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笑什么?
这小子,原来也会对自己笑嘛,还以为只会给自己甩臭脸元浩宇心情有种莫名的愉悦。
为什么是糖?
糖是甜的,吃甜能开心啊,不要算了。
元浩宇意识到林恒星在嘲笑自己,就把糖要回来,林恒星不给,两个人就在车后座为了一根棒棒糖扭打作一团。
林恒星比较赖,迅速拆开包装袋把糖丢进嘴里,故意很大声地嗦了两下,然后把沾满口水的棒棒糖掏出来还给元浩宇。
喏,还你。
林恒星你这人真是好恶心啊!
元浩宇差点跳车逃跑。
两人路过楼下的绿化带时,林恒星弯下腰看了一眼,那野猫不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你看到了?
嗯,早上出门听到它在叫了。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星。
蜡笔小新的新?元浩宇真是个取名鬼才,这猫只大眼不浓眉啊,林恒星心想。
林恒星的星,元浩宇投来一副关爱智障的怜惜眼神,你的普通话得再练练。
林恒星的星还行林恒星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你既然都给它取名字了,为什么不直接抱回家养?
这你就不懂了,猫这种动物难伺候得很,不是你想抱回家养它就会跟你回家,你得看它愿不愿意,它愿意跟你走,自然就会跟你走,我不喜欢强求。
林恒星还挺羡慕元浩宇的洒脱,他身上那种热烈鲜活的少年感是如此的烂漫蓬勃,像极了生机勃勃的盛夏,淋漓痛快的暴雨,砸在地面高高弹起的篮球,灌满风的白衬衫,清爽的汗味,冰块哗啦啦响的气泡水这就是元浩宇的构成成分。
你说的也是。
元浩宇应该算是把林恒星哄开心了(至少现在看上去挺正常的),就开始和林恒星算账,不然会搞得他很没威信,以后林恒星都把他的话不当话,哪有这样蹬鼻子上脸的保洁。
林恒星,你今天旷工半天,还不回我消息,这个是重点,你自己说怎么处理?
嗯,对不起,你扣我工资吧。
林恒星低眉顺眼地认错,他这么乖,搞得元浩宇反而不好意思继续再为难他。
倒也不用,又不缺那点钱,但你以后去哪里得跟我报备,我好知道你下落,就算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也好去给你处理,知道吗?
噢
林恒星听话地点点头,在今天之前他肯定把元浩宇的话当耳边风,但他打死都不会想到元浩宇真的会来找自己,元浩宇也是挺闲得慌的。
想想每次都是在最狼狈落魄被元浩宇发现,元浩宇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肯定也嘲笑八百遍了吧,他这样命贱的野草,就像自己的信息素味道一样。
我去干活了。
元浩宇原本还想问林恒星为什么哭,忽然意识到一个有点危险的问题:是不是对林恒星有点太上心了?感觉怎么形容呢,奇异?不是负面情绪,更多是因为那种不可控性让元浩宇感到不太妙。
元浩宇习惯处于主导的地位,就像一题得知答案的数学题,一件能够拥有的奢侈品,一群趋之若鹜的讨好者,世界上任何事物,只要元浩宇愿意,就能被他所轻易掌控唯有林恒星是极其特别的例外。
林恒星是潘多拉魔盒里的灾厄,薛定谔盒中的猫,特洛伊木马内的军队,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不定性和危险性,却让人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好奇心。
醒醒啊元浩宇,你现在已经很危险了!元浩宇幡然醒悟,林恒星已经从他的视野中离开了。
林恒星始终放心不下林月。
联系不上人,又突然搬走,难道她被放高利贷的抓走了?明明都给她十万块钱了,这疯婆娘不会真的疯到把那些钱都扔了吧?以林月病的严重程度,她做出这种疯事来也不稀奇。
妈的,早知道应该把她强行关进神经病院里的。
林恒星一焦躁不安,又开始撕手上的倒刺,撕得鲜血直流,露出鲜红的嫩肉。于是他随手抽了张纸巾把伤口包起来,继续思考林月的去向。
或者林月去找那个男人了?不,就算她去找了,那个男人也绝对不会见她的,林月除非是真的失心疯到无可救药,可能才回去找那个男人。
或者林月其实有什么苦衷,可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跟自己商量的么林恒星忽然心疼得蜷缩颤抖,于是他整个人都抱成一团,像只兔子一样缩在地毯上。
明明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属于彼此唯一的依靠了,可林月却丢下了他。
林恒星千方百计地想出这么多种可能性,不过是他无法接受他被自己亲生母亲抛弃了,像丢掉一只猫,丢掉一件衣服这样,被轻巧地丢弃了。
该去哪里找林月,该怎么找林月,林恒星根本毫无头绪,如果报警,以林月的职业特殊性,就算找到她也要进派出所关上几个月,可是林恒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怎么掉在地上了?
