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他一直在想,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动手。
直到那个下雨天。
“儿童剧场演出那天,也下很大的雨。”余锦康说,“我妈牵着我回家,一路都在数落,她不知道我在后台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自己白白花钱买了票、租了演出服和假发,还浪费了难得的休息日,结果没见到我上台。我从来没有怪过我妈,她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没有解释,只是低着头。”
“雨越来越大,我们没带伞,就算我在哭,也不会被人*注意。”
“十一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雨天。”
第一次动手那天,雨太大了,大到他回忆起儿童剧场的后台。
因此下班后,他连酒店制服都没有换下,直接去了马国华家。初次杀人,余锦康并没有这么周密的计划,雨声回荡在耳畔时,他全副武装,站在马国华家门口。
余锦康算准马国华下班的时间,等了很久,却没等到他出现。他才知道在自己辞职后,集装箱厂生意不景气,工作时长改革,就连管工也需要上夜班。
一周的时间,足够余锦康了解集装箱厂的地形,他赶到厂里已经很晚,在厂房,马国华就像是有预感一般,怎么躺都不舒服,忽然听见脚步声,疑惑地转头。
“他记得我,因为我在半年前,是他手下的工人。”余锦康的唇角扬起一抹冷笑,“他认出我后,刚想问我怎么来了,突然就瞟了一眼,看见我穿的鞋子。”
“他一定很奇怪,那个看起来很‘正常’的工人,怎么会这样?”
马国华根本没有认出,他就是十几年前儿童剧场那个孩子。也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位马管工,早就忘记曾经发生过什么。
但是,在看见那双高跟鞋时,他的眼神同样讥嘲,唇角上扬的弧度也和当年如出一辙。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就定格了。
或者说,他的生命在那一瞬定格。
“他站起来,明显还是想取笑我,我没有再和他解释什么,和这种人说再多,有意义吗?我指了一个方向,让他看那边。正常人都会转身看过去吧——”余锦康比了一个勒紧绳索的手势,咬紧牙关,“就在他转身时,我杀死了他。”
余锦康并没有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
但再回忆那天的细节,仿佛周遭一切嘈杂的声音都被屏蔽,注意力就像是镜头一般锁定,他看见的、听见的,只和那四个人有关。
他看见马国华差点跌倒,手掌朝上。
于是,就让他在死后同样保持这样的姿势。
“修眉刀、唇膏和腮红,都是我在路边小店随便买的。”余锦康说,“和小时候一样,我不会化妆。”
凶手用的修眉刀,和詹伟强吃回扣的修眉刀是同一个品牌,不过巧合而已。
但第一次,他太急,尤其听见有人出来查看的脚步声,立即逃跑,不小心将小刀落下了。
“我以为自己完蛋了。”
“但没想到,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抓我,报纸上只有很小的版面登了这起案子。”
他向新景酒店提出辞职。
原本应该像上一起案子一样,隔半年才下手,但余锦康发现,他的身体似乎不对劲。
余锦康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医生遗憾且抱歉地摇摇头。
父母用尽毕生积蓄,为他治疗,他积极地配合,只为了留下这条命,亲手送冯耀文、张志强和郑世鸿去死。
一年的时间,余锦康瘦了很多。他本来就矮,如今又瘦又矮,母亲很心疼,总是偷偷躲起来哭。
但他的状态,却一天比一天好。
“花了这么多钱治疗,病情稳定了。接下来,我可以好好和他们算账。”余锦康说,“肯定是连老天都见不得他们活得好好的。”
第二个是冯耀文。
十几年时间过去,余锦康从那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孩子,长成一个成年人。
站在冯耀文面前,对方同样认不出他。
“是不是想学人去选港姐?”余锦康说,“我问他还记不记得这句话,然后,杀死了他。”
易冬美提过,余锦康在入职简历上写,他曾参加过蝇量级柔道比赛。
即便冯耀文健硕,但到底不是柔道亚军的对手,在死前,他苦苦求饶,说自己错了……但是,已经太迟。
“他不是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只是想活下来而已。”
第三个,是张志强。
