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林祈嗅着对方身上的清香,从林翊尘的怀里抬头:“没关系林少,我不疼。”
“嗯,可是我疼。”林翊尘叹气,指腹擦过他红肿的唇瓣。
有点痛。
林祈不露痕迹地缩了缩脖子,但随即又很乖地强迫自己不要动,给林翊尘随便摸。
“林少,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为方便对方摸他,林祈连嘴巴也不敢张大,只得含糊不清说。
“宝贝,”林翊尘像抚摸珍宝似的摸他的发顶,看着他的眼睛说,“让你疼,我心里也难受。为我方才的情绪道歉。”
林祈不明所以。
怎么又道歉了。
林翊尘继续说:“我不会干涉你的任何决定,我会答应你所有的要求,陆景珩回来后,你想如何就如何,这三年里,我们经历的所有,我会隐瞒,放心吧。”
“……”
不会干涉任何决定。
答应所有要求。
如此夸大其词的誓言,林少竟对着他说了。
林祈又惊讶又开心,还有些许不真实感,他呆在那里,任由林翊尘用语言抚平他所有焦虑恐惧的情绪。
视线之外,林翊尘的手机屏幕无声地亮了一下,是助理发来的消息:【陆总航班已确认,后天下午抵港。】
林翊尘指尖一紧,随即面不改色地锁上屏幕,再抬头时,脸上是林祈熟悉的温柔笑意。
“走吧,带你去教堂广场走走。”林祈的头发被揉了揉。
林祈有些疑惑:“今天不去马场吗?林少你之前说,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忽然想看看人间的烟火气了。”林翊尘语气轻松,眼底却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阴霾。接着俯身,为林祈整理好衣领,指尖不经意地擦过那枚悬在锁骨间的银戒,动作带着一种宣示主权般的刻意。
必须要在那个男人回来之前,让所有人都看见,林祈现在是谁的人。哪怕没有以后,也要让别人知道,林祈曾经属于过他林翊尘。
“我们林祈这么好看,总藏在家里,岂不是暴殄天物?”林翊尘笑着说,声音却比平时低沉了几分。
林祈被逗笑。
他一没工作,二因为身体原因休学,现在就是个无业游民,“暴殄天物”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显得极其好笑。
林翊尘看着他的笑颜,顿了一秒,说:“笑起来真好看,很少看见你笑。”
有吗?
明明每天都有在笑啊。
他从未对少爷们摆过脸色,从小到大。
“好了,”林翊尘起身去衣柜拿了一件白色外套,裹在他身上,“走吧,带你出去玩。”
林祈半张脸被埋在毛茸茸的衣领里,他眨眨眼睛:“我们去哪里?”
“人多的地方。”林翊尘凑近说。
**
林祈没想明白林翊尘为何突然要带他来人多的地点,放在平时,对方都是选择包场。
或许……因为去的不是马场和餐馆?是景点,不方便包场?
有点道理。
毕竟对方说目的是炫耀。
那他更要表现好一点,别让林少丢了面子。
林祈看着面前的大教堂,又环视广场上的人群。现在是旅游淡季,人不算多,但也不少,林祈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没有见秦焕时的局促,面对普通人他还是很自然的,就是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林翊尘先是带着他走了一圈,随后给了他手机,就让他自己去玩了。
林祈不知道去哪,而且身边没人,他很焦虑。
于是便回头去找林翊尘,发现对方正和不知何时赶来的秦焕站在一起,不知在说些什么。
犹豫的时候,忽然视线下方出现了一朵玫瑰花。
——小女孩抱着花束,举高右手,笑语盈盈道:“哥哥,你长得真好看,这朵花送给你。”
林祈呆愣一瞬。
陌生女孩,没有从他身上获取任何价值却给了他玫瑰……好像也不是,颜值也算价值,但这种几乎不需要他付出的东西,对他来说,也不算价值。
林祈有些开心,蹲下身问:“这些玫瑰多少钱?”
