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月明中 第139节
陈太医面色凝重,沉吟片刻,方缓缓道:“夫人,三姑娘脉象弦细发涩,乃肝气郁结,情志不畅所致,此乃忧思过甚,已经伤及心脾,非药石所能医治,老夫纵然可开些宁心安神的汤药,但最为关键的,还需三姑娘自行看开,节哀顺变。”
节哀顺变。
一直沉默的崔楹,忽然开了口:“他没有死。”
她的声音疲惫沙哑,却异常平静,平静得有些毛骨悚然。
孔氏的哭声戛然而止,愕然抬头,看向女儿,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三娘,你……你说什么?”
崔楹缓缓转过脸,看向母亲,脸色依旧苍白如纸,眼眶深陷,可那双眸子深处,却仿佛燃起一点不肯熄灭的火光,固执地重复道:
“萧岐玉,没有死。”
她抬起一只手,重重按在自己心口,声音极其虚弱,字字用力:“我能感觉到,我这里有根线,连着我和他,我能察觉到,他的存在,我相信,他还活着。”
说到最后,崔楹喉头蓦然涌上腥甜,张口便呕出一口鲜血。
孔氏被这一口血吓得魂飞魄散,险些给陈太医跪下,急声催促:“救救她!您快救救她!我只这一个女儿,我不能看着她这般下去啊!”
所有人都乱成一团,唯有崔楹面无表情,嘴里喃喃重复着那一句:“没有死,萧岐玉没有死……”
太医把脉沉吟良久,终是摇头叹息,留下几帖温补安神的方子,告辞离去。
孔氏眼见药石罔效,心急如焚,只得将最后的指望托于神佛,当日便请了大相国寺的几位比丘尼入府,在迎春轩外设起香案,昼夜诵经。
诵经声如一层薄如蝉翼的纱幔,将整个院落轻轻笼罩,绵绵不绝,仿佛要渡尽人间一切苦厄。
夜深时分,翠锦吹熄了外间的灯,只留床角一盏小巧的绢纱灯,光晕勉强照亮崔楹苍白的脸。
翠锦握着崔楹冰凉的手,声音哽咽:“姑娘,奴婢知道这话不该由奴婢来说,可您真的要睁开眼看看,看这世间并非只有姑爷一人啊,您还有父母亲友,便是为了他们,您也得试着放下,好好地活下去啊。”
听着翠锦的话,崔楹空洞的眼珠缓缓转动,脑海中出现父母头上新生的白发。
往后的几日,崔楹每日好好吃饭,按时吃药,早早入睡,甚至有心去向长公主请安。
所有人都惊喜于她的转变,觉得她想通了。
可只有崔楹自己知道,这其中的煎熬,有多么生不如死。
她可以假装正常,不再提起萧岐玉,甚至若无其事地与旁人说笑,就像过去那样。
可只要闭上眼睛,只要心还在跳动,便筋骨寸断,烈火焚身。
崔楹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不死也疯,那时父母只会比如今痛苦百倍千倍。
她要自救,必须自救。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辈子不见萧岐玉一眼,她崔楹死不瞑目。
云停花落,夜深人静时分,崔楹蓦地掀开身上的锦被,坐直了身体。
动作引来了担忧的翠锦,连声询问:“姑娘怎么了?可是身体不适?”
崔楹的眼神豁然开阔,望过去道:“关于萧岐玉,我想通了。”
翠锦先是一愣,旋即脸上涌上巨大的惊喜,激动万分道:“想通了就好,想通了就好!姑娘还这般年轻,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咱们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崔楹点了下头:“所以我决定了,我要——”
“忘了他?”