元浩宇进门就看到林恒星跟猫似的蜷成一团,躺在客厅的地毯上自闭,他刚去打完保龄球回来,又是一身淋漓的热汗。
每天元浩宇都会很有规律地健身,弹琴,练自由搏击,以及学做甜点。
当然林恒星并不知道元浩宇每天都在忙些什么,只知道他早出晚归,每天晚上回来都带着臭汗,让他去放洗澡水。
没什么,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林恒星爬起来,很自觉地要放洗澡水,但元浩宇叫住他:
今天我不泡澡了,不用放了。
噢。
于是林恒星再次双眼无神地倒进地毯里,元浩宇懒得理他了,径直走向浴室,林恒星倏地回光返照了一般,从地上爬起来跑向元浩宇。
三少爷,您是不是无所不能?
林恒星态度突然七百二十度大拐弯,这狗腿浮夸的谄媚嘴脸,元浩宇在大热天里硬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好说话,别阴阳怪气的。
如果让你找一个人,你找得到吗?
什么人?
就普通人。
废话,我是问你要找什么人。
你要帮我找吗?林恒星双眼一亮,我,我给你当免费的保洁,不,随便你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
找谁你到是说啊。
她叫林月,是我妈,四十岁左右,我找找有没有照片
林恒星赶紧把手机翻出来,要翻相册,可他的记忆里一片空白,他们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拍过照片了。
不用了,知道你要找谁就够了。
元浩宇掏出手机按了几下,见林恒星还在那边巴巴地找照片。
你手指怎么了?
没事,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谢谢你
林恒星把流血的手指缩起来,对元浩宇一个劲地道谢,元浩宇觉得林恒星这人,实在是太有趣了,就逗他:
你现在一直谢我,万一我找不到,你是不是要掐我脖子把感谢还给你?
啊?
林恒星懵了: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在他潜意识里,元浩宇就意味着无所不能,他虽然莽撞冲动、高傲刻薄,是一阵捉摸不住的风,因此他所呈现出的安全感也是自由无束缚的风,像一个宽阔可靠的温暖怀抱。
元浩宇也不敢逗林恒星逗得太用力,等下又把他惹哭就头疼了。
开玩笑的,我已经叫人去找了,你睡一觉起来就能找到。
林恒星身上完全没有任何高贵优雅的气质,却有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那是被放在艺术馆里供人驻足观赏的艺术品,静静地躺在雪白的丝绒垫上,周围拉满请勿触碰donttouch的黄色警戒线,那是标语,是警告,是挑衅,更多的是圈禁。
它渴望寻找到清楚的方向,渴望一场冒险的逃亡,如果向它伸出手,它就会毫不犹豫会跳下丝绒垫,义无反顾地和他一起走
元浩宇的手指落在了林恒星绵薄的、线条细致的眼皮上,林恒星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元浩宇如梦初醒,他慌张地掐了一把林恒星软绵绵的脸颊,坏笑着糊弄过去:
先去把手指上的伤口处理一下,野猫既然要知恩图报也该听话吧?
喵喵。
林恒星平静地望着元浩宇的眼睛,细声细气地叫了两声。
15、15.
