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大蓬药粉向少年当头洒去,少年猛烈反击,却因此吸入更多,很快便身体发软。
  府兵们这才将他带走。
  姜菡萏缓缓松了一口气。
  上一世张贺身死,自然是被逼不过,只得下场,激怒了那少年,死于少年之手。
  现在少年被弄走,张贺应该是保住了。
  围猎继续,因场内有狼,这回便是武将们下场。
  少年尚未彻底昏迷,漆黑的眸子里映出他看见的最后景象——那些穿着铠甲骑着马的人类,举起弓箭和长矛,对准三只狼。
  它们无法逃跑,挤在一起,仰起头,发出最后的长嚎。
  *
  场内围猎持续,贵女们悄悄在扇子后面偷看风曜在场上奔腾如雷的英姿。
  姜菡萏举目四顾。
  丽阳似乎无时不刻不在盯着她,问道:“你在找什么?”
  “新科状元顾晚章你认识吗?是哪个?”
  丽阳愣了一下,面色忽然红了红,转即又开始发白:“你你你要干什么?你你你别忘了,你是要嫁进风家当皇后的!”
  姜菡萏:“公主的脑子似乎不好,有没有传太医看看?”
  平时是谁老跟她针锋相对,不想她嫁进风家的?
  丽阳跳脚,伸手就想打人,两人身边都围绕着妈妈侍女宫女与太监,自然早早将两位小祖宗隔开,丽阳犹涨红了脸:“姜菡萏,不许你打顾晚章的主意!”
  “小姐想找顾状元?”阿福指了个方向,凑近小小声,“喏,那个穿青绿官袍,帽子上簪着一朵白梅的就是。”
  姜菡萏的视线顺着阿福的指尖望过去,在重重人群里发现了大央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
  他很高,也很瘦,脸色是苍白的,完全符合时下“薄削羸形,不胜绮罗”的审美,整个人像被笼罩在七品翰林的青绿色官袍下的一捧雪。
  唇很薄,嘴角微微朝下,看上去就很冷峻很高傲,世间万物仿佛都入不了他的眼。
  那朵白梅是一位同僚为他簪的,他没躲过,被强行簪上,然后同僚还未走远,他抬手就摘下来扔了。
  一看就是个很不好相处的人——没什么和他人相处经验的姜菡萏这样下结论。
  阿喜凑热闹:“据说放榜那日,三皇子派出了羽林卫才护住他,不然早被榜下等着捉婿的人捉走了!小姐,你想捉他吗?”
  话未说完,已经被阿福在头上敲了一指头。
  阿喜自知失言,连忙捂上嘴。
  姜菡萏当然不打算捉状元郎为婿。
  上一世晚宴时她只喝了几口漉梨浆应景,略坐坐就回了别院,不知道席上后来发生的事。
  那件事先是传遍了京城,再从京城传到西山,她才听闻。
  新科状元顾晚章诗文了得,奉旨为今次冬猎作应制之诗。
  承德帝满心等着欣赏状元的歌功颂德,结果诗里没有一句赞词,全是劝谏,还有暗讽。
  当然了,承德帝是看不出暗讽的,这都是贴心的臣子们分析出来的。
  天子大怒,顾晚章跪下,却不是请罪,而是慷慨陈词。
  “道者,弃位出家,割爱中之至难,取灭后之殊胜,非帝王所宜慕也。愿陛下时开延英,接对四辅,力求人瘼,虔奉宗祧。思缪赏与滥刑,其殃必至;知胜残而去杀,得福甚多。罢去讲筵,躬勤政事。此诚为天下之福,万民之福!”