余锦康提前踩过点,张志强家楼下装着监控,看门的阿伯非常需要这份工作,盯得紧,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起身。而新景酒店,一天二十四小时人来人往,很难避过酒店客人和前台的视线。所以,他把张志强约到废弃的旺角唐楼。
“我对他太了解了,就算结婚生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在电话里,我压低声音告诉他——有新货到,玩得开。半个小时后,他屁颠屁颠就来了。”
“真是可笑,说出来都脏了我的嘴。”
在余锦康的提醒下,张志强倒是对他有点印象。
他说,多大的事,至于惦记到现在吗?这是他留在这个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是郑世鸿。
“他看起来,倒是像个好人。”余锦康嗤笑,“有钱了,当上大企业家,穿西装打领带,捐个款就上报纸,学着做体面人。”
郑世鸿是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想起他的。
也许是职业使然,化妆师的眼睛总是比普通人要毒辣一些。原来站在自己身后勒紧绳索的,是当年那个没有眉毛的小孩。十几年后,长大后的孩子剃光他的眉毛,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烟,塞到他的唇缝中。
“儿童剧场的所有演出结束后,摄像师给我们拍照。”
“一个家长客气地对郑世鸿说,谢谢他给孩子化了这么好看的舞台妆。他笑得多有礼貌,还迟疑手中夹着的烟会不会熏到那个孩子,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谁都不会想到,这个道貌岸然的郑校长身体里,住着个恶魔。除了我,只有我知道。”
“完整了。”余锦康闭上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杀光了,四个人,一个都不少。”
警方沉默着,笔尖停在笔录纸上许久。
曾经那个弱小的孩子,在长大后,精心策划这场复仇,亲手了结那些曾经欺凌过他的人。
直至死的那一刻,他们脑海中对他的记忆仍旧是模糊的。
而他,将仇恨埋在心底,铭记一生。
“易冬美、曾绍平和曾咏轩呢?”莫振邦问。
余锦康的神色顿了一下,眼底的兴奋逐渐敛下。
其实不应该杀易老师一家的。
他知道,自己没多久好活了,就算被逮捕也无妨。只是,父母会知道这一切。
所以,他鬼使神差地,去了易冬美家里。
“我不……”余锦康艰难道,“我不想,他们对我失望。”
余锦康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只为了医治他。
他希望他们永远不知道,儿子就是电视新闻上那个连环杀人犯。
在易老师家时,如惊雷炸响天空的枪声,打断了他。
余锦康说,他的人生是从十一岁开始,被画上刺目的分割符号。
从前他神采飞扬地站在台前,后来,喜欢躲在人后。
在角落里那些日子,余锦康很少被看见。那天警察问他有关于詹伟强的事,他说,强哥是个好人,这并不是违心的场面话。
人都是多面的,詹伟强也从泥泞里爬出来,因为理解,他愿意给自己好脸色。
“人啊。”余锦康的唇角牵起苦涩的弧度,“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有‘感同身受’。”
……
盛放挂断电话,还很不服气。
从观察室出来的梁sir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颗糖果,让他消消气。
王经纪太不识相了!
但是,虽然不高兴,糖还是要吃的,房子也还是要给外甥女买的。
三岁崽崽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等回到晴仔的工位坐好,他就像是回自己家一样自在。
今天,盛放小朋友完全有理由昂首挺胸。
毕竟外甥女的表现这么突出,他作为小舅,也沾光啦!
审讯终于告一段落,警员们揉着肩膀捏着腰,在cid办公室里谈论着案情。
“四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大人,居然合起伙欺负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成为他连杀四个人的理由!这根本就是丧心病狂!”
“冷静点,我不是在为他开脱。但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小孩生来只是一张白纸,问题是——”
“不管怎么说,咏珊的爹地妈咪和大哥是无辜的,只差一点,连环杀人案里的死者名单就要更长了。四个人或七个人,并不是简单的数字,而是本来应该活蹦乱跳的生命啊!”