-越哥帮我找个人林月有个儿子叫林恒星
这小子,原来也会对自己笑嘛,还以为只会给自己甩臭脸元浩宇心情有种莫名的愉悦。
为什么是糖?
糖是甜的,吃甜能开心啊,不要算了。
元浩宇意识到林恒星在嘲笑自己,就把糖要回来,林恒星不给,两个人就在车后座为了一根棒棒糖扭打作一团。
林恒星比较赖,迅速拆开包装袋把糖丢进嘴里,故意很大声地嗦了两下,然后把沾满口水的棒棒糖掏出来还给元浩宇。
喏,还你。
林恒星你这人真是好恶心啊!
元浩宇差点跳车逃跑。
两人路过楼下的绿化带时,林恒星弯下腰看了一眼,那野猫不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你看到了?
嗯,早上出门听到它在叫了。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星。
蜡笔小新的新?元浩宇真是个取名鬼才,这猫只大眼不浓眉啊,林恒星心想。
林恒星的星,元浩宇投来一副关爱智障的怜惜眼神,你的普通话得再练练。
林恒星的星还行林恒星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你既然都给它取名字了,为什么不直接抱回家养?
这你就不懂了,猫这种动物难伺候得很,不是你想抱回家养它就会跟你回家,你得看它愿不愿意,它愿意跟你走,自然就会跟你走,我不喜欢强求。
林恒星还挺羡慕元浩宇的洒脱,他身上那种热烈鲜活的少年感是如此的烂漫蓬勃,像极了生机勃勃的盛夏,淋漓痛快的暴雨,砸在地面高高弹起的篮球,灌满风的白衬衫,清爽的汗味,冰块哗啦啦响的气泡水这就是元浩宇的构成成分。
你说的也是。
元浩宇应该算是把林恒星哄开心了(至少现在看上去挺正常的),就开始和林恒星算账,不然会搞得他很没威信,以后林恒星都把他的话不当话,哪有这样蹬鼻子上脸的保洁。
林恒星,你今天旷工半天,还不回我消息,这个是重点,你自己说怎么处理?
嗯,对不起,你扣我工资吧。
林恒星低眉顺眼地认错,他这么乖,搞得元浩宇反而不好意思继续再为难他。
倒也不用,又不缺那点钱,但你以后去哪里得跟我报备,我好知道你下落,就算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也好去给你处理,知道吗?
噢
林恒星听话地点点头,在今天之前他肯定把元浩宇的话当耳边风,但他打死都不会想到元浩宇真的会来找自己,元浩宇也是挺闲得慌的。
想想每次都是在最狼狈落魄被元浩宇发现,元浩宇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肯定也嘲笑八百遍了吧,他这样命贱的野草,就像自己的信息素味道一样。
我去干活了。
元浩宇原本还想问林恒星为什么哭,忽然意识到一个有点危险的问题:是不是对林恒星有点太上心了?感觉怎么形容呢,奇异?不是负面情绪,更多是因为那种不可控性让元浩宇感到不太妙。
元浩宇习惯处于主导的地位,就像一题得知答案的数学题,一件能够拥有的奢侈品,一群趋之若鹜的讨好者,世界上任何事物,只要元浩宇愿意,就能被他所轻易掌控唯有林恒星是极其特别的例外。
林恒星是潘多拉魔盒里的灾厄,薛定谔盒中的猫,特洛伊木马内的军队,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不定性和危险性,却让人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好奇心。
醒醒啊元浩宇,你现在已经很危险了!元浩宇幡然醒悟,林恒星已经从他的视野中离开了。
林恒星始终放心不下林月。
联系不上人,又突然搬走,难道她被放高利贷的抓走了?明明都给她十万块钱了,这疯婆娘不会真的疯到把那些钱都扔了吧?以林月病的严重程度,她做出这种疯事来也不稀奇。
妈的,早知道应该把她强行关进神经病院里的。
林恒星一焦躁不安,又开始撕手上的倒刺,撕得鲜血直流,露出鲜红的嫩肉。于是他随手抽了张纸巾把伤口包起来,继续思考林月的去向。
或者林月去找那个男人了?不,就算她去找了,那个男人也绝对不会见她的,林月除非是真的失心疯到无可救药,可能才回去找那个男人。
或者林月其实有什么苦衷,可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跟自己商量的么林恒星忽然心疼得蜷缩颤抖,于是他整个人都抱成一团,像只兔子一样缩在地毯上。
明明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属于彼此唯一的依靠了,可林月却丢下了他。
林恒星千方百计地想出这么多种可能性,不过是他无法接受他被自己亲生母亲抛弃了,像丢掉一只猫,丢掉一件衣服这样,被轻巧地丢弃了。
该去哪里找林月,该怎么找林月,林恒星根本毫无头绪,如果报警,以林月的职业特殊性,就算找到她也要进派出所关上几个月,可是林恒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怎么掉在地上了?
