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她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和女仆一人缝一边,迅速把绿裙摆缝到象牙色连衣裙上。
至于那些首饰……
伊拉拉留下了珍珠项链和一个精致无比银手镯——后者是准备换钱跑路的。然后她拿出宝石头冠——是的,头冠,看来莱德利表哥是真的想让她在梅里顿舞会登基,伊拉拉有些无语。
她剪开头冠的银边,捋直半边头箍的位置,姑且当个发簪,请女仆帮助她把头发盘起来。
这样,一颗小小的绿宝石就挂在盘发之间,俏皮又亮眼。
十九世纪流行珍珠首饰,当做项链贵气却不夸张,再配上与首饰同色系的白绿长裙,叫女仆双眼一亮。
“这真漂亮,福尔摩斯小姐!”内瑟菲尔德庄园的女仆,和她的主人宾利一样好说话,“你稍作修改,甚至比原来的衣物还要美丽动人。”
“可别让莱德利表哥听见。”伊拉拉赶忙开口。
这么贵的裙子,剪开属实可惜。但谁叫莱德利表哥送给她、而伊拉拉实在是不想丢人现眼来着?
不说别的,要是今夜舞会一炮而“红”,大家都认识她了,想逃跑都很难。
再看时间,也差不多了。
伊拉拉扶了扶盘发,走出房间,莱德利表哥早就在走廊外等待。
他很是不耐烦,在楼梯口踱来踱去,高大的体格踩得木板咚咚作响,还时不时看看手里的怀表。
听到开门声,莱德利表哥很是生气抬头:“怎么这么慢,不就是——”
后面的话,在他看清伊拉拉的衣物时戛然而止。
莱德利表哥瞪大眼,第一个涌上来的表情是愤怒。
想来他赠予的衣物很是昂贵,被这么直接剪裁,着实有些过分。但紧接着,莱德利表哥脸上的愤怒就化为了惊讶。
“这……”
他张了张口,错愕却不生气道:“是我送你的衣物?”
莱德利表哥尴尬地挠了挠下巴:“改的挺好看。”
毕竟他只是爱炫富,又不是没长眼睛。
是吧!伊拉拉扬起笑容:她对自己的乔装手艺还是很自信的。
只是伊拉拉想要不起眼的计划注定要失败了。
哪怕她刻意更改过裙子,可梅里顿就这么大,大家都彼此相识,就算是宾利先生的客人,也在这几天的打探中确认了名单。
而伊拉拉和莱德利表哥,则是在最后一刻才赶到的。
完全陌生、连宾利先生都没见过的年轻姑娘凭空出现,怎么都会吸引旁人的注意力。
一步入宴会厅,就有无数目光向伊拉拉投过来。
“莱德利表哥,”伊拉拉深吸口气,“请问哪位是宾利——”
“啊,第一首曲子马上就开始了,我还没找舞伴呢。”莱德利表哥唐突打断了伊拉拉的话。
“……”
找舞伴可还行,不论怎么样,第一支舞不该和你带出来的表妹跳吗!
伊拉拉有些无语,而莱德利表哥急于寻找一位美丽的陌生小姐做舞伴,竟然直接甩开了伊拉拉,就这么把她丢在了完全陌生的宴会厅中央。
这也太离谱了吧。
都说大名鼎鼎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不拘小节、无礼又冒犯的怪人,但伊拉拉觉得,她这位莱德利表哥也不遑多让啊!
至少,她二哥还足够聪明呢!
伊拉拉目送莱德利表哥无比显眼的臃肿背影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只觉得……带不动,真的带不动!
平心而论,她是那个被领出来社交的。就算别人议论,也只会说莱德利表哥粗鲁无礼,提及伊拉拉,顶多可怜一句小姑娘没有受到很好的照顾。这损害的是德尔贝家的名声,而不是福尔摩斯家的名声。
她已经尽力不让表哥丢人了,他自己“吃相”难看,就不能怪伊拉拉了呀。
甚至伊拉拉觉得,不跳舞刚好,她还不喜欢跳舞呢。
趁着这个机会,伊拉拉抓紧拎着裙摆,小步小步地退到了宴会厅一边。
也许找个女宾客多的地方更好?融入大家就不起眼了,刚好伊拉拉还想亲眼见见《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角伊丽莎白究竟长什么模样——
“福尔摩斯小姐?”