直到那个下雨天。
“儿童剧场演出那天,也下很大的雨。”余锦康说,“我妈牵着我回家,一路都在数落,她不知道我在后台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自己白白花钱买了票、租了演出服和假发,还浪费了难得的休息日,结果没见到我上台。我从来没有怪过我妈,她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没有解释,只是低着头。”
“雨越来越大,我们没带伞,就算我在哭,也不会被人*注意。”
“十一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雨天。”
第一次动手那天,雨太大了,大到他回忆起儿童剧场的后台。
因此下班后,他连酒店制服都没有换下,直接去了马国华家。初次杀人,余锦康并没有这么周密的计划,雨声回荡在耳畔时,他全副武装,站在马国华家门口。
余锦康算准马国华下班的时间,等了很久,却没等到他出现。他才知道在自己辞职后,集装箱厂生意不景气,工作时长改革,就连管工也需要上夜班。
一周的时间,足够余锦康了解集装箱厂的地形,他赶到厂里已经很晚,在厂房,马国华就像是有预感一般,怎么躺都不舒服,忽然听见脚步声,疑惑地转头。
“他记得我,因为我在半年前,是他手下的工人。”余锦康的唇角扬起一抹冷笑,“他认出我后,刚想问我怎么来了,突然就瞟了一眼,看见我穿的鞋子。”
“他一定很奇怪,那个看起来很‘正常’的工人,怎么会这样?”
马国华根本没有认出,他就是十几年前儿童剧场那个孩子。也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位马管工,早就忘记曾经发生过什么。
但是,在看见那双高跟鞋时,他的眼神同样讥嘲,唇角上扬的弧度也和当年如出一辙。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就定格了。
或者说,他的生命在那一瞬定格。
“他站起来,明显还是想取笑我,我没有再和他解释什么,和这种人说再多,有意义吗?我指了一个方向,让他看那边。正常人都会转身看过去吧——”余锦康比了一个勒紧绳索的手势,咬紧牙关,“就在他转身时,我杀死了他。”
余锦康并没有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
但再回忆那天的细节,仿佛周遭一切嘈杂的声音都被屏蔽,注意力就像是镜头一般锁定,他看见的、听见的,只和那四个人有关。
他看见马国华差点跌倒,手掌朝上。
于是,就让他在死后同样保持这样的姿势。
“修眉刀、唇膏和腮红,都是我在路边小店随便买的。”余锦康说,“和小时候一样,我不会化妆。”
凶手用的修眉刀,和詹伟强吃回扣的修眉刀是同一个品牌,不过巧合而已。
但第一次,他太急,尤其听见有人出来查看的脚步声,立即逃跑,不小心将小刀落下了。
“我以为自己完蛋了。”
“但没想到,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抓我,报纸上只有很小的版面登了这起案子。”
他向新景酒店提出辞职。
原本应该像上一起案子一样,隔半年才下手,但余锦康发现,他的身体似乎不对劲。
余锦康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医生遗憾且抱歉地摇摇头。
父母用尽毕生积蓄,为他治疗,他积极地配合,只为了留下这条命,亲手送冯耀文、张志强和郑世鸿去死。
一年的时间,余锦康瘦了很多。他本来就矮,如今又瘦又矮,母亲很心疼,总是偷偷躲起来哭。
但他的状态,却一天比一天好。
“花了这么多钱治疗,病情稳定了。接下来,我可以好好和他们算账。”余锦康说,“肯定是连老天都见不得他们活得好好的。”
第二个是冯耀文。
十几年时间过去,余锦康从那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孩子,长成一个成年人。
站在冯耀文面前,对方同样认不出他。
“是不是想学人去选港姐?”余锦康说,“我问他还记不记得这句话,然后,杀死了他。”
易冬美提过,余锦康在入职简历上写,他曾参加过蝇量级柔道比赛。
即便冯耀文健硕,但到底不是柔道亚军的对手,在死前,他苦苦求饶,说自己错了……但是,已经太迟。
“他不是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只是想活下来而已。”
第三个,是张志强。
余锦康提前踩过点,张志强家楼下装着监控,看门的阿伯非常需要这份工作,盯得紧,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起身。而新景酒店,一天二十四小时人来人往,很难避过酒店客人和前台的视线。所以,他把张志强约到废弃的旺角唐楼。