“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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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下章就见面了,不存在小气玉故意设计让女鹅担心哈,他小子但凡有口气在都早爬回来了
第141章 漠北
从京城以北出发,五百里至西北第一雄关,居庸关。
过了居庸关,进入漠南高原,行至八百里,至漠北戈壁。
是年寒冬,戈壁起大风,寸草不生,红沙漫天。
……
日落西山,戈壁一片血染似的鲜红火烧云,漫天风沙呼啸而过,撞击于赤红色的岩壁之上,发出刺耳的鬼哭。
一家客栈便矗立于这茫茫风沙中,前后八百里荒无人烟,唯独此处人声鼎沸。
南腔北调,鱼龙混杂,蒸腾的锅气与汗雾搅作一团,处处充斥着羊膻与烈酒的腥呛气息。
素未相识的商贾几碗酒下肚,便能称兄道弟地谈天说地。
譬如那名被罗刹风卷走的少年将军,听说到现在还杳无音讯。
譬如那位名声大噪的边塞诗人,听说大名叫什么乔云飞的。
譬如那位行走于漠北地带的神秘女侠,听说近来又端了两个沙匪的老窝。
总之,随便捡起点新鲜事,都能当盘下酒菜。
竹竿儿似的店伙计手端三尺长的托盘,上面放着七八个粗陶大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羊骨头,泥鳅似的穿行在拥挤的人堆中,一边将碗稳稳放下,一边堆起笑脸凑热闹:
“那女侠真如传说中那般厉害?沙匪都能杀得?啧,我怎么不信呢。”
喝红脸的商贾打出个酒嗝,满嘴羊膻味:“你爱信不信你!我可是听说了,那女子的身手不是野路子出来的,一招一式都是经过高手调教,若非武林正派,便是豪门贵族,家底薄的哪里能练得出来?”
伙计笑道:“那我就更不信了,贵族小姐放着金贵日子不过,跑到咱这鬼地方受罪?我看还是传言有水分,除非她能跑到我面前来,x那我便信了——”
“砰!”一声巨响,客栈厚重的木门被一脚踹开,风沙裹挟着刺骨的寒气汹涌灌入,残阳将地面的影子拉得极长,通红一片霞光里,只见来者独身一人,遍体风沙。
鼎沸的人声被瞬间掐断,齐刷刷的目光投向门口。
来者一身粗布麻衣,早已被风沙磨得辨不出原本颜色,脸上裹着厚实的防风布,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琥珀色的杏眸,漂亮得惊人,与这粗野的客栈格格不入,只是杏眸本该天生灵动,这一双却如淬着寒冰一般,沉着深深的戾气,让所有妄图生出不轨之心的人都缩回了尾巴。
伙计呆愣了小半天,才慌忙迎上去道:“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崔楹未着急回答,而是先从怀中掏出一张画像,展开举在伙计面前,长久未饮水的喉咙极其嘶哑:“见没见过这人?”
画像有些旧了,纸张泛黄,边缘磨损,但纸上的少年却眉眼飞扬,意气风发,千里挑一的好相貌。
伙计凑上前仔细看了看,摇了摇头:“这位爷长成这样,若是见过,我定会想起来的。”
意料之中的答案。
崔楹的眼神没有波动,出来半年,她早已习惯一次次的失望,从一开始的崩溃绝望,到如今的心如止水,即便心口仍然传来疼痛,她也只是极轻微地吸了口气,而后将画像收回怀中。
“吃饭。”她道。
伙计连忙应声:“哎好好,您跟我这边来。”
伙计引着崔楹,挤过几十张坐满人的大桌,来到大堂最里侧一个角落,只有一张小方桌,旁边堆着些杂物,相比之下算是清净。
“您就坐这儿吧。”伙计用袖子擦了擦油腻的桌面。
“多谢。”崔楹坐下,将随身的行囊放在脚边。
伙计克制不住好奇心,压低声音问:“姑娘一个人来这不毛之地找人,可是与画像上那位有仇?”
“有仇。”崔楹道。
“什么仇啊?”伙计下意识追问。
“他杀了我男人。”
伙计不敢吭声了。
崔楹在大漠中迷路三天未进水米,此时闻到油荤便想吐,便只要了一碗素面,并一碟粗硬的烙饼。
饭上齐,崔楹扒下蒙脸布,大口地往嘴里扒送,声音比周围糙汉啃羊肉的声音还大,不禁引起注目。
可崔楹便跟感受不到那些目光一般,自顾自大口吃饭,吃完将嘴一抹,问伙计:“可有纸笔?”
伙计愣了一下:“有倒是有,您做何使用?”
