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叶清欢哦了一声:“我先刷牙。”
  进了卫生间没几分钟,叶清欢就出来了,边擦手上的水边在餐桌坐下:“对了,我们搬完东西回来买点驱蚊液呗。”
  沈诚抬眼。
  叶清欢用手指戳着自己白净的脖子,那一处的红点格外显眼:“喏,被咬了。”
  沈诚嗓子有些发干,手指无意识地摩挲了几下,似在回味那细腻的触感。
  他点了点头:“好。”
  吃过早餐,两人就一起去了学校。
  考虑到叶清欢要搬的行李不算少,沈诚还特意开了车来。
  这辆代步的路虎是沈诚上大学后家里买的,沈诚没开过几次,平时都是停在公寓的地下车库。
  到了宿舍楼下后,叶清欢让沈诚先等一下,他先回去看看宿舍室友们醒没醒。
  如果没醒的话,他们就得再晚点去搬东西。
  不过昨天晚上的联谊会,除了闻思柏其他人都去了,玩得那么晚,或许他们也还没回来。
  果然,等叶清欢推开宿舍门时,一个人都没看到。
  闻思柏喜欢早上去图书馆看书,也不在宿舍。
  叶清欢给沈诚发了条消息,让他上来找自己。
  他则推着行李箱,开始装自己的衣服。
  不多时,一个行李箱就装满了。
  叶清欢就把行李箱推到了门口,却不想刚开门,就撞上一张略为熟悉的面庞。
  杨文乐没料到会在这里碰到叶清欢。
  虽然面前的人已经有了对象,但能跟帅哥多说两句话,心情还是会很好,于是他主动开口打招呼:“好巧啊,你也住这栋楼?”
  叶清欢也没料到会碰到他,点头说:“对。”
  杨文乐看着他的行李箱,想到什么,眉头微微挑了一下:“这么快就搬出去了?”
  叶清欢觉得他这句话里话中有话,但没多想:“是啊,前几天刚跟导员说好,今天搬东西嘛。”
  把行李箱靠墙放好,叶清欢抬起头,朝杨文乐露出一个笑。
  却不想正因为他这个东西,靠近喉结处的红痕才会格外显眼。
  杨文乐眼神瞬间就变得有些暧昧。
  想到昨天晚上男子的体型,以及霸道的眼神,他实在是没忍住好奇,凑近八卦小声问:“对了,你俩谁上谁下啊?”
  叶清欢脑子宕机了一瞬:“啊?”
  第14章 究竟是谁
  “什么上和下?”叶清欢下意识问到。
  昨天晚上沈诚看杨文乐的眼神杨文乐可太熟悉了,包含着警告和愤怒,所以在离开两人后,他就去打听了沈诚的身份。
  当得知沈诚是叶清欢的发小后,他也就彻底歇了心思。
  今天在走廊遇到叶清欢只是碰巧,原本杨文乐也不打算戳破。
  可谁让叶清欢喉结处的痕迹太过显眼,杨文乐不想八卦都忍不住。
  并且更重要的是——
  叶清欢和沈诚都是身高一米八的大帅哥,身材还好得爆表,简直可以说是gay圈天菜!
  但就是这样的两个人,竟然是一对!
  这让人怎么能忍住不好奇?
  八卦是人的天性,杨文乐才会忍不住问了这个冒昧的问题。
  此时看着叶清欢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杨文乐还以为他在装傻不愿意告诉自己,干脆戳破说:“你就别瞒着我了,我知道你和沈诚的关系,你放心吧,我嘴很严的,肯定不会乱说。”
  叶清欢:“?”
  叶清欢对上了杨文乐八卦的眼神,再加上觉醒意识后遇到的一系列事情,他几乎瞬间就反应过来杨文乐这个眼神的含义。
  “等等!你误会了!”
  叶清欢赶紧开口解释:“我和沈诚就是发小关系,我和他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杨文乐明显不信,还指着叶清欢脖子问:“不是我误会的那种关系,那你这是怎么回事?”
  “什么?”叶清欢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你说我脖子吗?这是被蚊子咬了。”叶清欢解释。
  杨文乐啧了一声,蚊子能咬出这么大的红痕,还一点凸起都没有?
  杨文乐算是看出来了,叶清欢就是不想告诉自己。
  “哎,算了,你不想说就不说吧。”杨文乐说。
  “什么不想说?”
