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他不由微恼,不过一瞬又转为欣赏,喃喃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常戚……不错。”
  出了门的长栖可不知道书坊后发生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小小的举动在童轩秀的心里种下种子,提前了“揭发考生被恶劣换卷”的原剧情。他只庆幸自己还好跑得快,差一点没赶上牛车。
  在村门口下了车,此时天色渐深,农家做饭做得早,现在有不少人在大路上聚着聊天。长栖看了看,背着背篓走上另一条小道,绕过江家,直达程家后门。
  院子里面静悄悄的,长栖对此还算满意,看来程幼听了自己的话,没有动手干活。他走进厨房,把背篓里的阿胶和红糖放进柜子里,再有一些零嘴放进小篮筐里准备带进屋里吃,最后从里头拿出一条包好的淡青色发带。
  程幼这些年几乎所有收入都给了长栖,自己都没添上什么东西,长栖注意到后便琢磨买些送给他,他看村中的双儿都会打扮一些,于是他观察了一会儿,太娘的玩意儿他自己受不了便看中了这条发带,想着程幼蜜色皮肤,配上淡青色会略显气色一些。
  “你来了?”程幼推开屋门看过来,脸色乍喜。
  长栖微一挑眉,对方这表情好像是不相信自己会来一样。
  “慢点。”长栖上前一步牵他,程幼手里暖烘烘的,正好夜色微凉,两手交握很温暖。“蜡烛怎么没点?”
  “看得见。”程幼道,说完又怕对方误以为他是在反驳连忙补充:“那我现在就点上。”
  “我来。”长栖凑着屋外月光领程幼坐到床上,然后再寻着蜡烛点燃。没一会儿飘飘悠悠升起一缕烟气,属于蜡烛独特的香味便在空中蔓延开来。
  烛光隐隐绰绰打在墙壁,虚虚勾勒出一抹灰色的阴影。
  长栖靠近,“以为我不会来?”
  程幼抿了抿唇,摇摇头,没有说对,也没有说不对。
  长栖看他被烛光柔和的侧脸,心中微叹。原剧情中,程幼是一个手脚麻利吃苦耐劳,却不通情趣木讷之人。
  原主自诩风流才子,自然想找那种软声细语哥哥长哥哥短,非常崇拜他的双儿或姑娘,对于程幼,他只觉得无趣至极。只有想要什么东西了或者到了住宿时间才勉强敷衍几句,平日里根本不放在心上,哪管对方想什么。
  今天程幼估计也以为是原主像往日那般吹吹牛皮,信口开河,没有当真。所以真看见自己时,还吃了一惊。
  那乍然惊喜的表情,长栖回味了一番后,嘴角泄出一丝笑意。
  “咳咳,先表扬你没有在我问你话时对我撒谎或找理由搪塞。”
  对于木讷有些自卑的人来说,直球是沟通的最好方式,长栖毫不吝啬道:“然后再表扬你听进了我的话,没有在我不在的时候动手干活;最后表扬你换了发带变漂亮了,让我更加喜欢了你一点。”
  程幼闻言下意识脸颊烧红,随后反应过来略茫然抬头:“发带?”
  长栖从袖口里拿出准备好的头绳,见对方微讶得睁大眸子又笑了,他跪在床边蹬掉鞋子,然后挪到程幼的身后,为他细细拆解头发。
  “别,我今天还没有洗头……”程幼有些羞窘道。
  “没有味道。”长栖轻笑一声,心里补充道,他反而闻到一股淡淡奶香味,大约是怀孕的缘故吧。
  根据剧情背景介绍,双儿比女子身体质更加敏感一点,怀孕期间反应会更加强烈一点。比如原主后娶的皇商双儿,孕期内吐得昏天黑地,日渐憔悴。所以这也让他很疑惑,程幼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双儿头发细软,尤其是长发,摸起来有中别样的触感,像程幼整个人一样,实燥又温顺。
  长栖编了一个简单的三股辫,淡青色发带穿插在乌发中,一直垂至腰侧,最后恶作剧般系了个蝴蝶结。
  长栖半搂着程幼,让他转过来,细细端详,“不错。”
  程幼两颊窄长,五官立体,眉峰又浓,所以显得格外英俊,极具男性魅力,往日把头发扎起来自称汉子绝对令人深信不疑。
  所以长栖给他编了略中性的头发,却不想让他失去自然美,故而没将发带做成抹额,而是大大方方展露暗淡无光的红痣。
  长栖又细看了下,拨出一些两边碎发,微微遮住颧骨。
  细软的发丝贴垂,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便显得十分突出,他手下一顿,蓦然想起第一次与那人见面时,眼中的冷漠与寡淡,仿若自己从头至尾都是一团死物。
  长栖心里微恙,兴致顿时消了一半。
  “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他穿鞋站直身,边走边说:“阿胶和红糖都放在了厨房,桌上有些零嘴饿了就吃,不要省着,我在县城找了一份抄书的活,工钱还算可以。”
  程幼眼中升起茫然与疑惑,刚才的暧昧气氛他还以为今晚会……他忙也站起身,迟疑喊:“常戚。”
  “嗯?”长栖微笑回头。
  等了一会儿不见对方出声,长栖像是悟了一般走回去,在那微红泛着羞意的眼角轻轻亲一下,“我明天再来。”
  第6章 世1(六)
  长栖回到常家,刚及门口就是一盆脏水泼出来,差点浇到藏在袖口的抄书样本。他当即冷下脸。“你干什么?”