“写家书。”
“您稍等。”
伙计很快取来一张粗糙发黄的纸张,一支笔尖开叉的看不出来是什么毛的笔,另有一方墨锭和破口的砚台。
崔楹用筷子点了几滴面汤在砚台里,熟练地研磨开,提笔蘸墨,心中提前过稿,思考该写些什么。
这是她出家门以后留下的习惯,自从她给翠锦的后颈来了一手刀,趁她晕倒跑出国公府后,每隔半个月,崔楹都要往家中写一封平安信,委托前往京城的商队送到国公府,半年以来,从未间断。
笔尖吸饱墨汁,正要落笔,崔楹冷不丁打了个喷嚏,问伙计:“你有病?”
伙计一愣:“那倒也没有。”
崔楹落笔开始写,随口一说:“那你身上哪来的药味?”
伙计正要张口解释,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大汉便摇摇晃晃挤了过来,笑得流里流气,对崔楹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崔楹不理,那大汉还想上手,腥黏的指腹眼见便要沾上她的脸颊。
只见一道寒光乍现,又狠又准地在那只粗壮的手腕上划了过去,一道深红的血口随即绽开,血珠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鲜红刺目。
满堂寂然。
崔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沾着血的匕首随手甩了下血迹,半掀眼皮,眸光冰冷:“姑奶奶你也敢上手——”
她将匕首往桌上一拍,猛然拔高了声音,看似呵斥一个人,实则威慑全场人:“几只手够你砍的!”
怒喝声穿透楼板,扩散在客栈角落。
二楼尽头的客房里,光线昏暗,药气弥漫。
榻上的人似乎沉睡了太久,面色苍白发青,身上缠满包扎伤口的布带,而伤口又像反复裂开过,以至于全身随处可见新旧交织的血迹,触目惊心。
感受到少女愤怒的声音,即便在昏睡中,他的眉头也控制不住地皱了一下,随即整个眉心都颤动了起来。
眼皮沉重如铁,他用力挣扎,如深陷沼泽之人拼命自救,竭力地抓住任何能让他清醒的东西。
脑海中如有天光乍破,他下意识地摸到腰腹处重的贯穿伤,收紧指尖,狠狠掐了下去——
剧烈的疼痛驱散些许昏沉,终于,他的眼睛睁开一道缝隙。
意识尚未完全清醒,他来不及打量眼前陌生的一切,便已遵循本能,拼命撑起身体,想要坐起来,想要下床,朝声音的来源冲去。
节哀顺变。
一直沉默的崔楹,忽然开了口:“他没有死。”
她的声音疲惫沙哑,却异常平静,平静得有些毛骨悚然。
孔氏的哭声戛然而止,愕然抬头,看向女儿,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三娘,你……你说什么?”
崔楹缓缓转过脸,看向母亲,脸色依旧苍白如纸,眼眶深陷,可那双眸子深处,却仿佛燃起一点不肯熄灭的火光,固执地重复道:
“萧岐玉,没有死。”
她抬起一只手,重重按在自己心口,声音极其虚弱,字字用力:“我能感觉到,我这里有根线,连着我和他,我能察觉到,他的存在,我相信,他还活着。”
说到最后,崔楹喉头蓦然涌上腥甜,张口便呕出一口鲜血。
孔氏被这一口血吓得魂飞魄散,险些给陈太医跪下,急声催促:“救救她!您快救救她!我只这一个女儿,我不能看着她这般下去啊!”
