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这位606的宋先生今日身穿一件淡紫色的印花旗袍,拉链仅吊梢在腰部的位置,而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细带扣在只手可握的脚腕上。
  黑胶唱片机正在旋转播放,放在桌上的唱片套显示这是巴赫的作品,卧室开着昏黄的氛围灯,一盏香薰蜡烛明明灭灭,果香甜蜜暧昧。
  “你吃晚饭了吗?”宋明栖再寻常不过地同他寒暄。
  “嗯。”周羚比以往更寡言。今晚的宋明栖不像宋明栖,氛围有点要命。
  这个要命的宋明栖装模作样地反手到背后够了一下:“你能帮我拉一下背后的拉链吗,不太顺手。”
  周羚停下脚步,声音冷得有点不近人情:“不是说搬东西吗?”
  “是搬东西。”
  宋明栖转到正面,旗袍领口居然有一片三角形的镂空,透出一块白得耀眼的皮肤,甚至可以清晰看见单薄胸肌的前端一道浅浅的胸线。
  也是这时周羚才意识到,宋明栖今天居然没戴眼镜,一双眼尾微挑的眼睛完完整整地露出来,眼白很干净,圆而钝的上廓,令卖弄风情也显得笨拙而纯情。
  他连语气都格外客气,声音薄薄的,“客厅的单人沙发我不要了,想扔去垃圾站。但你正好来了,再帮我一点别的忙。”
  周羚有点想笑,但还是顺从地慢慢走进来,宋明栖这才笑了笑继续道:“你别觉得奇怪,我在试下周学校演出的服装,我要客串。”
  旗袍的开叉很高,坐下时难以避免露出轮廓紧凑的大腿。不过这似乎是宋明栖始料未及的,他慌乱地扯了两下裙摆,让它多盖住一部分腿侧,但还是十分勉强。
  紧接着宋明栖把背后的长发捋到胸前,完完全全把脊背正对过来。他低头时后颈凸起一些,肩胛骨明显,但因为原本身材就有些削薄,因此十分笔直,皮肤白皙得令人眼晕。
  “能看到拉链吗?”
  宋明栖无法第一时间看到身后的周羚是什么表情,只能紧盯着地上的影子。属于周羚的影子静止了一会,才缓缓朝他的背部伸出手臂,如同一截生长的藤蔓。
  宋明栖感觉背部不自觉发紧,可那截黑影在即将触及的时候又停下了,周羚简短地说:“我去洗个手。”
  他的声音比以往要低沉一些,随后宋明栖听到洗手间响起哗啦啦的水声,他攥紧手指,下意识看了一眼手边的枕头,下面放着那把电击器。
  等水声完全安静下来,狭长的影子再次靠近,径直停在了他的背后。
  肋骨一紧,应该是周羚提起了拉链,有手指在他的背上很轻地抚摁了一下,指腹上似乎有茧,那种酥酥麻麻的未知感受令宋明栖立起了鸡皮疙瘩,但应该是不小心的触碰,因为这感觉很快又消失了。
  拉链缓慢往上闭合,衣量宽裕,并不紧张。
  完全拉上以后,周羚看到这件旗袍自然而然掐出一道腰线,比刚刚往里窥看时,还要显得更细一圈。
  宋明栖大方地站了起来,任人欣赏:“怎么样?之前就有人说过我扮女人很漂亮。”
  他看到周羚的喉结无意识地滚动了一下,眼神转向客厅:“是哪个沙发不要了?”
  宋明栖又笑了,他今天笑得很多,唇珠因为口红而反光,嘴唇薄薄的,勾起来的时候弧度清晰:“你该不会没交过女朋友吧?你多大年纪?看起来很帅啊,身材也好。”
  宋明栖走近,搭上周羚的肩膀,对方身上潮湿的雨水味以及那种有攻击性的气息令他不自觉浑身僵硬。电光火石之间,他看到那根延伸进衣领深处的银色链条。
  他瞥了周羚一眼,对方的颧骨发紧,回避眼神不去看他。
  宋明栖觉得自己毕生看过的电视剧都在此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伸出两根手指,像小人走路一样一前一后走到周羚的锁骨,因为紧张而发凉的指尖,缓缓勾起那条项链……
  手腕被猛地叩住。周羚皱着眉制止:“宋先生……”
  这样带有明确性别的称呼会破坏性幻想,宋明栖纠正道:“你可以叫我宋老师。”
  又慢慢地继续引导:“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年龄比你大的还是比你小的?长头发?有女人味一点还是可爱一点?”