  常母叉着腰,怒气冲冲走出来,张嘴就骂:“小兔崽子没考上秀才你还好意思回来!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没考上是吧,我告诉你,林家你不去也得去。不然晚上就别想回家!”
  她说完“砰”的一声把木门关上,声音非常响,这正是吃完饭农家散步溜达的时候,在常母吵时,就已经有三四个人伸脖子望,现下这一声把附近的狗也引得叫起来。
  长栖无语的站在原地,想来应该是下午坐牛车同行的常春把事宣扬了出去,怎么好的不宣尽宣传坏的。他叹口气,也不想与一个泼妇争吵,转过身,与不远处正看热闹的刘婶子撞个照面。
  刘婶子尴尬笑了笑,“戚小子,你又和你娘吵架了?”
  长栖嗯了一声,思考今晚该怎么办,他本意还想利用今晚将书抄完。
  “婶子。”长栖抬头,“您家有蜡烛吗?”
  “你要蜡烛做什么?”刘婶子面色闪过迟疑:“虽说你娘确实不该把你关在门外,但那应该是气话,你可不能做极端的事啊。”
  长栖:“……不是,您放心。我出钱买您的。”
  刘婶子一听那行,嘴里说着都是领居哪能收钱,但还是笑眯眯的接下蜡烛钱。“哎,那戚小子你晚上去哪啊?”
  长栖道了谢出门,没回她的话。
  ……
  系统:[宿主,你为什么不去目标对象家里,他肯定会同意你住宿。]
  长栖提着蜡烛往山上走,趁着天还未黑脚步加快。[我答应了他不留宿,不能言而无信。这是改变不好印象的第一步。]
  [况且——]长栖撩起长衫摆,灵活的跳过一个大石头,道:[我也好点面子]
  吹下了牛皮说自己已经靠抄书赚钱,这眼下还未着手,面对起来多少会露出马脚。
  别看程幼好似是个头脑简单的猎户,但他聪慧心思细腻,一定能看出来。
  保险起见,今晚就在这山上凑合着过吧。
  长栖匀了一口气,总算来到了目的地。
  这里是原身自留的秘密基地,一个简易的竹编棚与用枯草勉强做出来的床。原身成长期间,常母不像同村人动辄打骂教育自己的孩子,信奉“棒棍底下出孝子”,而是她只要不顺意就会把原身赶出去,直到原身求饶才能回家。
  这种从小伴随的不安全感深深影响原身,强行把问题理解成自己的错,对外界变得敏感又自负,殊不知就是常母不在意他的死活,他个半大小子少了一顿还能省下不少粮食。久而久之,在常母没有轻易原谅的时候原身只能上山。
  这也是为后来剧情做铺垫,原文就是在这个秘密基地遇到了中情毒的镖局二把手女子,与他一夜情缘。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能出现在这里,也不知道她情毒从何而来,后续也没有交代。长栖怀疑作者本人是不是写着写着忘记。
  吐槽归吐槽,长栖今晚还是很感谢有这处简易棚子。
  他席地而坐,将唯一一把藤竹凳子放上卷书,凑着烛光,提笔沾墨,一夜未眠。
  直到忽然听见山下公鸡叫鸣之声,长栖才察觉天快亮了。
  他长长得伸了一个懒腰,活动活动全身的筋骨,一晚上的抄书,他的手腕早就酸了。
  不过还算功夫不负有心人,长栖满意的看向放置地面上几十张写满工整字迹的纸。一万五千字的书,搞定。
  他低头吹灭了蜡烛,简单的收拾一下,准备下山。山上还是雾气蒙蒙,只能看清脚下的路,但他还是硬着头皮往前走。
  程幼每天早起上山,这要是撞见了多尴尬,保险起见,他还选择了另一条下山路。
  但俗话说的好,怕什么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