所有人都乱成一团,唯有崔楹面无表情,嘴里喃喃重复着那一句:“没有死,萧岐玉没有死……”
太医把脉沉吟良久,终是摇头叹息,留下几帖温补安神的方子,告辞离去。
孔氏眼见药石罔效,心急如焚,只得将最后的指望托于神佛,当日便请了大相国寺的几位比丘尼入府,在迎春轩外设起香案,昼夜诵经。
诵经声如一层薄如蝉翼的纱幔,将整个院落轻轻笼罩,绵绵不绝,仿佛要渡尽人间一切苦厄。
夜深时分,翠锦吹熄了外间的灯,只留床角一盏小巧的绢纱灯,光晕勉强照亮崔楹苍白的脸。
翠锦握着崔楹冰凉的手,声音哽咽:“姑娘,奴婢知道这话不该由奴婢来说,可您真的要睁开眼看看,看这世间并非只有姑爷一人啊,您还有父母亲友,便是为了他们,您也得试着放下,好好地活下去啊。”
听着翠锦的话,崔楹空洞的眼珠缓缓转动,脑海中出现父母头上新生的白发。
往后的几日,崔楹每日好好吃饭,按时吃药,早早入睡,甚至有心去向长公主请安。
所有人都惊喜于她的转变,觉得她想通了。
可只有崔楹自己知道,这其中的煎熬,有多么生不如死。
她可以假装正常,不再提起萧岐玉,甚至若无其事地与旁人说笑,就像过去那样。
可只要闭上眼睛,只要心还在跳动,便筋骨寸断,烈火焚身。
崔楹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不死也疯,那时父母只会比如今痛苦百倍千倍。
她要自救,必须自救。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辈子不见萧岐玉一眼,她崔楹死不瞑目。
云停花落,夜深人静时分,崔楹蓦地掀开身上的锦被,坐直了身体。
动作引来了担忧的翠锦,连声询问:“姑娘怎么了?可是身体不适?”
崔楹的眼神豁然开阔,望过去道:“关于萧岐玉,我想通了。”
翠锦先是一愣,旋即脸上涌上巨大的惊喜,激动万分道:“想通了就好,想通了就好!姑娘还这般年轻,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咱们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崔楹点了下头:“所以我决定了,我要——”
“忘了他?”
“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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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下章就见面了,不存在小气玉故意设计让女鹅担心哈,他小子但凡有口气在都早爬回来了
第141章 漠北
从京城以北出发,五百里至西北第一雄关,居庸关。
过了居庸关,进入漠南高原,行至八百里,至漠北戈壁。
是年寒冬,戈壁起大风,寸草不生,红沙漫天。
……
日落西山,戈壁一片血染似的鲜红火烧云,漫天风沙呼啸而过,撞击于赤红色的岩壁之上,发出刺耳的鬼哭。
一家客栈便矗立于这茫茫风沙中,前后八百里荒无人烟,唯独此处人声鼎沸。
南腔北调,鱼龙混杂,蒸腾的锅气与汗雾搅作一团,处处充斥着羊膻与烈酒的腥呛气息。
素未相识的商贾几碗酒下肚,便能称兄道弟地谈天说地。
譬如那名被罗刹风卷走的少年将军,听说到现在还杳无音讯。
譬如那位名声大噪的边塞诗人,听说大名叫什么乔云飞的。
譬如那位行走于漠北地带的神秘女侠,听说近来又端了两个沙匪的老窝。
总之,随便捡起点新鲜事,都能当盘下酒菜。
竹竿儿似的店伙计手端三尺长的托盘,上面放着七八个粗陶大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羊骨头,泥鳅似的穿行在拥挤的人堆中,一边将碗稳稳放下,一边堆起笑脸凑热闹:
“那女侠真如传说中那般厉害?沙匪都能杀得?啧,我怎么不信呢。”
喝红脸的商贾打出个酒嗝,满嘴羊膻味:“你爱信不信你!我可是听说了,那女子的身手不是野路子出来的,一招一式都是经过高手调教,若非武林正派,便是豪门贵族,家底薄的哪里能练得出来?”
伙计笑道:“那我就更不信了,贵族小姐放着金贵日子不过,跑到咱这鬼地方受罪?我看还是传言有水分,除非她能跑到我面前来,x那我便信了——”
“砰!”一声巨响,客栈厚重的木门被一脚踹开,风沙裹挟着刺骨的寒气汹涌灌入,残阳将地面的影子拉得极长,通红一片霞光里,只见来者独身一人,遍体风沙。
鼎沸的人声被瞬间掐断,齐刷刷的目光投向门口。
来者一身粗布麻衣,早已被风沙磨得辨不出原本颜色,脸上裹着厚实的防风布,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琥珀色的杏眸,漂亮得惊人,与这粗野的客栈格格不入,只是杏眸本该天生灵动,这一双却如淬着寒冰一般,沉着深深的戾气,让所有妄图生出不轨之心的人都缩回了尾巴。
伙计呆愣了小半天,才慌忙迎上去道:“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崔楹未着急回答,而是先从怀中掏出一张画像,展开举在伙计面前,长久未饮水的喉咙极其嘶哑:“见没见过这人?”
