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吴正气的活几乎全被李时明抢了,他开始还很着急,后面就开心了。电灯泡跑了,他就有更多的时间跟时清相处,有时候还能偷个香。嘿嘿嘿,感谢弟弟。
  李时清洗漱完吃饭,看着张女士坐在椅子上不吃饭,一直摆弄耳朵上的新耳坠,笑着夸了几句。把张溪夸的心情舒畅,李屈脸微红。
  李屈也想夸小溪,就是不好意思说,扯了扯自己的新衣服,假装有点热道:“广市真热啊,还是你妈妈买的新衣服舒服,穿着一点都不粘。”
  李时清只能也顺着夸了几句,看着父母相视而笑,笑的甜蜜蜜,只觉得一阵牙酸,肚子没吃什么就撑了。赶忙把饭吃完,他就拉着吴正气出了门,在外面转悠着等弟弟回来。
  李时明还以为哥哥是特意在外面等自己,高兴的蹦蹦跳跳,“哥,你们吃好了?那咱们去开店吧,今天还要不要带豆豆?”
  “带,不过我们不去店里,咱俩出去玩。”李时清把自行车推了出来,“去河里摸田螺,去不去?”
  “那店里怎么办?”李时明想跟着哥哥出去玩,又担心店里的情况。他还没摸透情况,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李时清骑上车,催促着人坐下,“哎呀,不用担心这个,店里还有吴正气呢。玩就好好玩,别乱想。”
  叫吴正气把工具拿出来,将豆豆的绳子换了个长的,两人挥了挥手就离开了。吴正气去上班,他们出去玩。
  绳子被李时明拉着,豆豆跟在自行车旁边跑,还有闲心到处看,时不时停一会。李时明则紧张多了,“哥,豆豆会不会被扯到啊,我怕把握不准,扯疼它。”
  “没事,绳子很长的,豆豆不傻,疼了也会叫。”李时清被风吹了,眯着眼找路,边骑边安慰弟弟,“马上就到了,之前摸田螺的小技巧还没丢吧。”
  田螺腥味较重,炒制要好吃必须得下重料,而且肉还少,所以村里人都不爱捉这玩意。李时清他们因为家里调料多,吃的次数多一点,也摸索出了一些小技巧。
  “记得,不过城里有田螺给我们摸吗?”
  “哈哈哈哈,那肯定有啊,有河就有田螺,小明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我才没有呢,就是忘了。”李时明被哥哥笑的脸红,下了车还在懊恼自己刚刚说错了话。
  清晨河水还冰凉凉的,沾上只感一阵清爽。河水时而急湍时而缓流,水清如镜的地方,还能看到水面倒映出周围的草木。里面的水草茂盛,浓绿色的叶条一拨开就能看到小小的田螺黏附在上面。
  但小的没什么吃头,跑这么远就是为了摸大的。李时清把裤腿卷起来,双手伸进水里摸索,没一会就找到一个大拇指一样大的。把田螺丢进带过来的桶里,李时清就继续弯腰找。
  李时明很快也走进了水里开始摸,他比哥哥快一些,喜欢在泥里面找。田螺爬行时会有明显的沟线,在尾端容易摸到。他就挑线宽的,一摸一个准,效率很高。
  两个人摸田螺,豆豆就闲多了,纯粹就是出来玩的。一会伸舌头舔几口水,一会跑上去吃花吃草。最后太阳出来了觉得晒,干脆整只狗都窝在水里了。
  “你们来摸田螺噢,这玩意不好弄,做起来也很难好吃,为什么不钓鱼嘞?”一个来钓鱼的溜达到了两人身边,看他们摸了半桶田螺,说道。
  李时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手上的四个田螺扔进了桶里,含笑道:“鱼不好捉啊,现在小鱼都难见了,还不如找点大田螺。”
  “那倒是,我来这三四天了,最大就钓到半个手掌大的鱼。幸好就是出来玩,要是指望这个吃饭,我怕是早就饿死了。”
  “哈哈哈哈,钓鱼确实很好玩,摸田螺也不差,要不你试试?”
