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看你这样子,八九不离十了。”陆长野明显是不打算放过他。
  江寻还从未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就连丁予霜也不知道这件事,两个人青梅竹马,做了二十几年朋友,从来没有过任何越矩的地方,丁予霜把他当做是最好的异性朋友,大到人生大事,小到细枝末节两个人都可以互相分享。
  小时候常有人打趣说他俩长大之后要不要结婚,江寻每每都红了脸,只有丁予霜信誓旦旦地说:“我觉得可以!”
  童言无忌,也许她已经把这件事情给忘了,但江寻从来没有忘记过。只可惜一直以来,丁予霜处处优秀,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相比起,江寻就显得弱势一点。
  从小到大,追求丁予霜的人数不胜数,但她从没看上过任何一个男人,打小立誓要做一个女强人,绝不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她美丽大方,是仙子一般的存在。
  江寻一直都把爱慕默默藏在心底,最自信开朗的时候都没胆量说出来,更何况是家道中落以后,他和丁予霜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自卑感更是让他连内心最真实的想法都无法直视了。
  后来高考失利,他们分开在城市两头,毕业后丁予霜拿到了国外的录取通知书,二人日渐稀少的联系就更是少得可怜。不过他们之间一直有一个约定,每个月一定会给对方写一封信,丁予霜出国后,这封信就从纸质变成了电子邮件,但依旧是从未间断过。
  他们是青梅竹马,郎才女貌,是最好的朋友,但也仅仅是朋友而已。
  至于追求,那是从来没有过的,江寻的暗恋从小时候维持至今,就连他自己也分辨不清这种感情到底是爱还是一种习惯。
  “青梅竹马啊?我好羡慕她哦。”陆长野闷闷不乐。
  江寻打趣道:“羡慕我有青梅竹马而你没有啊?”
  陆长野摇摇头,支着下巴道:“羡慕她可以那么早就认识哥哥,参与了哥哥全部的人生,而我这种后来者,永远都不可能比得上她的地位。”
  江寻微怔,“这是什么话?时间的长短只是一种度量,并不代表全部,她是我的好朋友,阿野也是我的好朋友,你们俩我都很珍惜。”
  “只是好朋友哦。”陆长野嘟囔着说,哼哼唧唧了半天,又道:“国外的风气是怎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说不定都好几个男朋友了,就你还在痴痴傻傻地暗恋。”
  江寻立即正色,“阿野,别这样说她。”
  “看吧,你就是不肯接受现实。你在国内守身如玉,还真把自己当情种了,我都替你觉得委屈。”陆长野摊摊手。
  “那阿野也在国外留学,是不是一个月换一个男朋友?”
  陆长野:“……哥哥,你最近说话怎么有点牙尖嘴利的?”
  江寻轻笑,“这不是跟你学的吗?三天两头的打趣我,还不许我回嘴了?”
  陆长野坐没坐相,半边身子都靠着江寻,“说真的,我觉得哥哥这些日子变了好多。”
  江寻慢吞吞地关了电脑,随口道:“哪变了?”
  “刚在酒吧遇见你,觉得你柔柔弱弱地像个受气包,话也不怎么说,现在不仅会说黄段子,还怼我。”
  “是……吗?”江寻眉眼低垂,细想下来,好像还真是这样的。
  家道中落,父母先后过世,事业失意,一重重的打击让江寻早就忘了自己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沉默寡言只是这些年来的保护色,他曾经也是一个活泼开朗,很喜欢笑的人,可后来把自己封闭起来,不仅拒绝着外界的一切,甚至连朋友的安慰都当做洪水猛兽,把心门关地严严实实,就像漏进来一缕风都可以把他岌岌可危的神经彻底吹断。
  “你不喜欢我这样吗?”他顿时有些忐忑。
  陆长野原本是靠着他,此时侧过身,温热的呼吸湿漉漉地贴在他耳边,带着与生俱来的多情和让人看不透的暧昧,“我喜欢全部的江寻,而不是江寻的哪一面。”
  他轻轻松松地推开了那扇封闭已久的心门,将一阵呼啸着的,狂野到可以吹倒一阵片树木的风送了进来,江寻的内心翻江倒海。
  他恍惚中看到自己站在一片倒塌的树木中,硕大的平原之上,他单薄脆弱的身躯显得是那么渺小无力,可他还没来得及感到恐慌,陆长野便出现在了他的视线当中,将一切该来的不安扫荡,几乎是轻而易举地就重新找到了那个潜藏在回忆中的,曾经的江寻。
  阴暗的也好,开朗的也好,江寻的每一面都在这阵风中得到了认同。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份认同是多么的珍贵,多么的稀少,多么地来之不易。
  陆长野是沙漠中的一粒金,而他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在数以千万计的沙粒中找到了这一粒昂贵的金。
  您收到一份未读邮件。
  丁予霜:[看你矫情地,原本说还想给你个惊喜,想想算了,来机场接我,立刻马上!]