一声清朗声线叫住了伊拉拉。
她停下步伐,转过头,就看到两名英俊的男士站在自己面前。其中一名个子较矮的,正带着和气的笑容冲她打招呼:“我想你一定就是莱德利带来的伊拉拉·福尔摩斯小姐了。”
好,好吧。
女主角伊丽莎白没见到,倒是见到了男主角达西和男二宾利了。
伊拉拉扬起笑容:“你好,宾利先生。恕我冒昧,没能第一时间与你见面。”
和善又英俊的宾利先生很是诧异:“你没见过我,怎么知道是我?”
第3章 宾利先生与达西先生。
和善又英俊的宾利先生很是诧异:“你没见过我,怎么知道是我?”
伊拉拉忍俊不禁:“我想,作为一名得体的主人,向头次见面的客人第一个打招呼,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且,眼前的两位绅士衣着比其他人明显昂贵许多,开口的又有着外地口音,他们肯定不是本地人。所以另外一名先生的身份也很容易猜——
“当然!谢天谢地,你与莱德利在最后时刻赶到,”宾利先生喜气洋洋地开口,“不然错过第一场舞会,我会很遗憾的。莱德利呢?”
“莱德利表哥去寻觅合适的舞伴了。”伊拉拉诚实回答。
宾利先生看起来有些错愕,而他旁边神情严肃的绅士更是拧起眉头。
不论怎么说,把初来乍到的表妹丢到一边,自己去找美丽小姐跳舞,都是极大的不体面。但在《傲慢与偏见》原作中,宾利先生就是一名好脾气到几乎没主意的人。
听到这话,他居然还善心地为莱德利找借口:“我想,莱德利只是希望你能更快地享受舞会的乐趣!马上第一支舞开始了,你找到心仪的舞伴了吗,小姐?”
伊拉拉摇了摇头。
“比起参与,我更喜欢旁观,宾利先生。”她诚实开口。
这换来了宾利先生惊讶的表情。
“我本以为,每个人——尤其是未婚男女,都热衷于参加舞会呢!”他说,“但没想到我的舞会上,居然有不止一个,而是两名客人不愿意加入其中!”
“两个?”
“另外一个,就是这位达西先生了。”宾利先生看到身畔的同伴。
果然这位严肃的绅士,就是大名鼎鼎的达西先生。
他生得高挑,伊拉拉得昂头才能触及到对方的面庞。
《傲慢与偏见》中的男主角果真一表人才,即使拧着眉头、一副看谁都不爽的模样,仍然显得英俊非凡。
伊拉拉上下打量达西一眼,直接出言:“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与你素不相识,如果不喜欢,毋须出面与我客套,先生。”
这里说的福尔摩斯先生,自然是伊拉拉的大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她的话让宾利和达西纷纷一愣。
紧接着,宾利惊奇地笑道:“天啊,我还以为福尔摩斯家只有两个怪才呢。福尔摩斯小姐,难道你也与你的兄长一样,是从鞋底沾着的泥土确认了我和这位‘达西先生’的行踪吗?”
“只有我二哥才这么爱炫耀。”伊拉拉很不淑女地撇了撇嘴。
她指向达西先生的左腕袖扣,动作干脆,不算优雅。
“不用什么基本演绎法,比起推演,不如说是我想念兄长啦,”伊拉拉诚实道,“达西先生——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菲茨威廉·达西,福尔摩斯小姐,你当然可以这么叫我。我是你长兄迈克罗夫特的大学同学。”
大学同学?
《傲慢与偏见》里可没提到达西上大学这回事,不过话又说回来,简·奥斯汀和柯南·道尔前后差了八十余年,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书籍角色却出现在了同一个年代中,就当是这个世界的特殊变化吧。
可惜,再怎么变,也没更换十九世纪的女性拿不到本科文凭这回事。
一直到1920年,牛津大学才正式向女性办法学位证书呢,剑桥大学则更晚。
“你的袖扣很漂亮,但花纹和右臂的并不一样,”她说,“我想,一名绅士可不容许这般失误,是匆忙换上的吧?
“而且,这是我长兄最爱的款式——爸爸从加勒比海附近带回来的,伦敦可买不到。袖口损坏可是件大事,但你已经准备离开、赶忙拜访宾利先生的新家了,所以只好接受了迈克罗夫特的赠予,对不对?”
说完,伊拉拉很是不高兴地冷哼一声:“好啊,他说在伦敦忙得脚后跟落不着地,无法照顾我,却能招待朋友!”
宾利先生惊讶又惊喜地看看达西,又看看伊拉拉:“你果然是厉害,小姐。只是看了一眼威廉的扣子,就知道他见过你的长兄了!”