  说试就试,钓鱼的人把鱼竿放好,就跟着李时清他们摸了起来。结果十分钟就摸了一大堆,钓鱼还一条鱼都没钓上来。成就感和挫败感交叠,叫人不由深叹了一口气。
  李时清他们一桶田螺已经摸好了,找了个大石头坐着泡脚,看着豆豆在浅水里来回狗刨,好不惬意。
  休息了一会,在光线逐渐变强的时候,两人骑着车回去了。钓鱼的人还没钓上鱼,躲到了阴凉处继续钓鱼。
  到了店里,豆豆上半身的毛也差不多干了,只是脚上沾到了泥巴。李时明给它冲脚,李时清就把田螺倒进了大盆里,泡田螺去沙。
  进店擦干手,李时清才发现店里冷冷清清,店员们都不说话,眼观鼻鼻观心的。哦对了,店里还有一大群外国人在吃烫菜,只是好像分成了明显的两部分,都贴着墙坐,差不多隔出来整个屋子的距离。
  中间坐的都是花国人,李时清看到他们来回移动的眼睛,就知道他们半点都不觉得尴尬,因为吃瓜的心已经显露在脸上了。
  “这是怎么了?”李时清碰了碰吴正气的胳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吴正气凑到李时清耳边低语,“吵架呢,昨天来的约翰骂后面来的外国人不要脸,学人精,跟屁虫……”
  还有一大堆脏话,吴正气学艺不精,翻译不出来,只知道肯定很难听,因为他对面的人脸都气红了,回骂是回了,只是异常的底气不足。
  “好吧,真是可惜了,我居然没看到。”李时清深感可惜,看了看两队人,恨不得他们再骂一遍,让他也现场听听。
  不知道外国人吵架会不会跟他们这一样,脸红脖子粗的,说不定也会打人,李时清猜测着。
  但约翰和詹姆斯哪还有功夫骂人,烫菜已经快把两人香晕了,狼吞虎咽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简直像几天没吃过饭一样。李时清看到他们的时候,两人已经在吃第二碗了,加肉加多多的那种,跟班也不逞多让。
  填饱了肚子,约翰擦了擦嘴,对着詹姆斯翻了个白眼,又继续骂人。李时清赶忙占了个好位置听着,眼睛亮闪闪。
  詹姆斯很不满,说菜难吃,但看了看自己的空碗不好意思说,灵光一闪反而指责约翰只顾自己享受,不懂得分享。这么好吃的店,只想一个人独占,真是过分的霸道。
  听到詹姆斯这么形容自己,约翰差点冷笑出来,想反讽还是忍住了,让人赶紧滚。滚的越远越好,因为更好吃的约翰还没吃到,他准备等肚子空出来了就吃。
  对啊,小炒还没上呢,一定不能让詹姆斯吃到。约翰转了转眼珠子,也不问老板小炒的事情了,先人一步离开。
  詹姆斯看不懂中文,以为这个店就卖烫菜,不疑其他,又打包了一份就离开了。烫菜好吃,但吃的他嘴巴火辣辣,还是打包带一份晚上吃吧,省的再来还要看约翰的臭脸。
  哈哈哈,约翰独享的饭店还是被他找到了,以后他也要天天来这家店吃,气死约翰!詹姆斯想着,带着迷之微笑,和他一同打包的跟班们回去了。
  自觉满载而归,殊不知躲起来的约翰看着他们离开,嘴都要笑歪了。叫你偷偷跟踪,活该你只能吃烫菜。
  不过现在肚子还是撑的,先散散步,等会再回来吧。讨厌的死对头走了,约翰也不准备一直待在烫菜店,转身就去了别处玩。
  第110章
  下午六点, 迷了一会路的约翰急急忙忙赶到了烫菜店。看到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队,他异常懊恼,火速排在了后面。
  在他的期盼和紧张下, 终于轮到了他。万幸还有菜, 虽然只有两道, 但约翰也很满足了。
  找了个位置坐下,约翰看了一圈没看到威廉他们, 想着他们应该是吃完回去了。再看看他后面排队的人,已经散了。这不由得让约翰再一次庆幸自己的幸运。
  菜很快就上了, 是约翰最喜欢的小青菜和鱼香肉丝。小青菜翠绿发亮的叶片中点缀着少许金黄的蒜末,热气腾腾端到桌子上, 香气简直就是扑面而来。
  夹一筷子入口, 清甜鲜香的口感瞬间在舌尖爆开。汁水涌出, 小青菜的鲜嫩混合着油脂的醇厚, 咸甜适中完美的一切都刚刚好。
  再吃一口鱼香肉丝,它的酸甜每每都让约翰欲罢不能,虽然只吃了一次, 但约翰已经学会搭配着吃了。肉丝夹着素菜, 吃进嘴里既能尝到肉丝的嫩滑,又能感受到素菜的脆爽鲜嫩。这时再来一口大米饭, 真是神仙来了也不换。
  就是为了这一口, 约翰都决定要在花国多留几天。
  陶醉的吃着,约翰头也不抬地吃完了一碗。正当他要盛第二碗米饭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奇香。不止他一人, 其余的人也被这香味吸引住了,眼睛直勾勾地看向了锅里。
  李时清在炒田螺肉,一大桶的田螺, 把肉挖出来还不够一盆的。经过翻炒,怕是又要缩水。不过再加上别的菜,应该是够吃的。这时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李时清以撒葱花结尾,这道青红椒相间的炒田螺肉就出锅了。
  炒田螺的鲜香像个调皮的小孩到处躲藏,若隐若现,仿佛在呼喊着人们快来品尝它的美味。咕咚一声,不知道是谁没忍住狠狠咽了咽口水。但这却没让炒至下一道菜的李时清听到,反而让店员们警觉了起来。这盆都不够他们吃的,一定不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