  这时,背后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看到沈诚,叶清欢明显松了口气,快步走了过去,拉住了沈诚的胳膊:“快点,你跟他解释一下,我们俩……”
  杨文乐赶紧摆手:“不用不用,我就随口一说,你们先忙,我走了!”
  叶清欢背对着沈诚没看清,但杨文乐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沈诚一上来,看到自己和叶清欢站在一起,脸瞬间就黑了。
  啧。
  醋味儿是真的大啊。
  杨文乐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当即决定以后还是少跟叶清欢打交道。
  叶清欢扭过头,只看到了杨文乐脚步匆忙的背影。
  一口气瞬间就憋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的。
  沈诚收回目光,看着叶清欢:“刚刚在聊什么?”
  叶清欢松开沈诚的手臂,扶额叹气:“聊什么?当然是我们俩的关系又被误会啊!”
  沈诚眼神微动:“很介意?”
  “那倒没有,”叶清欢说,“就是挺纳闷的,为什么一个两个都误会我俩的关系?”
  沈诚没说话,嘴角却微微扬了起来,换了一个话题:“行李箱收拾好了?我先给你拿下去。”
  叶清欢还记得他的左手不能提重物,提醒说:“你记得别用左手。”
  沈诚应了一声。
  叶清欢的东西不算特别多,两个人跑了两三趟就把所有东西全部装好,沈诚又开着车出了校门。
  沈诚的工作室已经租下来了,最近在准备开业事宜,送叶清欢回来后,他就又开车走了。
  叶清欢花了两个小时,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整理好。
  时间已经到了十二点,下午还有篮球队的训练,叶清欢干脆出去吃个饭,吃完就直接去了球场。
  尽管导员说的是重在参与,但男生哪有不争强好胜的?
  所以今天篮球训练一直持续到了晚上。
  同队的其他人邀请叶清欢一起去吃晚饭。
  叶清欢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打了一下午球,浑身都是汗,他打算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回去。
  南大设有体育专业,所以篮球场的配置非常齐全。
  球场不远处有供学生换衣服的换衣间,旁边还有淋浴间。
  只不过叶清欢不是篮球队的学生,需要付费洗澡。
  叶清欢给了钱,就进了淋浴间冲澡。
  热水从头淋下,冲散了一身的疲惫。
  叶清欢在热水下待了一会儿,换好衣服就出去。
  在路过淋浴间外的镜子前时,叶清欢脑海里突然浮现起上午杨文乐指着自己脖子时暧昧的眼神。
  叶清欢驻足,随后站在了镜子前。
  叶清欢从小皮肤就白,就算天天在太阳下暴晒给自己晒黑了,可只要捂一个冬天,他又能白回来。
  白净的皮肤就导致身上但凡有点痕迹,就会格外明显。
  所以今天早上洗漱的时候,叶清欢一眼就看到了这个突兀的红点。
  红点不大,只有自己小拇指指头盖的大小,位于左边靠近喉结的位置。
  这个大点的红痕,叶清欢自然理所应当地把它当成了蚊子叮咬留下的咬痕。
  可杨文乐当时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让叶清欢不在意都不行。
  但吻痕又是怎么样的?
  应该比自己这个痕迹大很多吧?
  叶清欢心里想着,手指没忍住捏住了脖颈处的一小块儿皮肤,稍稍用力往外一拉,小小的痛感袭来。
  再松开手,紧挨着红痕的不远处,就又多了一块痕迹。
  叶清欢一愣。
  不是吧?
  他就随便一扯,就留了红痕?
  叶清欢赶紧使劲搓了搓。
  搓不掉,还把这一片的皮肤都搓成了浅浅的粉色。
  叶清欢心里一阵无语,也不纠结了,带上自己的脏衣服回去了。
  到公寓后,沈诚还没从外面回来。
  叶清欢给他发了条消息:「回来吃饭吗?」
  沈诚没多久就回了:「估计很晚才能回,你先吃,晚点给你带宵夜。」
  叶清欢:「ok。」
  叶清欢点了份煲仔饭,吃完就窝在客厅打游戏了。
  因为书房被叶清欢住了,所以沈诚把书房的书架放在了客厅的角落,还在自己书桌旁边给叶清欢留了一张小桌子,叶清欢把自己的电脑摆在了这边专门用来打游戏。
  自从意识觉醒后,叶清欢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畅快地打游戏了,等一个副本打完,一抬眼发现竟然已经十二点多了。
  沈诚竟然还没有回来。
  星期一早上叶清欢有课,干脆也就不等沈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