从小和少爷们在一起,至少于钱来说,他们从来没有吝啬于他,他的手里总是会有某个少爷的副卡。
比如现在他拿着手机,对方早就在上面绑了副卡,每次出去玩都任他消费。
他花钱的时候林少还挺高兴的。
所以林祈也不省,想买就买,偶尔不想买,也会装作喜欢去买。
林祈抱了一整束玫瑰在怀里,开始和小女孩聊些杂七杂八的内容,他的笑容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包括不远处的林翊尘和秦焕。
秦焕喃喃:“从来没见他这样开心。”
林翊尘指节夹着烟,脸上没了面对林祈时的温柔笑容:“我说过,我把他养得很好。没人比我更了解他,包括那个姓陆的。”
秦焕看向林翊尘:“陆景珩回来怎么办。”
“不知道。”林翊尘低头吐出烟圈,神色沉郁,“看林祈,他想如何就如何,我不会干涉。”
“你就不该把他带回来。”秦焕扯嘴角,“你以为你是谁,能争得过陆景珩?还有,林翊尘,你趁人之危良心不痛吗?林祈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你比谁都清楚,趁着身份的便利,就……就把他……脏了我的眼。”
“没碰他,我舍不得,怕他受伤。”林翊尘淡声,“痕迹确实是我留下的,但也只限于痕迹,没你想的那么龌龊。”
“操,”秦焕气笑,“你还知道自己龌龊。”
林翊尘吐出一口烟,烟雾模糊了眼底复杂的情绪:“我注意到他,比你们更早。甚至比陆景珩还要早。有一次在陆家的花园,我看见他被女佣骂了,那女佣应该是他的母亲吧。他看着母亲的背影,那眼神……像一只被雨淋湿却不敢进屋的小狗。也确实没让他进屋,下雨了也在外面淋着,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有能力,真想给他一把伞。可惜陆家的佣人不被允许与外界交流,我去了也只会给他徒增烦恼。”
“所以你在酒吧找到他,是早有预谋?”秦焕冷笑。
“是啊,”林翊尘供认不讳,回忆道,“陆景珩走后我就一直在找他。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一个人晕在酒吧杂物间,瘦得很可怜,那天我给他买了饭,他醒来狼吞虎咽吃完又都吐了,医生说是因为长期喝酒,吃的还不健康,胃病很重,要喝粥养。一开始我的确告诫自己,只是单纯养着他,后来也的确没忍住,他太招人喜欢了,又乖,对他做什么都不反抗,毫无怨言,还会冲我笑。”
秦焕没吭声。
换做是他把林祈养在家里,林祈又是个粘人的,走哪跟哪还一起睡觉,他也未必忍得住。
“他母亲抛弃他去了别的城市,父亲酗酒赌博,他又一身的病,我没办法再让他自己去社会上,”林翊尘哼笑,“那陆景珩,把人养废了,自己跑去国外进修,也真是个神人。”
“因为他和你一样,喜欢林祈,但意识到的晚。”秦焕看着不远处和小女孩聊得开心的林祈,缓缓说:“小时候,他只是把林祈当宠物养,后来动心了,他父亲又告诫他不应该有软肋,没办法只能出国拼命提升自己,想让他父亲知道,以后的他,就算有软肋也不耽误事业。”
林翊尘瞥秦焕:“你倒是和姓陆的关系好,什么都知道。”
“好什么,只不过去国外的时候恰巧碰见一面,人家在**玩得疯,不把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酒都喝最烈的,反正没人能对他如何,”秦焕看向林翊尘,“那天他喝醉了和我说的,挺诚心,从来没见过他那副样子,应该是真话。”
“果然和之前一样……他会伤害林祈吗?如果知道了林祈和我的事。”
“谁知道呢,我觉得伤害谈不上,但林祈肯定会害怕,”秦焕感叹道,“他现在比三年前还要雷厉风行,手段残忍得叫我都不忍直视。”
林翊尘自嘲地笑道:“如果他真的伤害林祈,就算林祈恨我,我也会把林祈藏起来,让他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秦焕目光复杂,片刻,偏头笑了一声,嗓音散进风里:“谁不是。”
自从幼时初见林祈的那刻,他们所有人的心神,都被这小佣人而狠狠牵动。
这种牵动持续到成年,甚至会延续一辈子,直到死亡。
着魔一样。
**
季节正处于秋冬的交接,风凉得温柔,掠过花瓣,带来花香。
