酒楼里人很多。
  万梅跟一位客人拼了个桌。
  店小二奉上免费的茶水,请他稍等片刻。
  那位客人看上去三四十岁,样貌英俊,脸色苍白,有一股病弱与英气并存的美。
  他穿的很普通,眼神也很普通,透出一股萧索的气质。
  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坛酒,除了这坛酒,再没有别的,似乎也在等菜。
  万梅将剑放在桌上。
  这是出来以后,西门吹雪又给他准备的剑,应该是刚买的。
  家里的剑还没有主人,又买了把新的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那些剑都找到领养人。
  拥有了四个脑子以后,沈稚的思维变得非常敏捷。
  万梅想完了剑,时间才过去了一眨眼。
  对方的视线落在了他的剑上,笑着说,“阁下看起来是位剑道上的高手。”
  万梅:“你是追命?”
  追命从小受了内伤,没有办法练习上半身,只能练腿,把腿练得可长可短,可硬可软,就像橡皮泥一样,非常的神奇。
  他很爱喝酒,常常请朋友一起去喝诸葛正我的藏酒,也算是给那些酒都找到了合适的领养人。
  眼前这个人落拓的气质有些符合追命的描述。
  满脸病容,还坚持喝酒。
  追命倒是未必有病容,可他不是受过内伤,他爹给他起的名字都叫崔内伤,可见伤得很重,有后遗症也不是没可能。
  那人怔了下,“大名鼎鼎的追三爷,岂是我能相提并论的。”
  万梅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他几乎就要拔剑。
  那人疑惑地问:“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万梅:“没有。”
  那人更加疑惑:“阁下为何对我抱有如此大的敌意?”
  万梅:“因为我听说过你。”
  “你只听说过,又不曾亲眼见过,怎知传闻中的那个人就是我?”
  万梅:“因为你长得很好看,一般长得普通好看的人,可能籍籍无名,长成你这样的,必定在江湖中名声响亮。”
  那人笑道:“江湖是按资历排辈的,可不是按脸排的。照你这么说,江湖第一美人,岂不是世上名气最大的人?”
  万梅:“确实很大。”
  那人想了想,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万梅:“而且那些美人,真的美到那种地步吗?跟那些人比起来,难道不是你我这样的人更美吗?”
  “……”
  虽然你的确很好看,但你为何能用一副随时可能杀人的神情,问出这样自恋的话?
  万梅:“用过饭后,我要跟你比试。”
  那人问:“比美?”
  万梅:“比剑。”
  那人说:“可我不会用剑。”
  万梅:“我知道,你用的是刀,刀剑同源,可以比。”
  那人:“……可我用的是飞刀。”
  听到这句话,万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他的神情更冷,“飞刀不是刀?”
  李寻欢叹气,“飞刀当然是刀,它看起来和刀差不多,只是比刀更小一些。”
  店小二端上了两盘李寻欢点的菜。
  李寻欢道:“相逢即是有缘,阁下可要一起喝一杯?”
  万梅轻蔑地扫视,发现俩全是下酒菜。
  可恶的酒蒙子。
  万梅:“不。”
  “好吧。”李寻欢举起酒杯,朝他做了个敬酒的动作,一饮而尽,“还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我姓崔。”
  “崔三爷的崔?”
  “不。”万梅冷冷道,“我名崔雪,与追命无关。”
  李寻欢:“……”
  你真的不是西门吹雪吗?
  万梅的饭也被端上来,他拿起筷子,慢条斯理但极其专注地用饭,没有再理会过李寻欢。
  李寻欢也专注而沉默地喝酒,时不时地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