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小舅舅有了一颗督察梦。
  “……”祝晴嘀咕,“我都还没当督察呢。”
  祝晴破案有功,带上小跟班收集证据,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昨晚,小朋友表现良好,就当是给他的奖励了。
  未来的盛督察跟着外甥女去查案,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有关于办案流程,他通通记在心里,但脑袋瓜就这么大,有点难办。
  “晴仔,你给我买个笔记本,我要做笔记。”
  “会写几个字?”
  “你!”小少爷没法反驳,“那就买录音笔!”
  买录音笔的话题,持续了一小会儿。
  半个小时后,外甥女和小舅舅一起在医院门口和证人朱大雄碰面。
  朱大雄告诉madam,他和老婆商量好了,以后她在家做饭,送去码头和工地卖盒饭的工作就交给自己。他们夫妻俩有体力,又不怕辛苦,日子总会慢慢好起来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朱大雄的眼里有光,等到医生给他检查完,光芒散开,变得茫然。
  “红绿色盲?”
  祝晴一直以为,红绿色盲是简单的两种颜色对调。
  但原来,这其中还有很大的学问。
  医生说:“红绿颜色对调……这是很多人因为字面意思而产生的误解。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极少数红绿色对调的病例,是病人大脑皮层异常,导致颜色处理的错误,但这个并不属于红绿色盲。”
  “真正的红绿色盲,是天生缺少对这两种颜色的辨认能力。”
  朱大雄这才知道,原来他从小看见的,都是异常的颜色。
  儿时家里兄弟姐妹多,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后来成家,又一直在为生活奔忙,没有人跟他说什么是对,也没有人纠正他什么是错。一直以来,他都是自己适应,就连红绿灯也只是简单地通过灯的位置和亮度来辨认,习惯成自然,不曾怀疑过自己根本无法准确地分辨颜色。
  在工地也是一样,是老乡给他介绍这份工作,朱大雄打的是零工,对于很多工作内容都不熟悉,因此拿错了头盔。但如果时间长了,光凭头盔的厚度和材质,他就能认出来。
  其实在日常工作中,体力远比辨认颜色更重要。
  就这样,日子稀里糊涂地过到现在,竟从来没有人觉得不对劲。
  祝晴拿着医生的诊断证明,以及重新给朱大雄做的笔录,做出医院。
  一年前集装箱厂那件案子,他可能把黄褐色看成红色。
  或者说,在朱大雄心里,那就是红色。
  既然抓到嫌疑人,那么接下来就以他为圆心,扩大调查范围。
  就像俄罗斯方块,每一块形状都有它应该去的落点。
  案件的脉络,变得清晰明朗。
  ……
  菲曼国际美容学院的保安阿康,全名余锦康。
  自从昨天凌晨被带回警署,他一直没有说话。
  此时,祝晴推门进入审讯室。
  他抬起眼,手铐底下,双手交握拧在一起。
  余锦康看起来和之前不一样。
  明明第一次见面时,他抖成筛子,后来接受问询,小心翼翼地询问自己会不会成为凶手下一个下手的对象……当时曾咏珊还很好心地告诉他,按照犯罪心理学家的分析,凶手不会对二十岁的他下手。
  他固执地坚持,自己已经二十五岁——
  那一天,祝晴和曾咏珊都笑了。
  没想到,这一切,居然全都是余锦康的障眼法。
  胆小怕事的保安,实则双手沾满鲜血,背负着这么多条人命。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负责审讯余锦康的警员,换了一批又一批。
  祝晴和徐家乐坐在他面前。
  祝晴是带着资料袋和一次性杯子进来的。
  她抬起手,握住水杯。
  余锦康冷冷地看着这位女警准备的小恩小惠。
  他把头转过去,然而转到一半,就见她拿起杯子,自己喝了一口,根本没有想要将一次性杯子推上前的意思。
  徐家乐站起来出去一趟,进来时,手中拿着一件衣服。
  黄褐色的制服,领子的纽扣是定制的,精致讲究,胸口还印着字,这是新景酒店的工作服。
  “特地向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借了这身制服。”徐家乐说,“不陌生吧。”
  徐家乐从资料袋里抽出警方四处拼凑得来的,余锦康的履历。
  近一年半的时间,他先后做过三份工作。
  最早时,在葵涌码头路的洪记货柜改装厂,那份工作,只持续不到一周的时间。余锦康在那里上班,是为了熟悉工厂的地形,好对马国华下手。
  第二份工作,是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
  也许是为了接近酒店经理张志强。
  “第一次下手,就是当泊车小弟的时期。”徐家乐继续道,“那天深夜,是什么刺激了你,导致你连工作服都没换,直接赶去葵涌码头路?”