  承德帝笃信道教,道士虞仙芝入朝不拜,皇帝反而要离座接迎,王公大臣当然要跟随一起躬身迎接。虞仙芝的父母族人俱受诰封,并且有实打实的封地采邑,并非虚封。
  道士一概役税皆不用承担,还可以从官府领禄金,即便犯案,官府也不能直接上门拿来,得通过道门自己解决。
  承德帝还准备出家为道,被阻止后仍不死心,在宫中设道坛讲法,甚至请道士去太学讲教。
  承德帝喜好挥霍,只要心情好,赏一次乐工就要花费数万钱。乐师尉迟心琵琶弹得好,承德帝不单赏银钱奴婢宅院,还赏了他四品官职。
  如此滥赏,国库空虚,且上行下效,达官贵人无一不是如此,为了满足贵人们的挥霍,百姓头上的赋税加了一层又一层,苦不堪言,每年逃去当道士的百姓有数万人之多。
  数年下来,受供奉的道士越来越多,种地执徭役供奉他人的百姓却越来越少,田地荒芜,百姓失所,饿殍遍地。
  这些全都是顾晚章在诗中所言,姜菡萏是到了城破之后,自己也变成流离失所之人,才懂得了顾晚章所说的这一切。
  如果说大央是从内而外被蛀虫啃坏的,那么最大的那只蛀虫,就是承德帝本人。
  可以想象承德帝看懂之后会有多么愤怒,顾晚章一夜连降三职,降到最后被派往惠州当收粮的小吏。
  惠州本就不是产粮之地,去惠州收粮,等同于流放。
  据说这还不是顾晚章的终点,承德帝冬猎的好心情一个晚上被败光,第二天早起还越想越气,要诛顾晚章九族。
  是当时随行在侧的尉迟心开口求情,并为承德帝弹了一首新曲,承德帝听完龙颜大悦,遂放过了顾晚章。
  所以姜菡萏吩咐阿福去找姜祯:“告诉哥哥,今夜顾晚章若是要献诗,一定要拦住他。”
  这等大宴,多是男女分席,她照看不到。
  一时开席,皇帝在前殿大宴朝臣,安贵妃在后殿宴请内外诸命妇与贵女们。
  筵席丰盛,美酒佳肴流水介送上来,姜菡萏的筷子几乎没停过。
  她以前为什么看着这些菜会没有半点胃口呢?明明每一道都香醇美厚,滋味入骨,这么好吃!
  因为是冬猎,菜式多用人们打来的猎物,全是新鲜野味。姜菡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痛快地吃过肉了,肉才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丽阳一直盯着姜菡萏,越盯越震惊,最终忍无可忍地开口:“姜菡萏,你疯了吗?”
  身为贵女,能这么吃东西吗?!敢这么吃东西吗?!
  时人崇尚的纤弱无依之美,要有弱柳扶风的姿态才称得上是美人,纤薄身形顶着累赘衣饰,越是弱不盛衣,越是美丽绝伦。
  姜菡萏一直比同龄人瘦弱,十五岁的个子跟十二三岁似的,身子单薄得像一片柳芽,任何人和她站在一起都会被比成虎背熊腰。
  因为身份的关系,无论什么场合,丽阳都是那个离姜菡萏最近的虎和熊。
  明明丽阳只大一岁,却被比得又胖又壮。
  丽阳恨!
  恨死了!
  姜菡萏完全没空理她,埋头啃完了一整颗婴儿拳头大小的肉丸。
  此菜名“芙蓉
  清露”。肉丸据说用了九种肉细切粗斩,加以山药、马蹄绞打上浆,缝进鸡腹,入瓦瓮文火慢炖十个时辰,炖到肉酥骨烂,鸡肉弃之不用,只取肉丸和清汤,洁白瓷盅里浇上半颗碧绿青菜,几点枸杞,汤清似水而味浓如酒,肉丸入口即化,不等尝出味道,已经顺着喉咙吞进了肚子。
  好满足。
  好久好久没有吃饱过了。
  原来吃饱是这么幸福的事。
  她理解了那些造反的百姓——他们也只是想吃饱而已。
  丽阳目瞪口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幸灾乐祸多些,还是羡慕多些。
  就在这个时候,好几名下人悄悄进殿来找主人。
  在这座殿里坐着的女眷,几乎人人都有父兄子侄在外殿与皇帝共饮,两边消息互通,前边出事了。
  于是姜菡萏知道,那件事情发生了。
  姜祯贴身服侍的小太监郑灵过来低声禀报:“小姐,家主大人没拦住。”
  “怎么就没拦住?”
  顾晚章只是一个文弱书生,他姜家家主可是王爷!太监侍卫一大堆,能拦不住?
  “家主大人亲自动的手,故意拿酒泼了顾大人的诗稿,还假借擦干,又推倒了烛台,把诗稿烧了。”
  “……”这不拦挺好吗?
  “然后顾大人就直接上去背诗了。”
  姜菡萏:“……”
  永兴五年,叛军攻入京城,各处州府应命勤王者少,隔岸观火者多。
  顾晚章当时只是一名催粮小吏,他转辗十数个郡县,筹备到十万石军粮,供应给勤王大军。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时人称赞这才是真正的忠臣风骨,无论君父如何待我,我皆以死忠报君父。
  对此,顾晚章只有一句话——“我做这一切是为大央的百姓,而不是为了大央的皇帝。”
  “你这样……”姜菡萏吩咐郑灵一顿。
  郑灵跟在姜祯身边久了,沾了一身主子的好脾气,眨眨眼睛,眸子里是清澈的愚蠢,“能行吗?”
  姜菡萏微微顿了一下,一个“去”字差点就冷冷出口。
  可能是死过一回,也可能是现在吃得很饱,她的耐性很好。
  “行不行的,试试不就知道了?”
  “是,是。”郑灵额头冒汗,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