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和你们不一样。”
  可是你和六分半堂关系最好的时候,天天在街上买东西吃。
  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的人全都看到了,京城也早就传开了。
  神捕司的捕快随便在街上走,都能遇到六分半堂和金风。
  金风继续道:“难吃,不想吃。”
  追命:“好吧。”
  铁手将馒头串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炙烤。
  他的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穿着一身玄色铁衣,看起来就很可靠。
  铁手道:“我们应该提前安排一下行动,大家都是怎么想的?”
  追命:“我负责打探消息就好了。”
  他的腿功一流,赶路非常方便。
  铁手颔首,“冷血。”
  冷血:“我没有想法。”
  他觉得既然已经确定宁王谋反,直接出兵就可以了。
  圣上没有这么做,那就说明其中还有其他牵扯,但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知道,无法做出判断。
  铁手问金风:“你觉得呢?”
  金风:“乔装改扮,隐姓埋名,去宁王封地打探他的风评,再看看他和哪些人来往过。”
  铁手颔首:“我们分开进入南昌府,三师弟去宁王府附近,看有哪些人出入,探查可疑之人,寻找反军所在。冷血去本地帮派,我去接触官府,金风负责接应。”
  金风:“好的。”
  追命:“好的。”
  冷血:“好的。”
  铁手看到小师弟冷硬的面容,就知道追命是故意这么说的,他忍着笑,“就这么定下了。”
  金风:“好的。”
  追命刚要开口,冷血抬了抬手,塞到他嘴里一条肉干,“师兄,你吃。”
  追命被噎得说不出话,无辜地看着他。
  冷血:“不要客气。”
  铁手和追命对视,给了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冷血又将目光移到了他的身上。
  铁手若无其事,温和地问:“怎么了?”
  冷血指了指他的手。
  铁手低头一看,才发现馒头正在燃烧。
  他赶紧把馒头拿起来,发现底部已经焦黑一片,完全没有办法吃了。
  金风:“你会不会徒手烤馒头?”
  铁手:“我叫铁手,是因为我的功夫主要在手上,并非真的有一双铁手,当然是做不到的。”
  金风:“那你会不会铁砂掌?”
  铁手温和地说:“不会。”
  金风:“那你觉得练过铁砂掌的人能徒手做糖炒栗子吗?”
  冷血就知道,无论金风看起来再怎么像个人,终究不是人。
  他和六分半堂定有相似之处!
  铁手依然以平常的态度对待金风:“我想,应该是可以的。”
  金风看向自己的手。
  这双手苍白极了,指腹的血色都很淡,细腻地没有一点茧子,看起来就很虚弱。
  雷损也是修习指法的,指法和掌法应该有相似之处,还是六分半堂更合适些。
  铁手:“我听说,你也有一柄红色的刀。”
  “是的。”
  金风手腕翻转,拿出绯红袖刀。
  绯红袖刀非金非玉,通体绯红,细看却是如水晶般澄澈清透,刀身弯曲,乍看起来像一支手腕般大小的发簪,颇具美感。
  铁手:“这把刀和苏楼主的红袖刀很像。”
  金风:“是的。”
  苏梦枕的红袖刀也是绯红色的,不过只有刀锋透明,不带颜色,在刀身的衬托下,呈现出水红。
  刀身弯曲,挥刀时还会发出清吟,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红袖添香。
  苏梦枕可真是个大美人。
  金风收回绯红袖刀,“雷损的刀法怎么样?”
  铁手:“‘血河红袖,不应挽留’,雷总堂主的刀法自然是极好的。”
  金风:“刀好不代表刀法好。”
  铁手:“如果刀法不好,就算刀再好,也会引人争抢,变成崔命利器,或者束之高阁,再不现世。不应宝刀虽然难得见到,但也是有用武之地的。”
  金风的眼神亮了。
  等六分半堂把快慢九字诀练得差不多,就去找雷损学刀。
  金风:“谢谢。”
  铁手疑惑:“为何忽然道谢?”