元浩宇进门就看到林恒星跟猫似的蜷成一团,躺在客厅的地毯上自闭,他刚去打完保龄球回来,又是一身淋漓的热汗。
每天元浩宇都会很有规律地健身,弹琴,练自由搏击,以及学做甜点。
当然林恒星并不知道元浩宇每天都在忙些什么,只知道他早出晚归,每天晚上回来都带着臭汗,让他去放洗澡水。
没什么,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林恒星爬起来,很自觉地要放洗澡水,但元浩宇叫住他:
今天我不泡澡了,不用放了。
噢。
于是林恒星再次双眼无神地倒进地毯里,元浩宇懒得理他了,径直走向浴室,林恒星倏地回光返照了一般,从地上爬起来跑向元浩宇。
三少爷,您是不是无所不能?
林恒星态度突然七百二十度大拐弯,这狗腿浮夸的谄媚嘴脸,元浩宇在大热天里硬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好说话,别阴阳怪气的。
如果让你找一个人,你找得到吗?
什么人?
就普通人。
废话,我是问你要找什么人。
你要帮我找吗?林恒星双眼一亮,我,我给你当免费的保洁,不,随便你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
找谁你到是说啊。
她叫林月,是我妈,四十岁左右,我找找有没有照片
林恒星赶紧把手机翻出来,要翻相册,可他的记忆里一片空白,他们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拍过照片了。
不用了,知道你要找谁就够了。
元浩宇掏出手机按了几下,见林恒星还在那边巴巴地找照片。
你手指怎么了?
没事,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谢谢你
林恒星把流血的手指缩起来,对元浩宇一个劲地道谢,元浩宇觉得林恒星这人,实在是太有趣了,就逗他:
你现在一直谢我,万一我找不到,你是不是要掐我脖子把感谢还给你?
啊?
林恒星懵了: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在他潜意识里,元浩宇就意味着无所不能,他虽然莽撞冲动、高傲刻薄,是一阵捉摸不住的风,因此他所呈现出的安全感也是自由无束缚的风,像一个宽阔可靠的温暖怀抱。
元浩宇也不敢逗林恒星逗得太用力,等下又把他惹哭就头疼了。
开玩笑的,我已经叫人去找了,你睡一觉起来就能找到。
林恒星身上完全没有任何高贵优雅的气质,却有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那是被放在艺术馆里供人驻足观赏的艺术品,静静地躺在雪白的丝绒垫上,周围拉满请勿触碰donttouch的黄色警戒线,那是标语,是警告,是挑衅,更多的是圈禁。
它渴望寻找到清楚的方向,渴望一场冒险的逃亡,如果向它伸出手,它就会毫不犹豫会跳下丝绒垫,义无反顾地和他一起走
元浩宇的手指落在了林恒星绵薄的、线条细致的眼皮上,林恒星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元浩宇如梦初醒,他慌张地掐了一把林恒星软绵绵的脸颊,坏笑着糊弄过去:
先去把手指上的伤口处理一下,野猫既然要知恩图报也该听话吧?
喵喵。
林恒星平静地望着元浩宇的眼睛,细声细气地叫了两声。
15、15.
-越哥帮我找个人林月有个儿子叫林恒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