  “你要出门?去哪?”陆长野跟屁虫似的跟在他身后,拖鞋踩地啪嗒作响。
  “还特意收拾一下,不是去买东西吧?你不会是去见……”陆长野还没说完。
  此刻客厅又站着卫舟的身影。
  陆长野皱眉,“你怎么又来了。”
  江寻走在前面,和卫舟打了个照面。
  卫舟的目光带着丝意味深长的审视,这让江寻有些不舒服,但还是礼貌地道了声好。
  “邓总让我来看看您。”
  陆长野不耐道:“我挺好的,没事儿少来,看到你心烦。”
  “好的。”卫舟言简意赅。
  此刻江寻急着出门,已经换好了鞋。
  卫舟跟在后面道:“您要出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送送您。”
  “谢谢,不过我已经打到车了。”江寻踏出门。
  卫舟同时也走了出去。
  陆长野火急火燎地想跟上,但几个保镖瞬间迎了上来,将他堵在门口。
  “操!”
  卫舟快步走了上去,将江寻拦住。
  打的车已经停在了小区外,江寻频繁地看时间,却还是客客气气地问:“卫先生还有什么事吗?”
  “你要去哪?”卫舟冷声问。
  江寻语速极快,“机场,接一个朋友。”
  “朋友?”
  “如果卫先生没别的事,那我就先走了。”江寻往旁边跨出一步。
  可没想到卫舟再次堵住了他。
  江寻忍不住蹙眉,“卫先生,您这是什么意思?”
  “见朋友可以,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关于你现在和少爷住在一起的事情,我不希望你向任何人透露。陆氏家大业大,我想你应该清楚我的意思。”
  第11章
  机场见证了无数的离别和重逢,明亮的灯光照亮了每个人心里的悲欢,离别是最苦的,重逢则令人喜极而泣。
  穿过重重人群,脚步快速而急切,在一声声‘借过’下,江寻迫切地想要找到那个熟悉到骨子里的身影。
  事实上,朋友之间,时间是有它的价值的,岁月的沉淀中,你们之间可以熟悉到认出对方的发丝,彼此之间心有灵犀,比电话的沟通效率更胜一筹。
  人群的缝隙中。
  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画着浅浅的淡妆,海藻般的长发松散地披在肩上,眉眼像天上的新月,璀璨明媚,她坐在硕大的行李箱上,双脚悬空来回晃悠,显得有那么点随意。鹅蛋脸的柔和感总给人一种她是个温柔的姑娘的错觉,玻璃感的唇釉让她的笑容变得刺眼迷人,就连过往的路人也忍不住多看上几眼。
  路人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一个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站在人群当中,身边匆匆走过的人群,无论男女都在他面前黯然失色,两个人目光对视,视线交融在一起,久别重逢的快乐无从遮掩。
  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根深蒂固的情谊,其实早已远远超过爱情了。
  江寻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急匆匆地走了过去,而丁予霜也恰时地站了起来,她微笑着打开双臂,江寻立刻冲上去,两人相拥在一起。
  “你变漂亮了。”江寻带着哽咽道。
  “我以前不漂亮啊?”丁予霜戏谑着说,她微微歪着头,乌黑亮丽的发丝倾泻而下。
  江寻急忙道:“我的意思是更漂亮了。”
  “那也比不上你。”丁予霜嬉笑着在他胸前敲了一下,假装带着酸意道:“刚才那些人的眼神都快粘你身上了,全都一副恨不得把你吃掉的样子。”
  老友之间的重逢无需太多话语,一句‘好久不见’藏在心中,透过眼神传递给对方,比说出来更让人感动。他们熟悉到根本不用寒暄,仿佛离别只是昨天的事,曾经道过的再见和离别的苦闷早就消失在时光中,被此刻的欢愉所彻底掩盖了。
  江寻替她推着行李箱,丁予霜站在机场外,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
  “还是这里的空气让我觉得舒服。”
  她窈窕纤细的背影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都说美貌是种稍纵即逝的东西,再美的人看得久了也感到腻,他们出生在同一家医院,丁家甚至就住在他隔壁,童年相伴着一起长大,但江寻至今仍旧没有见到过比她还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