  金风:“是的。”
  铁手摸不着头脑,又烤了块馒头,迅速吃完,带着金风和几位师弟继续赶路。
  几天后,他们陆续来到了宁王封地。
  明朝的王室子弟看起来很多,继承爵位只有一个,其他人都是降级继承的,所以无论过去多少代,藩王的数量一直都是三十多个。
  藩王的待遇很好,宁王的封地非常富饶,府邸也很气派,一看就知道他在本地的地位极高。
  铁手叮嘱道:“你千万记得,在悦来客栈会合,凡事低调些,不要打草惊蛇。”
  金风:“好的。”
  冷血向他投来不信任的目光。
  六分半堂每次也是这样爽快地应下,但是没有一次遵守。
  铁手朝他使了个眼神,带着冷血一起离开。
  “六分半堂是六分半堂,金风是金风,哪怕他们有相似之处,终究是两个不同的人。”
  对待金风这样防备,岂不是伤了他的心?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冷血有些痛苦地说,“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他们真的太像了。而且金风比六分半堂更加危险,不能不防。”
  “危险?”
  “是的。”冷血顿了顿,“金风身上有很强烈的危险气息,跟他在一起,比和六分半堂相处更加令人不自在。”
  铁手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知道冷血的直觉敏锐,很少出过错,并未怀疑冷血的感受。
  铁手安抚地拍拍他的后背,“既然不自在,以后就离他远一些吧,我和追命与金风交涉就是了。”
  “多谢师兄。”
  “客气了。”
  两人就此分别,各自去做自己的事去了。
  宁王府前,追命问金风:“你准备何时去客栈?”
  金风:“逛完就去。”
  追命笑着说:“你还真是清闲。”
  金风:“不能打草惊蛇。”
  “你这身衣服,未免太过显眼,是不是该换一换?能换吗?”
  “我的脸是不是也该换一换?”
  “脸也能换?”追命期待地看着他。
  他只知道易容,还没见过这种直接的变脸。
  “不能。”
  “好吧,你在开玩笑。”
  看来衣服也是不能换的。追命心道。
  这样也好,这些神明走到哪里都很显眼,不会轻易改变。
  要是可以改变模样,六分半堂混入神侯府刺杀世叔都是轻而易举。
  追命道:“我先去看看附近的地形,你自行行动吧。”
  金风:“好的。”
  追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去了王府另一边。
  金风去了集市,买了些当地的小吃,来到他们约定好的悦来客栈里。
  万梅已经在此等待。
  两个马甲相见后,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欣赏完捏出来的角色,万梅的注意力放在了小吃上。
  金风照旧每样尝了尝味道,其他的全都交给万梅处理。
  金风默默地练刀。
  万梅吃完,拿着剑离开。
  他也是刚来到南昌府,对这里并不熟悉,不过白云和叶孤城来过这边,这边的帮派势力,还有几家有名的富商,白云全都知道。
  马甲们共用一个脑子,万梅也都清楚得很。
  万梅一点都不急,继续去街上吃饭。
  他吃着吃着,突然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富贵公子在不远处,那公子身后还站了个熟人。
  “陆小凤。”万梅打招呼,“又见面了。”
  他就说和陆小凤很快会再见的。
  有麻烦的地方,一定会有陆小凤出现。
  “你怎么会在这里?”陆小凤的表情称不上多好,甚至还有几分担心。
  “来吃人饭。”
  陆小凤的担忧更加明显了。
  那富贵公子:“阁下是陆公子的朋友?”
  万梅:“不是。”
  “可你们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仇人。”
  “是的。”
  “阁下这身打扮,倒是让我想到了一个人,陆小凤跟那个人的主人是非常好的朋友。”
  “是的。”
  这熟悉的说话方式。陆小凤忍不住多看了眼万梅。
  他怀疑这个万梅是沈稚假冒的。
  那富贵公子也被他噎了一下,但他心态很好,迅速调整过来,若无其事地说:“阁下是万梅山庄?”
  陆小凤的手指抖了一下。
  万梅:“是的。”
  那贵公子笑着说:“我听说过你的事,你竟敢刺杀皇帝的义子,胆子不小啊。”
  万梅:“是的。”
  贵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