达西却不为所动。
至于那些首饰……
伊拉拉留下了珍珠项链和一个精致无比银手镯——后者是准备换钱跑路的。然后她拿出宝石头冠——是的,头冠,看来莱德利表哥是真的想让她在梅里顿舞会登基,伊拉拉有些无语。
她剪开头冠的银边,捋直半边头箍的位置,姑且当个发簪,请女仆帮助她把头发盘起来。
这样,一颗小小的绿宝石就挂在盘发之间,俏皮又亮眼。
十九世纪流行珍珠首饰,当做项链贵气却不夸张,再配上与首饰同色系的白绿长裙,叫女仆双眼一亮。
“这真漂亮,福尔摩斯小姐!”内瑟菲尔德庄园的女仆,和她的主人宾利一样好说话,“你稍作修改,甚至比原来的衣物还要美丽动人。”
“可别让莱德利表哥听见。”伊拉拉赶忙开口。
这么贵的裙子,剪开属实可惜。但谁叫莱德利表哥送给她、而伊拉拉实在是不想丢人现眼来着?
不说别的,要是今夜舞会一炮而“红”,大家都认识她了,想逃跑都很难。
再看时间,也差不多了。
伊拉拉扶了扶盘发,走出房间,莱德利表哥早就在走廊外等待。
他很是不耐烦,在楼梯口踱来踱去,高大的体格踩得木板咚咚作响,还时不时看看手里的怀表。
听到开门声,莱德利表哥很是生气抬头:“怎么这么慢,不就是——”
后面的话,在他看清伊拉拉的衣物时戛然而止。
莱德利表哥瞪大眼,第一个涌上来的表情是愤怒。
想来他赠予的衣物很是昂贵,被这么直接剪裁,着实有些过分。但紧接着,莱德利表哥脸上的愤怒就化为了惊讶。
“这……”
他张了张口,错愕却不生气道:“是我送你的衣物?”
莱德利表哥尴尬地挠了挠下巴:“改的挺好看。”
毕竟他只是爱炫富,又不是没长眼睛。
是吧!伊拉拉扬起笑容:她对自己的乔装手艺还是很自信的。
只是伊拉拉想要不起眼的计划注定要失败了。
哪怕她刻意更改过裙子,可梅里顿就这么大,大家都彼此相识,就算是宾利先生的客人,也在这几天的打探中确认了名单。
而伊拉拉和莱德利表哥,则是在最后一刻才赶到的。
完全陌生、连宾利先生都没见过的年轻姑娘凭空出现,怎么都会吸引旁人的注意力。
一步入宴会厅,就有无数目光向伊拉拉投过来。
“莱德利表哥,”伊拉拉深吸口气,“请问哪位是宾利——”
“啊,第一首曲子马上就开始了,我还没找舞伴呢。”莱德利表哥唐突打断了伊拉拉的话。
“……”
找舞伴可还行,不论怎么样,第一支舞不该和你带出来的表妹跳吗!
伊拉拉有些无语,而莱德利表哥急于寻找一位美丽的陌生小姐做舞伴,竟然直接甩开了伊拉拉,就这么把她丢在了完全陌生的宴会厅中央。
这也太离谱了吧。
都说大名鼎鼎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不拘小节、无礼又冒犯的怪人,但伊拉拉觉得,她这位莱德利表哥也不遑多让啊!
至少,她二哥还足够聪明呢!
伊拉拉目送莱德利表哥无比显眼的臃肿背影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只觉得……带不动,真的带不动!
平心而论,她是那个被领出来社交的。就算别人议论,也只会说莱德利表哥粗鲁无礼,提及伊拉拉,顶多可怜一句小姑娘没有受到很好的照顾。这损害的是德尔贝家的名声,而不是福尔摩斯家的名声。
她已经尽力不让表哥丢人了,他自己“吃相”难看,就不能怪伊拉拉了呀。
甚至伊拉拉觉得,不跳舞刚好,她还不喜欢跳舞呢。
趁着这个机会,伊拉拉抓紧拎着裙摆,小步小步地退到了宴会厅一边。
也许找个女宾客多的地方更好?融入大家就不起眼了,刚好伊拉拉还想亲眼见见《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角伊丽莎白究竟长什么模样——
“福尔摩斯小姐?”