林祈整个人都沐浴在玫瑰花的芳香里。
小女孩被家长领走了,林祈看着一大一小的背影,抱着玫瑰花,心脏泛起巨大的空虚感,几乎要将他吞噬。
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他只觉得难受,无法言喻的难受,脸色瞬间惨白。
林祈缓缓蹲下身,余光瞥见林翊尘赶来的身影,他努力平复呼吸,告诫自己不要给林少丢脸。
于此同时,手机震动。
“嗯,可是我疼。”林翊尘叹气,指腹擦过他红肿的唇瓣。
有点痛。
林祈不露痕迹地缩了缩脖子,但随即又很乖地强迫自己不要动,给林翊尘随便摸。
“林少,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为方便对方摸他,林祈连嘴巴也不敢张大,只得含糊不清说。
“宝贝,”林翊尘像抚摸珍宝似的摸他的发顶,看着他的眼睛说,“让你疼,我心里也难受。为我方才的情绪道歉。”
林祈不明所以。
怎么又道歉了。
林翊尘继续说:“我不会干涉你的任何决定,我会答应你所有的要求,陆景珩回来后,你想如何就如何,这三年里,我们经历的所有,我会隐瞒,放心吧。”
“……”
不会干涉任何决定。
答应所有要求。
如此夸大其词的誓言,林少竟对着他说了。
林祈又惊讶又开心,还有些许不真实感,他呆在那里,任由林翊尘用语言抚平他所有焦虑恐惧的情绪。
视线之外,林翊尘的手机屏幕无声地亮了一下,是助理发来的消息:【陆总航班已确认,后天下午抵港。】
林翊尘指尖一紧,随即面不改色地锁上屏幕,再抬头时,脸上是林祈熟悉的温柔笑意。
“走吧,带你去教堂广场走走。”林祈的头发被揉了揉。
林祈有些疑惑:“今天不去马场吗?林少你之前说,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忽然想看看人间的烟火气了。”林翊尘语气轻松,眼底却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阴霾。接着俯身,为林祈整理好衣领,指尖不经意地擦过那枚悬在锁骨间的银戒,动作带着一种宣示主权般的刻意。
必须要在那个男人回来之前,让所有人都看见,林祈现在是谁的人。哪怕没有以后,也要让别人知道,林祈曾经属于过他林翊尘。
“我们林祈这么好看,总藏在家里,岂不是暴殄天物?”林翊尘笑着说,声音却比平时低沉了几分。
林祈被逗笑。
他一没工作,二因为身体原因休学,现在就是个无业游民,“暴殄天物”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显得极其好笑。
林翊尘看着他的笑颜,顿了一秒,说:“笑起来真好看,很少看见你笑。”
有吗?
明明每天都有在笑啊。
他从未对少爷们摆过脸色,从小到大。
“好了,”林翊尘起身去衣柜拿了一件白色外套,裹在他身上,“走吧,带你出去玩。”
林祈半张脸被埋在毛茸茸的衣领里,他眨眨眼睛:“我们去哪里?”
“人多的地方。”林翊尘凑近说。
**
林祈没想明白林翊尘为何突然要带他来人多的地点,放在平时,对方都是选择包场。
或许……因为去的不是马场和餐馆?是景点,不方便包场?
有点道理。
毕竟对方说目的是炫耀。
那他更要表现好一点,别让林少丢了面子。
林祈看着面前的大教堂,又环视广场上的人群。现在是旅游淡季,人不算多,但也不少,林祈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没有见秦焕时的局促,面对普通人他还是很自然的,就是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林翊尘先是带着他走了一圈,随后给了他手机,就让他自己去玩了。
林祈不知道去哪,而且身边没人,他很焦虑。
于是便回头去找林翊尘,发现对方正和不知何时赶来的秦焕站在一起,不知在说些什么。
犹豫的时候,忽然视线下方出现了一朵玫瑰花。
——小女孩抱着花束,举高右手,笑语盈盈道:“哥哥,你长得真好看,这朵花送给你。”
林祈呆愣一瞬。
陌生女孩,没有从他身上获取任何价值却给了他玫瑰……好像也不是,颜值也算价值,但这种几乎不需要他付出的东西,对他来说,也不算价值。
林祈有些开心,蹲下身问:“这些玫瑰多少钱?”