  “宋老师。”周羚微微低头,冷淡地直视他的眼睛,“你的高跟鞋踩到我了。”
  “……”
  第10章 淡紫色簇拥的背部
  客厅里空出来一块。
  周羚把旧的单人沙发搬下去了,地板上留下一小片灰尘的遗迹。
  宋明栖一把摘下假发,将磨脚的高跟鞋踢开,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手心里都是汗,胃部紧张到在痉挛。
  怎么油盐不进这个人?
  他看起来既没有失控,对他的挑衅也没有被激怒的反应,甚至认真洗手为他服务,就像每次来维修时一样。
  但长发女性应该是他的理想型,他可以看到周羚在出汗,他绝对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宋明栖迫不及待地将今天的实验结果记录在案。
  但作为个人心理档案,缺失的拼图依然很多,比如周羚的家庭、喜好、语言模式及行为模式等等,光标最终在空白处停了下来,闪闪烁烁,等待新的内容补充进来。
  而此时浑身是汗的周羚终于在床头找到了失踪已久的打火机,上面的花纹磨得看不清,就在他以为并不能打着的时候,火星带出火苗,他低头点燃那根烟。
  他深深吐出一口气,这才觉得心跳恢复了正常频率。
  他仰靠在铁架床上,后脑钝钝得痛。低矮的天花板泛黄,不知何时又洇湿了一片,空气里好像能挤出水一般闷热潮湿,大雨仍在继续,地下室的入口处堆满了防汛的沙袋。
  但他脑子里好像还是暖的亮的,那间卧室、蜡烛、音乐,和淡紫色簇拥出来的背部。还有那种触感。
  宋明栖今天很不一样。
  之前两次维修,或许是嫌他脏,宋明栖总是谨慎地同他保持距离,但今晚他似乎格外慷慨。
  他想象如果自己真的去摸他,他一定会用力地推开,眼睛瞪得很圆,露出意外或恐惧的神情,他会破口大骂,那张精致的脸和修长的脖颈会羞恼地生出薄红。
  但这个人惯来惺惺作态、装腔作势,他向罪犯表露崇拜,没准他喜欢被人粗暴地对待。如果抓着发根把他的头往下压,长发会从指缝间滑落下来,再往下可以摸到他细瘦的脖颈,圆润的喉结会随着他的哭叫滑动……
  很奇怪,他平时是不会琢磨这种事的。慢慢的,他把手伸了下去。
  床架的金属细微地摇摆摩擦,粗喘声混杂着雨声,由滂沱到淅沥。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烟也抽完,浑身紧绷的肌肉渐渐放松下来。他虚脱地盯着天花板,好像它慢慢往下坠直朝自己压过来,令人喘不过气。
  被抽空之后他懊悔,欲望肮脏,令人作呕。他又厌恶自己,因为这个人是给吴关写信的宋明栖,而且他在做一件没有意义又很糟糕的事。
  所有能获得快乐的事,在他眼里都是不该。因为它们会消磨他去做那件事的决心。
  头顶唯一的灯灭了。又停电了。
  周羚闭上了眼睛。
  这件事之后宋明栖有两天没有去看窗户对面的地下室,哪怕在给多肉浇水的时候,也会尽量控制自己不去看窗外。他觉得有点尴尬,高跟鞋和旗袍也被他扔进了斗柜深处。
  这个实验确实卓有成效,但他无法一直以这种形象和周羚接触,他不能这样出门,毕竟还不想社会性死亡。
  这段时间里他也尝试考虑了案件的其他可能,最想不通的还是死者嘴唇上的颜色。
  从现场的种种迹象看,凶手杀人后心情非常愉悦,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欣赏着尸体,直到他发现了一盒全新的水彩笔,当他撕开塑封后,面对琳琅满目的颜色,突然产生了涂抹尸体的想法。
  为什么选择嘴唇?
  涂抹嘴唇大多数时候代表一种美化或忏悔。但是面对各种颜色,凶手选择了违背常理的绿色和棕色,在房树人实验中,这两种颜色甚至都不用于绘画活物,和美更是大相径庭。
  更何况从现场的虐杀性质看,凶手对死者毫无悔罪心态,可以说是毫不在乎,又为什么冒着风险留在现场美化她?
  这些问题宋明栖百思不得其解。
  最终他判断,这大概率是一种个人印记非常强的行为,无法被简单归类。它往往源于个人的经历、喜好、环境,但在缺少对嫌疑人的了解时很难找到头绪。
  他需要一些新的灵感。
  或许上天就是爱看狭路相逢的戏码,宋明栖在便利店外的停车场上偶遇周羚的时候,心想为什么想遇到的时候遇不到,不想遇到的时候偏偏送到脸上。
  曝晒的日光下,一架橙色修车躺板从黑色路虎下滑出来,露出周羚汗涔涔且不算干净的一张脸,一双乌黑冷淡的瞳仁就这样自下而上和宋明栖对上视线。