一声清朗声线叫住了伊拉拉。
她停下步伐,转过头,就看到两名英俊的男士站在自己面前。其中一名个子较矮的,正带着和气的笑容冲她打招呼:“我想你一定就是莱德利带来的伊拉拉·福尔摩斯小姐了。”
好,好吧。
女主角伊丽莎白没见到,倒是见到了男主角达西和男二宾利了。
伊拉拉扬起笑容:“你好,宾利先生。恕我冒昧,没能第一时间与你见面。”
和善又英俊的宾利先生很是诧异:“你没见过我,怎么知道是我?”
第3章 宾利先生与达西先生。
和善又英俊的宾利先生很是诧异:“你没见过我,怎么知道是我?”
伊拉拉忍俊不禁:“我想,作为一名得体的主人,向头次见面的客人第一个打招呼,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且,眼前的两位绅士衣着比其他人明显昂贵许多,开口的又有着外地口音,他们肯定不是本地人。所以另外一名先生的身份也很容易猜——
“当然!谢天谢地,你与莱德利在最后时刻赶到,”宾利先生喜气洋洋地开口,“不然错过第一场舞会,我会很遗憾的。莱德利呢?”
“莱德利表哥去寻觅合适的舞伴了。”伊拉拉诚实回答。
宾利先生看起来有些错愕,而他旁边神情严肃的绅士更是拧起眉头。
不论怎么说,把初来乍到的表妹丢到一边,自己去找美丽小姐跳舞,都是极大的不体面。但在《傲慢与偏见》原作中,宾利先生就是一名好脾气到几乎没主意的人。
听到这话,他居然还善心地为莱德利找借口:“我想,莱德利只是希望你能更快地享受舞会的乐趣!马上第一支舞开始了,你找到心仪的舞伴了吗,小姐?”
伊拉拉摇了摇头。
“比起参与,我更喜欢旁观,宾利先生。”她诚实开口。
这换来了宾利先生惊讶的表情。
“我本以为,每个人——尤其是未婚男女,都热衷于参加舞会呢!”他说,“但没想到我的舞会上,居然有不止一个,而是两名客人不愿意加入其中!”
“两个?”
“另外一个,就是这位达西先生了。”宾利先生看到身畔的同伴。
果然这位严肃的绅士,就是大名鼎鼎的达西先生。
他生得高挑,伊拉拉得昂头才能触及到对方的面庞。
《傲慢与偏见》中的男主角果真一表人才,即使拧着眉头、一副看谁都不爽的模样,仍然显得英俊非凡。
伊拉拉上下打量达西一眼,直接出言:“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与你素不相识,如果不喜欢,毋须出面与我客套,先生。”
这里说的福尔摩斯先生,自然是伊拉拉的大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她的话让宾利和达西纷纷一愣。
紧接着,宾利惊奇地笑道:“天啊,我还以为福尔摩斯家只有两个怪才呢。福尔摩斯小姐,难道你也与你的兄长一样,是从鞋底沾着的泥土确认了我和这位‘达西先生’的行踪吗?”
“只有我二哥才这么爱炫耀。”伊拉拉很不淑女地撇了撇嘴。
她指向达西先生的左腕袖扣,动作干脆,不算优雅。
“不用什么基本演绎法,比起推演,不如说是我想念兄长啦,”伊拉拉诚实道,“达西先生——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菲茨威廉·达西,福尔摩斯小姐,你当然可以这么叫我。我是你长兄迈克罗夫特的大学同学。”
大学同学?
《傲慢与偏见》里可没提到达西上大学这回事,不过话又说回来,简·奥斯汀和柯南·道尔前后差了八十余年,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书籍角色却出现在了同一个年代中,就当是这个世界的特殊变化吧。
可惜,再怎么变,也没更换十九世纪的女性拿不到本科文凭这回事。
一直到1920年,牛津大学才正式向女性办法学位证书呢,剑桥大学则更晚。
“你的袖扣很漂亮,但花纹和右臂的并不一样,”她说,“我想,一名绅士可不容许这般失误,是匆忙换上的吧?
“而且,这是我长兄最爱的款式——爸爸从加勒比海附近带回来的,伦敦可买不到。袖口损坏可是件大事,但你已经准备离开、赶忙拜访宾利先生的新家了,所以只好接受了迈克罗夫特的赠予,对不对?”
说完,伊拉拉很是不高兴地冷哼一声:“好啊,他说在伦敦忙得脚后跟落不着地,无法照顾我,却能招待朋友!”
宾利先生惊讶又惊喜地看看达西,又看看伊拉拉:“你果然是厉害,小姐。只是看了一眼威廉的扣子,就知道他见过你的长兄了!”
达西却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