  “第三份工作,是美容学院的保安。”祝晴接上徐家乐的话,“从新景酒店辞职之后,你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参加工作,为什么?”
  余锦康的目光,直直地盯着那身泊车小弟的制服。
  他自己的那件衣服,并没有还给酒店,早就烧掉了,也为此,被罚了押金。
  “我来帮你回答。”祝晴给他递上一份病历,“短时间内明显消瘦,查出来就已经是末期。你生病了,身体状况无法承受,不得不停手,但是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休整这一年时间后,你来到菲曼。”
  每次下手之前,他会先悄然无息地接近受害者。
  以此熟悉对方的作息、家庭情况、生活习惯……
  “我们一直在调查儿童剧场里和四位死者产生过节的成年人。”
  “但其实,雨夜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是剧场里的孩子。”
  审讯桌上的案卷里,夹着一张儿童剧场在场人员的名单。
  小演员们的名字,排在最后几行。
  徐家乐:“我们已经在你的宿舍里找到刮眉刀片、用剩的唇膏、腮红,连高跟鞋都藏在床底下,证据确凿,你赖不掉了。”
  余锦康神色微动。
  那一份份尸检报告上精准的数据表明,按照勒痕角度等,大致确定,凶手身高在一米七左右。
  目击者朱大雄去年看见的凶手,也是同样的身高范围。
  但是,余锦康格外矮小。
  初见时,同事甚至碎嘴地调侃,他的个子还不如曾咏珊高。
  也是因为这样,一开始,谁都不曾怀疑他是凶手。
  直到案情出现一个个无法解释的破绽,祝晴将它们联系在一起,才赫然意识到这样的可能性。
  “当年的儿童剧场里,发生了什么?”她追问,故意停顿片刻,“马国华、冯耀文、张志强,还有郑世鸿……他们很无辜。”
  到这时,余锦康突然变得激动。
  像是竭力地忍耐着,他的手攥成拳,重重砸在审讯桌上。
  “谁说他们无辜?”
  “他们该死。”
  “他们全都该死!”
  这个其貌不扬的矮小男人,因情绪激烈,整个人抖动起来,言语间的怒意根本就压制不住。
  十几年前的记忆,被他尘封在心底,从未对人提起,但每一次回忆,都让余锦康反复加深对那四个人的恨意。
  “那易冬美呢?还有曾绍平和曾咏轩……”
  “难道他们也该死?”
  余锦康重新抿唇,像是突然泄了气,没有再接话。
  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里,一共有五十三个人。
  其中有二十多个小朋友,他们的岁数差不多大,发型和服装搭配就只有男生和女生之分,每个人脸上都化着很厚的妆容。一开始,全组人看不出究竟哪个是儿时的余锦康,直到刚才,盛放指出一个小孩的身影,不解地问——
  他为什么穿着高跟鞋?
  此时,祝晴指着相片第三排角落的孩子身影。
  “我想,穿高跟鞋杀人,不是为了混淆警方的视线。”祝晴平静地注视着他,“纯粹是你的个人癖好。”
  余锦康闭上眼,呼吸急促。
  也是这时,莫sir开门,来和徐家乐交换。
  审讯室隔壁的观察间里,每个人都静静地等待着他说出真相。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终于,余锦康开了口。
  那一年,儿童剧场的演出很流行。
  班级里那些爱好表演的同学,总是会在课间提及,周六早上要去音乐厅表演。那时,余锦康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喜欢学着电视上的动画片,自己改编演出,他问过音乐老师,那就是舞台剧。
  听说,报名表演是免费的,但家长观看演出需要购买门票。
  那时他们家没有足够的钱,余锦康连想都不敢想,将心愿藏在心底。
  然而没想到,妈妈愿意圆他的梦。
  “周一放学回家,我看见床头放了儿童剧场的门票。”余锦康的眼神里有了光彩,“我妈说,我能去演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