从小和少爷们在一起,至少于钱来说,他们从来没有吝啬于他,他的手里总是会有某个少爷的副卡。
比如现在他拿着手机,对方早就在上面绑了副卡,每次出去玩都任他消费。
他花钱的时候林少还挺高兴的。
所以林祈也不省,想买就买,偶尔不想买,也会装作喜欢去买。
林祈抱了一整束玫瑰在怀里,开始和小女孩聊些杂七杂八的内容,他的笑容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包括不远处的林翊尘和秦焕。
秦焕喃喃:“从来没见他这样开心。”
林翊尘指节夹着烟,脸上没了面对林祈时的温柔笑容:“我说过,我把他养得很好。没人比我更了解他,包括那个姓陆的。”
秦焕看向林翊尘:“陆景珩回来怎么办。”
“不知道。”林翊尘低头吐出烟圈,神色沉郁,“看林祈,他想如何就如何,我不会干涉。”
“你就不该把他带回来。”秦焕扯嘴角,“你以为你是谁,能争得过陆景珩?还有,林翊尘,你趁人之危良心不痛吗?林祈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你比谁都清楚,趁着身份的便利,就……就把他……脏了我的眼。”
“没碰他,我舍不得,怕他受伤。”林翊尘淡声,“痕迹确实是我留下的,但也只限于痕迹,没你想的那么龌龊。”
“操,”秦焕气笑,“你还知道自己龌龊。”
林翊尘吐出一口烟,烟雾模糊了眼底复杂的情绪:“我注意到他,比你们更早。甚至比陆景珩还要早。有一次在陆家的花园,我看见他被女佣骂了,那女佣应该是他的母亲吧。他看着母亲的背影,那眼神……像一只被雨淋湿却不敢进屋的小狗。也确实没让他进屋,下雨了也在外面淋着,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有能力,真想给他一把伞。可惜陆家的佣人不被允许与外界交流,我去了也只会给他徒增烦恼。”
“所以你在酒吧找到他,是早有预谋?”秦焕冷笑。
“是啊,”林翊尘供认不讳,回忆道,“陆景珩走后我就一直在找他。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一个人晕在酒吧杂物间,瘦得很可怜,那天我给他买了饭,他醒来狼吞虎咽吃完又都吐了,医生说是因为长期喝酒,吃的还不健康,胃病很重,要喝粥养。一开始我的确告诫自己,只是单纯养着他,后来也的确没忍住,他太招人喜欢了,又乖,对他做什么都不反抗,毫无怨言,还会冲我笑。”
秦焕没吭声。
换做是他把林祈养在家里,林祈又是个粘人的,走哪跟哪还一起睡觉,他也未必忍得住。
“他母亲抛弃他去了别的城市,父亲酗酒赌博,他又一身的病,我没办法再让他自己去社会上,”林翊尘哼笑,“那陆景珩,把人养废了,自己跑去国外进修,也真是个神人。”
“因为他和你一样,喜欢林祈,但意识到的晚。”秦焕看着不远处和小女孩聊得开心的林祈,缓缓说:“小时候,他只是把林祈当宠物养,后来动心了,他父亲又告诫他不应该有软肋,没办法只能出国拼命提升自己,想让他父亲知道,以后的他,就算有软肋也不耽误事业。”
林翊尘瞥秦焕:“你倒是和姓陆的关系好,什么都知道。”
“好什么,只不过去国外的时候恰巧碰见一面,人家在**玩得疯,不把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酒都喝最烈的,反正没人能对他如何,”秦焕看向林翊尘,“那天他喝醉了和我说的,挺诚心,从来没见过他那副样子,应该是真话。”
“果然和之前一样……他会伤害林祈吗?如果知道了林祈和我的事。”
“谁知道呢,我觉得伤害谈不上,但林祈肯定会害怕,”秦焕感叹道,“他现在比三年前还要雷厉风行,手段残忍得叫我都不忍直视。”
林翊尘自嘲地笑道:“如果他真的伤害林祈,就算林祈恨我,我也会把林祈藏起来,让他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秦焕目光复杂,片刻,偏头笑了一声,嗓音散进风里:“谁不是。”
自从幼时初见林祈的那刻,他们所有人的心神,都被这小佣人而狠狠牵动。
这种牵动持续到成年,甚至会延续一辈子,直到死亡。
着魔一样。
**
季节正处于秋冬的交接,风凉得温柔,掠过花瓣,带来花香。
林祈整个人都沐浴在玫瑰花的芳香里。
小女孩被家长领走了,林祈看着一大一小的背影,抱着玫瑰花,心脏泛起巨大的空虚感,几乎要将他吞噬。
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他只觉得难受,无法言喻的难受,脸色瞬间惨白。
林祈缓缓蹲下身,余光瞥见林翊尘赶来的身影,他努力平复呼吸,告诫自己不要给林少丢脸。
于此同时,手机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