画像有些旧了,纸张泛黄,边缘磨损,但纸上的少年却眉眼飞扬,意气风发,千里挑一的好相貌。
伙计凑上前仔细看了看,摇了摇头:“这位爷长成这样,若是见过,我定会想起来的。”
意料之中的答案。
崔楹的眼神没有波动,出来半年,她早已习惯一次次的失望,从一开始的崩溃绝望,到如今的心如止水,即便心口仍然传来疼痛,她也只是极轻微地吸了口气,而后将画像收回怀中。
“吃饭。”她道。
伙计连忙应声:“哎好好,您跟我这边来。”
伙计引着崔楹,挤过几十张坐满人的大桌,来到大堂最里侧一个角落,只有一张小方桌,旁边堆着些杂物,相比之下算是清净。
“您就坐这儿吧。”伙计用袖子擦了擦油腻的桌面。
“多谢。”崔楹坐下,将随身的行囊放在脚边。
伙计克制不住好奇心,压低声音问:“姑娘一个人来这不毛之地找人,可是与画像上那位有仇?”
“有仇。”崔楹道。
“什么仇啊?”伙计下意识追问。
“他杀了我男人。”
伙计不敢吭声了。
崔楹在大漠中迷路三天未进水米,此时闻到油荤便想吐,便只要了一碗素面,并一碟粗硬的烙饼。
饭上齐,崔楹扒下蒙脸布,大口地往嘴里扒送,声音比周围糙汉啃羊肉的声音还大,不禁引起注目。
可崔楹便跟感受不到那些目光一般,自顾自大口吃饭,吃完将嘴一抹,问伙计:“可有纸笔?”
伙计愣了一下:“有倒是有,您做何使用?”
“写家书。”
“您稍等。”
伙计很快取来一张粗糙发黄的纸张,一支笔尖开叉的看不出来是什么毛的笔,另有一方墨锭和破口的砚台。
崔楹用筷子点了几滴面汤在砚台里,熟练地研磨开,提笔蘸墨,心中提前过稿,思考该写些什么。
这是她出家门以后留下的习惯,自从她给翠锦的后颈来了一手刀,趁她晕倒跑出国公府后,每隔半个月,崔楹都要往家中写一封平安信,委托前往京城的商队送到国公府,半年以来,从未间断。
笔尖吸饱墨汁,正要落笔,崔楹冷不丁打了个喷嚏,问伙计:“你有病?”
伙计一愣:“那倒也没有。”
崔楹落笔开始写,随口一说:“那你身上哪来的药味?”
伙计正要张口解释,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大汉便摇摇晃晃挤了过来,笑得流里流气,对崔楹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崔楹不理,那大汉还想上手,腥黏的指腹眼见便要沾上她的脸颊。
只见一道寒光乍现,又狠又准地在那只粗壮的手腕上划了过去,一道深红的血口随即绽开,血珠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鲜红刺目。
满堂寂然。
崔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沾着血的匕首随手甩了下血迹,半掀眼皮,眸光冰冷:“姑奶奶你也敢上手——”
她将匕首往桌上一拍,猛然拔高了声音,看似呵斥一个人,实则威慑全场人:“几只手够你砍的!”
怒喝声穿透楼板,扩散在客栈角落。
二楼尽头的客房里,光线昏暗,药气弥漫。
榻上的人似乎沉睡了太久,面色苍白发青,身上缠满包扎伤口的布带,而伤口又像反复裂开过,以至于全身随处可见新旧交织的血迹,触目惊心。
感受到少女愤怒的声音,即便在昏睡中,他的眉头也控制不住地皱了一下,随即整个眉心都颤动了起来。
眼皮沉重如铁,他用力挣扎,如深陷沼泽之人拼命自救,竭力地抓住任何能让他清醒的东西。
脑海中如有天光乍破,他下意识地摸到腰腹处重的贯穿伤,收紧指尖,狠狠掐了下去——
剧烈的疼痛驱散些许昏沉,终于,他的眼睛睁开一道缝隙。
意识尚未完全清醒,他来不及打量眼前陌生的一切,便已遵循本能,拼命撑起身体,想要坐起来,想要下床,朝声音的来源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