“我对他太了解了,就算结婚生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在电话里,我压低声音告诉他——有新货到,玩得开。半个小时后,他屁颠屁颠就来了。”
“真是可笑,说出来都脏了我的嘴。”
在余锦康的提醒下,张志强倒是对他有点印象。
他说,多大的事,至于惦记到现在吗?这是他留在这个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是郑世鸿。
“他看起来,倒是像个好人。”余锦康嗤笑,“有钱了,当上大企业家,穿西装打领带,捐个款就上报纸,学着做体面人。”
郑世鸿是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想起他的。
也许是职业使然,化妆师的眼睛总是比普通人要毒辣一些。原来站在自己身后勒紧绳索的,是当年那个没有眉毛的小孩。十几年后,长大后的孩子剃光他的眉毛,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烟,塞到他的唇缝中。
“儿童剧场的所有演出结束后,摄像师给我们拍照。”
“一个家长客气地对郑世鸿说,谢谢他给孩子化了这么好看的舞台妆。他笑得多有礼貌,还迟疑手中夹着的烟会不会熏到那个孩子,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谁都不会想到,这个道貌岸然的郑校长身体里,住着个恶魔。除了我,只有我知道。”
“完整了。”余锦康闭上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杀光了,四个人,一个都不少。”
警方沉默着,笔尖停在笔录纸上许久。
曾经那个弱小的孩子,在长大后,精心策划这场复仇,亲手了结那些曾经欺凌过他的人。
直至死的那一刻,他们脑海中对他的记忆仍旧是模糊的。
而他,将仇恨埋在心底,铭记一生。
“易冬美、曾绍平和曾咏轩呢?”莫振邦问。
余锦康的神色顿了一下,眼底的兴奋逐渐敛下。
其实不应该杀易老师一家的。
他知道,自己没多久好活了,就算被逮捕也无妨。只是,父母会知道这一切。
所以,他鬼使神差地,去了易冬美家里。
“我不……”余锦康艰难道,“我不想,他们对我失望。”
余锦康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只为了医治他。
他希望他们永远不知道,儿子就是电视新闻上那个连环杀人犯。
在易老师家时,如惊雷炸响天空的枪声,打断了他。
余锦康说,他的人生是从十一岁开始,被画上刺目的分割符号。
从前他神采飞扬地站在台前,后来,喜欢躲在人后。
在角落里那些日子,余锦康很少被看见。那天警察问他有关于詹伟强的事,他说,强哥是个好人,这并不是违心的场面话。
人都是多面的,詹伟强也从泥泞里爬出来,因为理解,他愿意给自己好脸色。
“人啊。”余锦康的唇角牵起苦涩的弧度,“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有‘感同身受’。”
……
盛放挂断电话,还很不服气。
从观察室出来的梁sir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颗糖果,让他消消气。
王经纪太不识相了!
但是,虽然不高兴,糖还是要吃的,房子也还是要给外甥女买的。
三岁崽崽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等回到晴仔的工位坐好,他就像是回自己家一样自在。
今天,盛放小朋友完全有理由昂首挺胸。
毕竟外甥女的表现这么突出,他作为小舅,也沾光啦!
审讯终于告一段落,警员们揉着肩膀捏着腰,在cid办公室里谈论着案情。
“四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大人,居然合起伙欺负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成为他连杀四个人的理由!这根本就是丧心病狂!”
“冷静点,我不是在为他开脱。但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小孩生来只是一张白纸,问题是——”
“不管怎么说,咏珊的爹地妈咪和大哥是无辜的,只差一点,连环杀人案里的死者名单就要更长了。四个人或七个人,并不是简单的数字,而是本来应该活蹦乱跳的生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